民法典生放(民法典生效)

2023-02-19 民法典

民法典给生活带来的影响

一、禁止放高利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当前随着超前消费现象的兴起,伴随而来的互联网借贷、高利贷成了一个影响较大的社会问题。目前出台的民法典中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过36%利率的借款法院不予支持。

二、明确电子合同的订立规则

民法典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完善了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规则,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三、接受不接受格式条款弱势方说了算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合同格式条款以其便利性和经济性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但许多经营者利用自身优势地位,通过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作为弱势一方的消费者。

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以及消费者对一些行业的了解不多,不知道如何去选择等因素,由此趁机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

对此,民法典中明确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四、扩大个人信息保护范围

近些年来,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盗取后放在网络平台售卖,造成严重的人身财产安全隐患,而宾馆、试衣间、洗浴场所的针孔摄像机偷拍事件也时常发生。民法典增加了相关法律条款: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同意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搜查、进入、窥探、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五、自助行为免责增限定条件

自助行为,即饭店经营者在遇到吃霸王餐的人时,在警察赶到前自行先扣下人或物品。对于生活中有时会出现的“吃霸王餐”的情况,民法典在自助行为免责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限定条件,即“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才可以实施自助行为。

六、缺陷产品召回由生产、销售者“埋单”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缺陷产品召回时产生的费用的责任归属问题。即被侵权人因相关产品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

七、明确高空抛物各方责任

针对司法实践中侵权人认定难,导致“一人抛物全楼赔偿”的问题,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才适用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的规定。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发现侵权人的,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此外,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八、增设了离姻冷静期,进一步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其中不乏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离姻冷静期的设立是让那些对婚姻权利和义务缺乏认识的当事人,有一段冷静思考、妥善选择的时间。同时,民法典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划分,有了比较大的变动,更有利于保护双方的个人权益。

九、增加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的用益物权

明确规定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的设立,更加突出了房子的居住属性和居住功能,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住不炒的政策。

同时也为国家下一步解决大量空置房产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居住形式的多样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居住权的实施,将来保障性住房、租房市场会得到大力发展,人们可以选择租房或共有产权等方式拥有属于自己的住房,不一定只有买房这一选项。

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民法典重在保护私权利,实际上,民法典就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事关每一个公民从出生到死亡这一过程中所有的法律,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

民法典使公民权利得到更好的保护,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可以享有各项民事权利。如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以及各项财产权。

民法典诞生于中国社会大转型和数字网络经济发展的新时代,对于加快国家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生效后,有哪些部门法要失去法律效力,该法共有多少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后,失效的法律有: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民法典》实施后,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民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依法保护民事权利将进入全新的“民法典时代”。

扩展资料:

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后来也因为政治原因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虽然草案并未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通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新时代的人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记

民法典生放(民法典生效)

民法典亮点解读

见义勇为行为可免责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

民法典进一步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居住权为“以房养老”扫平障碍

老人可以通过“以房养老”模式,把房子过户给子女或卖给他人,同时要求设立居住权。

民法典首次在用益物权中增加居住权,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一方面,保障老人对房子终身居住的权利,老有所依;另一方面,通过房屋所有权的出让获得经济收入,老有所养。

合同编明确“情势变更”

今年以来,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诸多合同难以履行,既属于不可抗力,也有因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民法典将司法实践中早已适用的“情势变更”进一步予以明确,保障合同签订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合同编中增加了保证合同、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4种典型合同。

保护业主合法权利

有的物业公司一遇到欠缴物业费就断水断电,简单粗暴处理问题。

民法典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除此之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业主共有。

制止“霸座”行为有法可依

在没有法律规定前,“霸座”这种情况很多时候只能道德谴责。

民法典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这一规定让执法者有法可依,维护了社会秩序。

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

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私自欠下巨额债务,可一分钱都没给家里使用,在以前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现在民法典规定债务需“共债共签”,可以防止婚姻关系中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导致另一方负债这种“坑配偶”的现象发生。

保护个人信息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

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挑战,民法典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已满八周岁子女在抚养权纠纷中享有话语权

父母离婚,8岁的孩子说要跟妈妈,孩子的意愿要理会吗?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向来是离婚案件的焦点,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抚养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这样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增加遗嘱形式和遗产管理人制度

《民法典》继承编最大的亮点是尊重被继承人的意志。

不论是增加打印遗嘱形式,还是规范遗产管理人制度,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被继承人的权益。例如对于遗嘱,只要被继承人的遗嘱内容是真实的,是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又在外观形式上符合法律要求,就可以按照遗嘱去处分其遗产。

细化高空抛物责任条款

近年来,有关高楼抛物致人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由于难以确定肇事者,法院最终不得不判定全楼业主和物业共同赔偿。

民法典对高楼抛掷物或坠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作出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明确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禁止高利放贷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人格权独立成编

最初,民法典草案里没有“人格权编”。但法学界、法律界许多人士认为,在编纂民法典时,应该为人格权设立独立的一编。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可以说是最重要的权利。如果自然人不享有人格权,财产权就如同空中楼阁。人格权独立成编,彰显民法典编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民利益放在至高位置。

个人隐私的保护

民法典特意增加了人格权一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面临新的挑战。

民法典人格权编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有助于应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对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带来的挑战。

离婚冷静期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可能会因为一时冲动就放狠话、闹离婚。

民法典中设置“离婚冷静期”。为了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维护家庭稳定,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完善收养相关规定,保护被收养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对现行收养制度作出了一系列调整,主要改变了收养的条件:

一是可收养的人数,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放松,收养人数也放宽了一些。

二是岁数,原来是14岁,现在统一要18岁以下。

三是收养人条件增加了一项,有相关犯罪记录的人不可以收养孩子。同时,明确提出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

民法典新规定都有哪些法律条文

民法典新规定都有哪些法律条文 一、见义勇为免责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 民事责任 ,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二、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目前,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谁?这些内容 物权法 的规定并不明确,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民法典草案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这将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三、禁止高利放贷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 高利贷 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民法典草案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四、保护个人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规定,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 监护人 同意,但是法律、行政 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 电信诈骗 等挑战,民法典草案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五、界定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 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六、增加 遗嘱 形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 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七、高空坠物定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 侵权责任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民法典什么时候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生效的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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