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彩礼离婚后属于谁(彩礼礼金离婚了算什么)
离婚彩礼钱法律上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依照法律规定,彩礼钱离婚时归女方所有,但有法定情形时,男方可以追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婚前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而彩礼钱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彩礼钱应当归女方个人所有。但若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时,男方可以追回。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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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彩礼离婚后属于谁
法律规定结婚后离婚的彩礼钱一般归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归谁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归谁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归谁,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离婚时财产可以依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并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以下分享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归谁。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归谁1
一、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归谁
1、婚前给的彩礼钱一般是属于女方所有。彩礼通常是婚前所得的,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后,财产权属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也应当成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想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会受理立案。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受理;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成功不开庭审理,调解失败法院安排开庭;
6、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归谁2
婚前财礼离婚怎么分割
在新婚姻法离婚彩礼分割问题上,若彩礼的金额很小,或属于礼物性质,是不予退还的。若数额较大,彩礼的退还需要考虑离婚干洗解除的对错确定返还的比例。但是对于彩礼转换为嫁妆的.情形的,或者归为共同财产的,一律不予返还。
彩礼的性质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返还彩礼的情形法律规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适用条件:
(一)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经结婚,不返还。
(二)已经结婚但是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一是未共同生活;二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三)生活困难的判断标准:
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或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司法实践的处理:
(一)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二)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三)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五)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
(六)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关于彩礼的诉讼主体资格
诉讼中关于彩礼给付、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采信。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之诉的,由于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双方个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因此,直接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既符合实际的权利义务状态,也有得真正解决纠纷。
离婚后彩礼应该归谁
一般属于女方的财产,因为一般结婚时给付的彩礼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应该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了彩礼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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