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70年产权(中央新规70年产权取消)
房产70年到期后楼被拆了怎么办?
房产70年到期后楼被拆了的话,虽然土地收归国有,但地上建筑物仍属于业主。国家一般会对拆迁户进行一次性的给予补偿,同时会根据房屋的市值给到相应的补偿,比如赔偿房子或赔偿金钱的。
事实上,绝大多数人对于房屋产权都并不了解,其实产权的“正确解读”,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规定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年限。而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是我国房屋产权的两大构成部分。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没有时间限制,也就是说,只要你购买了这套房子,所有权就永久属于你,不存在70年后被国家收回的情况。
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根据用地的不同方式,一般有3种年限规定,分别是商业、旅游等用地年限40年;综合以及工业等用地年限50年;民用住宅,也就是我们购买的商品房年限都是70年。
不过,无论是多少年的产权期限,其实都是是我们房子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70年的住宅所占的土地,自然是70年后到期。
不过,大家还是要对房屋产权问题有一个清楚的认知,更要了解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我们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从土地出让的那天开始计算的。换句话说,从开发商拿地的那天起,土地就已经开始计算期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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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到期后得续交多少钱?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交钱续期已有续期先例,不久前,网上疯传“70年产权取消”的新闻,尤其是在微信朋友圈里,关于房地产税加快进入立法、取消房产证70年权限的帖子被转来转去。
根据《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房屋产权是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仍可能会出现“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的情况。毕竟房屋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减少,土地的价值则刚好相反,而这也是人们会担心产权到期后的根源所在。
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虽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70年产权到期咋办:交钱续期 已有续期先例
不久前,网上疯传“70年产权取消”的新闻,尤其是在微信朋友圈里,关于房地产税加快进入立法、中央取消房产证70年权限的帖子被转来转去。虽然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已经出来辟谣,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房子这最重要的财产可不容一点马虎!
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70年产权到期,房子难道就不是我的了吗?这大概是购房者心里最大的疑问。不仅如此,还有40年、50年产权的房子,这些项目到期后产权会不会延长、续期如何续,有没有法律规定,对买了房的、打算买房的都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大事。在“以房养老”政策开始在一些地区试点时,“房子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再次变得迫切和现实。
“房屋产权”最多只有70年
刚刚在北京买下一套商品房的陆超(化名)原本并没有去想70年之后的事,直到他无意中看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在这部2005年颁布的地方法规中明确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届满”“未获批准”“无偿收回”这些字眼让陆超开始担心自己房子未来的命运。一想到有一天自己倾全家之财买下的房子可能会不属于自己,陆超就惴惴不安。
之所以陆超有这样的担心,是因为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产权计算时间也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时开始计算,而不是从购房人获得房子的那一刻算起。最常见的也是产权时效最长的就是70年的住宅产权,而商住则多为40年或50年的产权。
那么、40年、50年或者70年后,“我的房子还是我的吗?或者说,要怎样它才能继续属于我呢?”陆超的困惑也代表了很多购房人心中的疑问。
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分离
到期后可续约产权
要想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
虽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有些人悲观地认为,虽然土地产权归国家,房屋产权是个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仍可能会出现“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的情况。毕竟房屋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减少,土地的价值则刚好相反,而这也是人们会担心产权到期后的根源所在。不过,在上海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看来,这不太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方式。
杨红旭认为,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这也是当下最被认同的方式。另外,根据《物权法》“自动续期”的法律精神,保障房屋产权所有者对物业的合法权利应当是立法的基本出发点,直接收回土地,或是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补缴巨额土地差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国家会适时地进行政策调整,在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权集中到期前肯定会出台相对完善和公平的法律、法规。”
商住楼已有到期后补地价续期先例
除了70年产权的住宅,楼市中还存在大量的商住楼。由于商住楼的土地性质属于商业综合用地,产权一般为40年或50年。当然也有一些例外,像朝阳门的佳汇国际中心、亚奥板块的傲城融富中心等少数几个商住项目,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具有70年大产权但同样属于商业用地的项目。
相比较70年的住宅,不少商住项目因为位置好,价格较便宜,吸引了大量购房人。同样,产权年限较少的原因,也让商住项目先于住宅产权到期。而政府对于产权到期商住楼的处理也为住宅项目提供了借鉴。
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
某营销中心总经理告诉北青报记者,根据物权法,土地属性虽然是商业综合用地,但土地上的房屋是购房人的,未来即便商住楼产权到期,也有极大的可能像住宅那样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对商住楼进行续期。另外,在销售中,明显发现购房人对于商住项目本身产权短的劣势并不是很在意,相反,商住楼盘价格较同区域同品质的住宅便宜,不限购不限贷的优点,反而更加吸引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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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的使用期限
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不动产权证的使用期限如何理解,我为您解读,欢迎阅读。
不动产权证的使用期限【一】
产权“70年”之痒,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不动产权证书》也启动颁发。在媒体曝光的证书内页图中,新增的“使用期限”一栏引起了不少人的疑虑。
70年的事情还没说清楚,现在说好的“所有权”,怎么就变成“使用权”了呢?国土部是不是应该出来说说?
住宅所用的土地都是国有土地,而所谓70年产权,指的是国有土地70年的使用期限。
在国内,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分别对应的证书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统一记载在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权证》上(如上海),但分成两页分别表述土地和房屋。
在统一登记之前,业主们所持的“房产证”,其实主要是《房屋所有权证》,对于土地的使用期限是没有明确表述的。
关于房屋的使用权到达70年之后业主们要怎么办,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有明确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物权法在立法过程中,就曾因为70年后怎么办这个问题引发不小争议,最终法律为让房主们心里有底,明确了自动续期。
所谓自动续期的含义就是,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国家没有权力以到期为由收回土地,使房主们的房子灰飞烟灭。
《物权法》明确房子续期问题
虽然《物权法》给业主们吃了定心丸,但国务院还没有任何配套的解释来指导实施,70年到期后到底如何续期这个问题依然模糊。
每个在中国拥有自己住宅的人,心里都悬着那只70年产权的鞋没有落地。70年后,我们的房子要怎么办?
媒体为何紧盯“使用期限”?
2月27日,《不动产权证书》首次在媒体亮相时,《xx时报》曾在标题注解,《不动产权证书》就相当于"新版房产证"。
但两者间的差异需明确。
此前,业主们手里的房产证对土地的使用情况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权证书》则对使用期限进行了明确。
《xx日报》在山东发放首张不动产权证时解读,从此次产权登记来看,“房地合一”是发展方向。
房和地的属性分离一直备受争议。
被媒体喻为“胡同卫士”的华新民3月初刊长文来辩业主与土地的关系。她认为,业主其实是拥有土地财产权,而非仅仅使用权。因为房价本身是包含地价,而且以地价为主。地方政府把地卖给了开发商,收了地价款,而后者卖房时则把地和相关款项都分摊到了各个单元里。业主于土地,不应仅仅是“使用”的关系。更何况房屋与土地不可分割,拥有它的“主”和使用它的“客”不应出现在同一主体身上,这种关系本来就是矛盾。
所谓“所有权”就是是永久性质,不存在期限一说。
对于这戳人神经的“使用期限”,国土资源部的官员仍表示,“不动产登记是和《物权法》一体的,《物权法》明确了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至于怎么续期还需要讨论。”
如今,房产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家庭的最大财富。从宪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允许转让至今还远不足70年,70年产权的续期问题悬而未决,但也显得并不那么紧迫。
x年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落地实施的第二天,全国政协两会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北京x集团董事长xx在提案里呼吁,为了更好贯彻房地产税制度,当务之急是需将商业住宅类(40年)调整为70年,同时逐步取消70年土地使用年限。
xx在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时表示,因我们土地属于国有的特殊性质,造成我们特有的土地出让金制度,70年的使用年限是租金一次性收上来,我们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征收房地产税,这涉及到重复征税的问题。
无论是70年后如何续期问题,还是新版不动产统一登记证的使用期限问题,都涉及到房屋未来的存在和价值问题,是民众也是市场亟待明确的问题,主管部门在这个问题上不应再拖下去了。
不动产权证“使用期限”再次将引发关注【二】
近日,人民日报公众号刊发了一篇题为《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到底归谁?答案看这里!》的文章,提出以往“房子只有70年产权”的说法是错误的,明确“房屋所有权是永久,有限的是土地使用年限”这一观点、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有业内认为,这一文章不仅反映了社会对产权问题的关注,还涉及房地产税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
土地到期或可补缴出让金
不动产登记从去年开始在全国推行,而不动产权证上的“使用期限”一栏再次将引发了市民对“70年后房子归谁”的问题的关注。对此国土部的人曾解释,《宪法》规定土地国有,证书上的“使用期限”登记的是土地使用期限,而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但我们都知道,有土地才有房子的存在,土地到期后会不会收回房子呢?这一问题此前业内一直讨论不休,但一直没有比较官方的说法。
而人民日报官方微信的这篇文章中则首次较为明确提出几种可行的建议,包括按照一定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延长使用期限或是国家收回土地对业主补偿。而这一文章也在微信圈中迅速传播。
对此网友们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网友认为现在的房子建筑质量不可能挺过70年,所以延长使用时间没有实操性。也有网友提出,如果同一楼盘里有的人想续期,有的人不愿意该怎么办?除非补缴金额不多,否则很难实际推行。
买房时所说的7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那如果70年后怎么办?求详细解说
70年产权是经过多方论证过的。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
70年后续约。
1、续费续期
在房屋质量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这也是目前产权到期默认的有效的解决方法。
2、国家收回土地房屋,并一次性给予赔偿
如果房屋到期后不申请续期或者是申请续期没有被批准的情况,国家可依法收回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依附于土地之上的房屋,则会根据一定的价值和市值给予相应的赔偿。
3、危房拆迁补偿
房屋产权到期后或者是还未到期便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或者是被定义为危房的,则会根据相关程序走拆迁的流程。被拆迁的业主会根据拆迁补偿的标准给予房和钱的赔偿。
扩展资料:
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住宅楼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70年产权
70年产权房子什么时候取消
房子70年产权的相关规定目前尚未取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如下: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为什么70年产权别墅不能备案了
取消70年产权这一说法并不存在,而产权这样的说法,显然更是一种误解,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中的一种,是由宪法保护的。
物权法第64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据此规定,所谓私有财产,是指私人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不但包括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也包括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以及上述财产的继承权。凡是私人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在私人所有权的范围之内,受法律保护。非经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不得征收个人的房屋和其他不动产,也不得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私人合法的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侵占、哄抢、破坏私人合法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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