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制(问责制的内容不包括)
问责制的主要内容
“首提问责制”主要内容是:干部提拔前存在严重影响任职问题的,推荐者出于个人原因搞假推荐、人情推荐、许诺推荐或搞权钱交易推荐的,这些情况将根据首提人的责任大小、影响和损失程度、失职失当的主客观原因等,经组织调查核实,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问责制主要内容是对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卫生监督“两员”的执法行为实行问责,具体规定凡是在执法工作中出现执法主体不合法、未执证上岗、不规范使用和填写检疫证明、胴体未加盖验讫印章、证章管理不规范等情况,每发现一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问责制的实行,必将促使全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问责从实施主体来看,包括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两个层面。中国目前实施的主要是
同体问责,是执政党系统或行政系统对其党员干部和公务人员的问责,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行政问责。但由于这种问责停留在单一的公权力问责的体制之下,因而有人担心其震撼力不强,有效程度不够;也有些人担心,由于官官相护等官场上一些不好的风气以及体制上的原因,问责制的落实会受到制约。因而,有人建议,应当加强异体问责,包括人大对政府的问责、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对政府的问责、司法机关对政府的问责、民主党派对执政党和政府的问责等。上述司法介入追究法律责任是推进从“行政问责”走向“司法问责”的一项有效措施,有助于逐步解决中国问责过程中长期为人们所诟病的司法介入落后于行政处理以及用行政处理代替司法处罚的现象。
如何开展问责制
一)明确岗位责任。要通过机构改革的“三定方案”、工作分工和工作责任,对各岗位作出尽可能完备、细致的规定,要明确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的责任,以便在实施责任追究时能够确定相应的责任主体,也让员工真正领悟自己岗位所负责任的内涵,认识到履行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明确工作事项。对年度工作,要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如产值、任务开发、综合效益、安全质量等。对日常工作,要求机关各部门和各项目部根据年度目标,每月底上报次月工作计划,由办公室汇总后用电子邮件下发,月底对照月初工作计划进行总结和分析,再制定下月工作计划。为什么我们常遇到更换一个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都会暴露出许多问题,其原因就是我们许多事情未能跟踪落实,一些问题一直捂着,换人之后才暴露出来,有时等发觉之时已非常严重。
(三)制定问责文件。在问责文件中,一是要确定问责事项,明确发生什么样的情况或事情启动问责程序;二是要规范问责程序,就是要规定在问责事项发生后,谁来启动问责程序,如何确定问责对象、如何核查、如何追究等;三是要充分保证被问责人的申辩和申诉权,问责决定作出后,被问责人在一定时间内享有申诉的权利。
(四)实施问责。就是在平(日)常工作、年度考核和监督检查中,当发现问责事项后,相关部门依照问责文件启动问责程序,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安排确定问责对象,并做到问人与问制同时进行,在事情发生后不仅对人进行问责,还要进行制度层面的问责,进而进行制度的改进,不能白交学费,要研究产生事故的根源,看问题究竟发生在哪个环节?是制度存在缺陷,是执行不力,还是监督未能到位。
(五)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问责制的真正实行,还需要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予以支持。要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对现有的规定、制度认真进行清理,该修改的要修改、该整合的要整合,以增强其适应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本着开拓创新的原则,有针对性的推进相关制度建设。既要着力解决有关问责的实体性规范的空当问题,又要着力解决现有制度有关问责规定的细化和配套问题,还要着力解决确保问责制度都能得到有效的运用和执行的程序和机制问题。一般应建立或修订员工处罚条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党委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人事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六)营造问责文化。在问责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建立之后,单位领导要带头大力倡导并实施问责制,从而变成为大多数员工共同遵守的制度,必须让全体员工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参与进来,让员工感到自己参与了公司管理,从而营造出问责文化。具体做法:可以运用各种方法和工具,让单位领导和大家一起认真地思考和研讨:我们为什么要问责,我们为谁问责,我们问责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如何达到目的?我们以什么样的态度和观念来对待问责?我们的公司应该提倡什么?不提倡什么?……
问责制:让责任“归位”,使监督“强硬”?
一个组织或企业要做到“万里长城永不倒”,就必须将各个成员的安全责任落实下去。落实效果如何,必须有一个监督追究责任的机制,这就是问责制度。
问责制是一种现代管理制度,组织成员的个人行为和业绩都要受到监督。组织成员必须落实自己的责任,为自己的言行举止、工作方法和效果负责,并接受来自上级和下级的多种方式的检查监督。
问责制和责任密不可分,有责任就必须落实,只要是在责任落实范围内出现某种事故,就必须有人为此承担责任。严格意义上的问责制的前提是拥有清晰的权责,合理配置划分管理责任以及合理的进退制度。
建立合理的问责制是构建强大落实力最有力的保障。
如何将问责制落实到企业每一个成员身上呢?
1.领导要树立负责任的榜样力量,并对其所管辖的范围及所领导的下属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
首先,在问责过程中要讲究方法。所有管理工作事先多花些时间,研讨设定好考核标准,到时间期限就可实施问责制,营销计划目标问责,事事问责,人人问责。没有完成任务的应该受到处罚,完成得好的应该得到奖赏。
其次,领导负责等于没有负责人。这是问责制的一个重要原则,不要什么事情都由领导负责,要善于授权和分解压力,要让每个人都有权力,这样才便于问责,否则就会出现没有权力就不承担责任的现象。
再次,边缘工作首接负责制。一件事如果还没有界定该由哪个部门负责时,谁首先遇到、接触到或者碰到就得负责到底。
2.问责的基本方式有两种:一是自我问责,主动承担责任,如自我检讨、道歉等。二是组织问责。组织问责应根据没落实责任所造成的后果规定具体的问责档次,如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等。
3.建立问责制要与绩效评估结合起来。绩效评估是引导领导者和其他工作人员树立正确导向、尽职尽责落实好各项责任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实行问责制的前提和基础。有了绩效评估的结果,问责才有可靠的依据。
4.问责制的落实还需要加强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首先,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运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的评价方法,对组织成员的综合素质和落实责任的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才能为问责制的实施提供有力依据。其次,要建立健全的舆论监督。再次,要建立被问责人员的跟踪机制,对于主动承担责任、改进工作的人员要给予激励。
惠普公司CEO马克?赫德自上任伊始就推行“结果问责制”,“结果问责制”是惠普之道中非常重要的精神。这里面包括两层含义,一个是结果责任,就是对一件事情的结果负责;一个叫做工作责任,就是直接负责做的事情。问责制的核心是强调结果责任,就是说,如果某项工作没有达到要求,负责这项工作的员工要向自己的直接上级汇报,然后一层层往上汇报,所有这条链上的员工和管理者都要为此负责。
合理的问责制的目标是让责任“归位”,使监督“强硬”,对失职或不负责任的员工一律追究责任,使所有员工树立一种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促使所有人员认真、自觉地落实每一份责任。
什么是问责制
问责制是和权力密不可分的,它的逻辑基础是有权力就必然要负责任,只要在权力范围内出现某种事故,必须有人为此承担责任。严格意义上的问责制度的前提,是拥有清晰的权责,合理地配置和划分管理权力,以及合理的进退制度。
让责任归位,使监督强硬,对失职和渎职的领导人员一律追究责任,使领导人员树立一种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促进从严治企,依法行企,是十分必要的。
问责制的特点
首先,它区分了责任,是谁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其次,它重点追问的是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者,既不会一竹篙打一船人,把所有的责任人同等处理,更不会只拍苍蝇不打老虑,只是拿具体责任者问罪。
第三,问责制问的是责,追究的是具体问题的具体过错,不问功劳苦劳,不搞将功抵过,是真正的赏罚分明。企业管理中问责制的意义
作为企业,某种程度上引入问责制,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各级管理者的责任感、强化企业的全面管理,也是十分有益的。
首先,企业管理引入问责制,将使企业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更大程度地调动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也使各级管理人员备感肩负责任的重大,从而更加兢兢业业地努力工作,无论是厂长经理负责制,还是职业经理人,都会努力避免失误的发生、损失的发生、亏损的发生,为企业、股东、职工谋求最大利益。
再次,引入问责制,可以促使企业建立并强化硬管理与软管理。硬管理就是要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明晰权责,奖惩分明,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软管理就是积极营造推行问责制的氛围,将企业利益与职工利益结合起来,引导职工关心企业发展,维护自身利益,共同实施企业发展大计。同时,引入问责制还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参政意识,及时发展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不良现象,提高职工自觉自愿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明确岗位责任。要通过机构改革的三定方案、工作分工和工作责任,对各岗位作出尽可能完备、细致的规定,要明确党政之间、不同层级之间、正副职之间的责任,以便在实施责任追究时能够确定相应的责任主体,也让员工真正领悟自己岗位所负责任的内涵,认识到履行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明确工作事项。对年度工作,要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如产值、任务开发、综合效益、安全质量等。对日常工作,要求机关各部门和各项目部根据年度目标,每月底上报次月工作计划,由办公室汇总后用电子邮件下发,月底对照月初工作计划进行总结和分析,再制定下月工作计划。为什么我们常遇到更换一个项目经理或部门负责人,都会暴露出许多问题,其原因就是我们许多事情未能跟踪落实,一些问题一直捂着,换人之后才暴露出来,有时等发觉之时已非常严重。编辑: 陈金康
什么是问责制??政府内部问责还是有专门的问责组织?
问责制是指问责主体对其管辖范围内各级组织和成员承担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施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
我国当前对行政问责的理解和适用还处于初级阶段,比如将问责简单等同于领导引咎辞职、等同于上级对下级吏治的整顿、等同于出现事故后的惩罚举措。上述举措其实在古代封建社会甚至奴隶社会就已经实行,如果将现代意义上的问责制简单等同于上述举措,显然还没有真正触及问责制度的根本意义。 理解问责的含义,首先要从政治高度理解。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就决定了我国的政府机构是责任政府。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是立法机关,而且是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政机关对权力机关负有严格的政治责任。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落实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根本保证是责任政府体制,即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的体制和其他国家机关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体制。行政问责制度是实现责任政府的必要手段。 全面理解问责制,还要在观念上加深对行政问责制度的深层理解。实际上,行政问责并不仅仅是让政府官员事后为其行为承受相应的责任。行政问责制的重点在于预防政府官员失职失责行为的发生,时刻提醒政府官员注意自己的言行,及时化解政府官员失职失责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就此而言,行政问责制的重心不应该仅仅放在责任追究方面,而是要注重责任预防。要有效地防止相关责任的发生,就需要实行制度性、常态性问责。制度性、常态性问责意味着行政主体必须按照制度规定,依照程序接受问责主体(立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公众等)经常性的质询、听证等,经常向有关方面汇报工作,对问责主体的询问要做出及时而令人满意的答复等等。 问责制要通过程序保障官员在责任面前人人平等
什么是领导干部问责制?
所谓官员问责制,是指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一切行为和后果都必须而且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其实质是通过各种形式的责任约束,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力和官员行为,最终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是现代政府强化和明确责任,改善政府管理的一种有效的制度。
实施官员问责制的重要意义:
有利于增强官员的责任心
第一,有利于增强官员的责任心
政府官员的权力和责任始终是同一事物的两个面,在接受人民赋予权力的同时,就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但正像孟德斯鸠说的,“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移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见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官员是行政权力的把持者,也是行政资源的分配者,如果官员能够不受严厉处罚地获取较多的利益,低成本低风险地违法犯罪,那么他们利用权力换取私利的欲望就会越来越大,不法行为也将日益频繁,这势必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损失。因此,要规范官员行为、防止违法乱纪,必须增强官员的责任心,建立系统完善的问责体系。在“官员问责”制下,不是只有贪污受贿的干部才会受处罚,如果官员没有懂得权力的真正含义,其权力没有为民所用、所谋、所系,那就会因失责而受到责任追究。官员问责制“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的基本原则则很好地彰显了对官员责任心的这一要求,有利于增强官员的责任心。
有利于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选拔机制
第二,有利于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选拔机制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突出的是在领导干部“能上”方面进行了不少大胆的尝试,推出了许多积极的举措。但是,在“能下”方面却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在人事制度中“能上”与“能下”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能下”的渠道不畅顺,势必影响“能上”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官员问责制度,通过对领导干部失职失误行为做出硬性的制度约束,疏通“能下”的渠道,让那些无所作为者下台,才能使那些有所作为、大有作为者上台,最终达到“能者上,庸者下”的目的,形成良好的能上能下、新陈代谢的用人机制。
有利于整肃吏治
第三,有利于整肃吏治
领导干部是一种特殊职业,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承担着重要使命,要具备高度的敬业精神。已开始进入制度化操作层面的官员问责,正在冲击太平“官念”。这种官员问责制给中国4000多万名各级干部的仕途平添了风险,使为官变成了一种高风险职业。只有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时刻要有两个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具备三个能力:学习能力、观察能力、协调能力,做好各项本职工作,才能适应新的要求。而且在官员问责制的理念下,实现了用干部、管干部的部门从“权力主体”向“责任主体”转变,谁用的干部谁管理,干部工作失误、失职,用干部和管干部的部门负有连带责任。这就促使干部主管部门使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标准,选拔任用那些“靠得住、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而且还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督促他们掌权为民,从而整肃了吏治,优化了官员队伍。
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
第四,建立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塑造为民责任政府。
在一个强调法治、民主的现代国家,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尽其自己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督、宏观调控的职能,同时又要求所有参与政府管理的行政官员必须具有负责精神行使权力,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问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助并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在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中明确政府及其行政官员应承担的责任,从而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政府及其行政官员职能职责的归位、定位和正位,塑造一个守法、守责、守信、守时的当代责任政府。实施行政问责制,可以从源头上对政府及其行政官员的权力、职责进行必要的约束和规定,防止和阻止其滥用、误用公共权力的失职行为。同时,行政问责制还弥补了国家法律上的空白,不仅对行政官员的“乱作为”要问责,对“不作为”和“无作为”的也要问责,这样,势必能够促进行政官员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责任政府的效率。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责任制度
第五,建立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律责任制度,加速行政国际化的进程。
实施行政问责制,是国际目前比较通用的做法。虽然,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其问责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也都有所不同。但是,在掌管公共权力的政府官员中有权必有责、违规违法必追究的这一点上则是共同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实施行政问责制,有利于加速行政国际化的进程,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责任制度。行政问责制比责任追究制的含义在外延上更为宽泛。责任追究,是一种过错追究;而行政问责,则不仅仅是过错追究,而且还包括非过错追究。因此,行政问责的指向是:乱作为、作为不力、不作为、无作为。也就是说,行政问责它不仅是指有错、犯法要追究,同时也包括能力低下、推诿扯皮等也要追究。实施行政问责制的重大意义,既在于防患于未然,也在于惩前毖后。惩罚、处分只是行政问责的手段,而防患、预防才是行政问责的目的。行政问责制的实施,是我们在当今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最好的制度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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