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2023是什么(重庆彩礼钱一般给多少2019)
整治天价彩礼,穷小伙就能娶上媳妇了吗?
现在农村娶妻难,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了,不少农村都有三十多岁还没结婚娶妻的大龄男青年,其中有的甚至有房有车,条件并不算差。很多人都认为,农村男孩结婚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彩礼。
的确,现在农村结婚彩礼之高,令人咋舌,像过去所说的“三斤三两”“万紫千红一片绿”这样的彩礼标准,在一些地方已经过时了,因为最新的标准远远比这些要更高。
就我们老家来说,十几万的彩礼只是“基本操作”,低于10万的极为少见。而要说哪里农村彩礼最高,十个人可能有九个人都会说肯定是江西省。有媒体专门做过调查,在江西一些地方,彩礼一般都是二十多万元,不少都是28.8万,因为这个数听起来“吉利”。至于像三十多万乃至更高的,在当地也不算新闻,都是司空见惯的。
这么高的彩礼,显然是不合理的,会导致很多问题。为了有效解决农村娶妻难题,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农村大力开展移风易俗,重点打击包括天价彩礼在内的农村不正之风。
整治天价彩礼,各地也不断推出新措施。有的地方在农村建立红白理事会,对村里的结婚彩礼、婚宴酒席随礼、酒席标准等做出规定,不能超过限定的标准,比如说彩礼最高3万元,随礼每人不超过100元等。还有的地方,则把彩礼标准写入村规民约,明文规定彩礼标准。
部分农村婚介人员,为了多收取介绍费,大力哄骗女方抬高彩礼标准,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天价彩礼之风。因此,民政部门要求严禁红娘随意哄抬彩礼标准,对他们进行规范教育,遏制彩礼不断增长的势头。近日,江西遂川县整治天价彩礼,又出了一个新招。
据遂川县官方网站介绍,日前遂川县戴家埔乡邀请了全乡各村适龄未婚女青年30人,召开了适龄未婚女青年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参加的未婚女青年集体签订“抵制高价彩礼,倡导移风易俗承诺书”。对于这个座谈会,当地媒体评论说,抵制高价彩礼这个方法好,提前介入,确保实效。
但很多人对于戴家埔乡这样的做法,都不看好。有人说,为啥只找女青年写承诺书,给彩礼的未婚男性,不也得请过去吗?还有人说,这种承诺书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刚写完签上名,出门就要高彩礼,也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谁也管不了。
笔者觉得,类似这样的行为,体现了当地整治天价彩礼的决心。但要说用处有多大,恐怕很有限,因为并没有法律效力,只能从道德上有个约束作用。并且,即使通过各种办法,把彩礼打压下去了,农村男孩娶妻就真的会容易了吗?
恐怕未必,因为当前农村男孩娶妻难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适婚人口中,男性是要远多于女性的,再加上部分女性选择嫁到城里,而城里女孩嫁到农村的却很少,因此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男多女少”的局面。
即使不允许高价彩礼,女方一样可以通过房子、汽车等要求,来进行选择。到时候,以前因为天价彩礼娶不上媳妇的男孩,一样会因为买不起城里的房子而娶妻难。对于各地整治天价彩礼、解决娶妻难的种种做法,你觉得有用吗?欢迎说说你的看法。
离婚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的吗?
结婚时,一些地方的习俗是男方要给女方彩礼,一般彩礼是几万或是十几万的钱,金额是不定的,要根据地方的习俗和双方条件决定,那么离婚后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今天就看看我国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后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
一般是不予返还的,除非因为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二、彩礼返还条件
1、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2、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彩礼是一些地方保持到现在的习俗,特别是一些农村和偏远地区。彩礼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赠与。
4、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所以我们看到彩礼一般是属于赠与的性质除非是双方在结婚前进行了沟通,并记录了下来才能是作为审判的和退还的依据。
有关彩礼的法律规定
有关彩礼的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后两项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2民法典彩礼退还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对于返还彩礼法律是如何规定
民法典对于返还彩礼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但是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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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现在禁止某些家庭借婚姻索取财物,因为婚姻是两个人因为爱的结合,并不是索取财物的借口,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登记,那么以结婚为目的给予的财物应该返还,而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理应不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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