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著作权法赔偿上限提升(著作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著作权法全文最新规定
1、著作权赔偿标准上限提高一倍现行的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而此次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七十二条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和通常的权利交易费用均难以确定,并且经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登记、专有许可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登记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对于两次以上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应当根据前两款赔偿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赔偿数额。”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法定赔偿额提高是一大突破,由于网络侵权盗版比较严重,比如,资源分享网站、电子商务网站等侵权获得的收益很高,而权利人几乎无法得到赔偿,依现行法律,法定赔偿50万元根本不能撼动侵权盗版企业。法定赔偿提高到100万元,会对网络侵权盗版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2、行政管理部门增加查封扣押权除此以外,《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还增加了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手段的规定,特别是增加了查封扣押权。这主要体现在第七十五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与著作权或者相关权有关的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于涉嫌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3、增加了延伸性集体管理内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还增加了关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延伸性集体管理的内容。《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六十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取得权利人授权并能在全国范围代表权利人利益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代表全体权利人行使著作权或者相关权,权利人书面声明不得集体管理的除外。”第六十一条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授权使用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公告实施,有异议的,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门委员会裁定,裁定为最终结果,裁定期间收费标准不停止执行。4、“实用艺术作品”被纳入《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首次将“实用艺术作品”纳入了著作权保护范围,第三条(九)称,“实用艺术作品,是指具有实际用途的艺术作品;”第二十七条规定,“实用艺术作品,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二十五年。”除此以外,《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还对“孤儿作品”(指作者身份不明或者虽然作者身份明确但查找无果的作品。)的使用作了原则规定,对于此类作品,使用者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提存使用费后使用作品。从上文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著作权法新增了关于公民的著作权被侵权后的赔偿问题以及目前最新的著作形式也被加进了保护范围内,而在对著作的行政管理方面也赋予了机关更多的权力以维护著作管理的秩序。
新修《著作权法》正式施行 赔偿上限提升10倍
新修《著作权法》正式施行 赔偿上限提升10倍
新修订的《著作权法》6月1日正式施行。新增“视听作品”类型、提高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到500万元等举措,被认为回应了互联网时代著作权保护的需求。著作权法》给网络版权保护提供了新的武器库,尤其是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法定赔偿额上限至500万元,体现了知识产权严保护的立场。但网络产业的发展,不断给法律提出新的课题。
新修《著作权法》正式施行 赔偿上限提升10倍1
过去往往“赢了官司输了钱”,为侵权盗版打官司值不值?网络游戏、赛事直播属于受保护的“作品”吗?随着新修订的著作权法6月1日实施,这些困惑有望解决。新著作权法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将赔偿上限提升10倍,为创作者“撑腰”。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网络游戏、赛事直播画面、短视频等被涵盖,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
著作权法》回应了网络版权产业的发展,突出表现就是新增“视听作品”类型,下设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和其他作品,代替了法律原来规定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这让网络游戏、网络短视频等作品的著作权属性更为准确。在近日举行的网络游戏中的财产权保护研讨会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资深法官宋健认为,新《著作权法》将连续的.游戏画面纳入视听作品范围,为网络游戏在著作权客体界定上破除了障碍。
但这不是网络游戏“作品”性质界定的终点,法律规制总是滞后于业态更新。宋健认为,游戏作品是一种包含文字、软件、视听画面的综合体,当下将其纳入视听作品进行保护,更侧重于强调视听画面呈现这一方面,难以完全符合游戏作品的特征。
新修《著作权法》正式施行 赔偿上限提升10倍2
新修订的《著作权法》6月1日正式施行。新增“视听作品”类型、提高法定赔偿额上限从50万元到500万元等举措,被认为回应了互联网时代著作权保护的需求。
国家版权局6月1日发布的《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2020)》显示,2020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到11847.3亿元,同比增长23.6%。其中,网络新闻媒体、网络游戏、网络短视频市场规模位居前三,分别达4648亿元、2786亿元、1506亿元。
网络版权产业狂飙,网络版权保护也面临新形势。最高人民法院5月31日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8年以来,北京、杭州、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共新收一审等各类互联网案件217256件,审结208920件。
《著作权法》给网络版权保护提供了新的武器库,尤其是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法定赔偿额上限至500万元,体现了知识产权严保护的立场。但网络产业的发展,不断给法律提出新的课题。
新著作权法赔偿上限提升
新著作权法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将赔偿上限提升10倍,为创作者“撑腰”。完善作品的定义和类型,网络游戏、赛事直播画面、短视频等被涵盖,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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