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扯淡(民法典说)

2023-02-16 民法典

借钱超过3年就不用还了,并且合理合法,这是真的吗?

确实是真的。 不过得有个前提条件,比如:小张在2020年1月1日找小李借了5000元,承诺2020年5月1日之前还,结果到了5月1日小张没有还钱,而小李也没有问小张要。并且从5月1日开始往后计算3年时间,这期间小李从未找小张要过一次钱,那么从2023年5月1日开始,小张就不用还钱了。

哪怕小李去法院起诉小张,小张只要告诉法院,小李超过3年时间都没有找自己要过钱,那么法院就会判小张不用还钱,因为 这三年的时间在法院上称作“诉讼时效”。

要想避免这种情况其实很简单,你只要在这三年内任何时候向对方要账,那么3年的诉讼时效就会从你要账的这天重新计算3年。 所以大家以后借钱给别人一定要注意了,要久不久向对方要账,保证3年诉讼时效没有过期,否则对方就可以理直气壮的不还钱了。

借钱超过三年就不用还了,想多了,除非出借人得了健忘症!

在这我们得来跟大家聊一聊诉讼时效性。

根据最新《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这意味着如果诉讼时效超过三年时间,法律就不予以保护了。

看完这条法律规定之后,很多人就简单地理解为只要借钱超过三年不还,那以后都不用还了,而且合法合理。

事实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

至于借钱的诉讼时效性是几年,要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在借款过程当中,大家有可能签署合同或者写借条,如果这些借款单据已经写明具体的还款日期,那从还款日期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

比如借款合同载明,还款日期是2022年2月10日,那诉讼时效性就是从2022年2月11日到2025年2月9日。

在这期间大家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超过三年时间,大家仍然没有提起诉讼,那诉讼时效就过了。

也就是说在2025年2月10日之后再提起诉讼,法院有可能就不受理了。

或者即便法院受理了,但债权人的主张也不会得到法院的认可, 债务人完全可以以诉讼时效性过期为由拒绝承担偿还责任。

在民间借贷当中,很多人都没有载明具体的还款日期,甚至连基本的借款单据都没有。

对这种没有载明具体还款日期的借款,诉讼时效并不是三年,而是从大家主张权利的那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性是三年。

比如有一个人在2019年5月1日借了一笔钱,但这笔钱没有签署任何借款单据也没有明确还款时间。

这种情况时效性就很长,并不是到了2022年5月2日之后就不用还了。

对于这种没有载明具体还款日期的借款,按照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性是从权利人自知道自己的权益受侵害的那天开始计算。

比如2019年5月1日所借的这一笔钱,出借人一直没有要求借款人偿还,但到了20 28年5月1日,他突然想要回这笔钱了,那从2028年5月2日开始计算,他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三年时间内只要他向法院提起诉讼,他的权益就会受到法律保护。

通常我们所说的诉讼时效性三年时间,是指大家知道自己权益受侵害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效时间。

而一旦大家在诉讼时效性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那大家的权益受保护的期限就长达20年。

在20年之内,大家随时可以要求欠款人偿还欠款,这样就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除非是20年时间过去了,欠款人仍然不能偿还,那超过20年之后法律就不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了,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况。

由此可见,所谓的借款时间超过三年不用偿还,完全是扯淡。

除非是借款合同或者借条已经载明了还款日期,但在还款日期到了之后,借款人没有向法院提起任何诉讼。

比如借款人有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失踪了,结果三年时间之后,他突然才想起来要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那这种情况确实不用偿还了。

如果因为债权人健忘,结果导致诉讼时效超过三年了,仍然不向法院提起诉讼,那按照法律规定,他确实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这并不意味着出借人彻底就不用还钱了。

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过了之后,自行跟债务人协商,而且债务人又重新做出了还款的承诺。

比如债权人有相关证据,包括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证明债务人口头或者书面承诺在某一个日期内还款,那从这个承诺日开始计算,债权人又可以获得三年的诉讼时效性。从承诺日开始计算,只要债权人在三年内起诉债务人,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所以从实际情况来看,想要欠款超过三年不还不太现实,除非债务人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完全把这笔债务给忘记了。

是有这种情况,但这个说法不完全准确。是借钱超过约定归还的日期三年后,债权人没有主张要求还款的,就可以不还了,但这三年内,债权人一直追讨还款的话,那就应该从债券人放弃追讨的那一刻算起三年后就不用还了。

例如:张三2010年1月借了李四5万元,合同约定好了利率和还款期限是四年,张三要在2014年1月还李四的5万本金加利息。结果张三到2014年1月没还款给李四。而李四从2014年1月到2017年1月的三年间也没有跟李四要钱,也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三还钱。这样就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三年追诉期了,张三就可以不用还李四钱了。

但是,如果李四从2014年1月开始,经常跟张三要钱的话,那就要从李四最后一次跟张三要钱的时间算起三年了。当然李四要保存好每次跟张三要钱的证据,以备起诉用。

所以,你借出钱去,借款人逾期不还的,你一定要及时追讨,超过三年你不追讨,这钱就打了水漂了。还是要注意法律时效的,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作为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司法工作人员,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借债超过三年可以不还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一般很难遇到这样的事情,尤其是现在网络发达,全民的基本法律知识与意识有了较大提高的当下。

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上确实有“三年”的提法,叫作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后欠债人再被起诉可以援引“诉讼时效已过”的法律条文进行抗辩,也就是不用还钱了。

看到这里是不是有些兴奋,有些人可能开始计划死皮赖脸就是不还钱,熬过三年把别人的钱占为己有。

其实哪怕不懂法律也应该能够想到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如此轻松的事情,这和盗窃、抢劫还有什么区别呢?但《民法典》确实有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只是有的人只是其一、不知其二,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

诉讼时效可以反复中断并重新计算

给大家举个例子。

假设张三在2020年1月1日向李四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2020年7月1日还钱。

到了2020年7月1日张三并没有还,这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三年后的2023年6月30日诉讼时效就会到期。

不过,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只要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就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起诉或者仲裁

很好理解,李四只要到法院起诉张三则诉讼时效立马中断。

(2)要求实现债权

借款到期后张三没有还钱,李四要求张三还钱并且确保张三受到了指示,具体方法可以是发微信、打电话并录音等,诉讼时效发生中断。

(3)欠债人归还部分债务或者做出还债承诺

张三欠了10万元,还了2万元的那一刻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即使张三一分钱也没还,只要做出承诺或者写了还款计划书等都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结果是重新开始计算三年。

比如,李四在2023年8月1日要求张三还钱,诉讼时效中断,从2023年8月1日起重新计算三年;2024年6月1日,李四到法院起诉张三,诉讼时效再次中断,又要重新计算三年了。

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三年诉讼时效可以无限中断,但诉讼时效有20年的最长期限规定。

上面的例子中还款日期为2020年7月1日,那么最长诉讼时效为2040年6月30日,当中可以无限次重新计算三年但到了2040年6月30日就不行了。

不过,李四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只要法院批准可以突破20年最长诉讼时效的限制。

综上所述,普通诉讼时效不需要任何机关批准,只要李四让张三还钱就能引发诉讼时效中断;20年最长诉讼时效的延长则要由法院批准。

拖20年是不是可以不用还钱了?

理论上确实是这样的,因为20年后最长诉讼时效到期,在法院没有批准延长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张三完全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不再支持李四要求张三归还1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

不过,这不表示张三能够完成死皮赖脸拖20年逃避债务的目标。

先不谈这20年里受到的良心谴责和催债压力,张三只要通过起诉能够引发两个效果,一是诉讼时效中断,二是为强制执行提供法律依据。

张三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起诉李四,基本上必然能胜诉,拿到胜诉判决书后要求李四还钱。如果李四还不还钱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强制划拨张三银行存款里的金额或者变卖张三的财产还债。

另外一方面,张三不仅要还10万元本金和利息(如果当时约定借款有利息),还要承担诉讼费、强制执行费、拍卖费等额外支出,反而得不偿失;此外,张三的信用会受损,纳入征信不良记录,生活上会被限制高消费。

极端情形下确实能够逃脱债务

假设李四缺乏最基础的法律知识,而且对10万元债权实在不上心,在还债期限到了以后(2020年7月1日),三年里居然没有要求李四还过钱,直到2024年3月1日才想起来这事并起诉至法院。

由于普通诉讼时效于2023年6月30日已经到期且没有发生任何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这时李四的钱极有可能要不回来了,张三可以援引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利。 当然,张三良心发现自愿还钱是可以的。

真发生这种情况的话李四也怪不了别人,谁让他对自己的债权也太不当回事了,说明10万元对他来说可以忽略不计。

基于此,提醒广大债权人要重视自己的权利,千万不要发生三年内对债权不闻不问的情况。其实对方一、两年不还钱就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了,至少也要让对方写下还债承诺或者先归还部分债务。

是真的。但这种说法过于片面,实务中的情况比这个远远要复杂得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灵活分析:

1、时效会中止、中断:

(1)如果债权人三年之内曾经找过债务索要债务并保留了相关证据如打电话录音、发信息等,就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所谓中止、中断。

(2)如果债务人在三年之内有偿还借款的行为,则诉讼时效也会中断。

以上所说的中止、中断,可以简单理解为停止计算或者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2、即使过了诉讼时效,也不代表债务人可以不用还款,只是说债权人不能再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讨要这笔借款。换言之,欠钱的还是欠钱的,到哪天都是欠着的,有了你得还,除非你这辈子不想好好为人。

3、诉讼时效时效需要债务人自己提出来,法院不会主动适用。简单来讲,即使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也得债务人当庭自己以此为由提出抗辩,过时不候,过期作废。法院在立案时不能以过诉讼时效为由而拒绝立案,而且须在一审时提出,二审再提无用。

4、诉讼时效还要考虑是以前的规定2年,还是新的规定3年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

综上,借钱时间超过三年不用还这种说法是真的存在的,但有些片面,实务中不能仅仅以三年时间作为评判的标准,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

民法典扯淡(民法典说)

新民法典里是否有男女到年纪不结婚犯法?

没有。婚姻自由,没有规定到年龄不结婚是犯法的。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

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扩展资料:

不到年龄结婚犯法是一段采访中一位大爷的焦虑。

2013年07月,记者采访群众时,当记者问到对于“不常回家看老人属违法”持什么观点,本来笑呵呵的大爷情绪突然失控,咆哮道“现在法律净扯淡!不回家看我们违什么法?30岁了还不结婚才违法!该判!”。

一句“30岁不结婚才违法”可以说吐露了天下父母的心声,反映了广大父母的无奈和忧虑。

“30岁不结婚该判刑”看似吐槽似的观点实则代表了广大父母的心声和无奈。现今,从城市到农村,大龄“剩男剩女”问题正像瘟疫一样蔓延,甚至逐渐上升为社会性话题。在网络逐渐对中老年群体“失焦”的同时,我们应该理解并尊重父母们“早日完婚”的想法。

毕竟从父母角度来思考,他们最期望的仍然是儿女的个人幸福和生活美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法定结婚年龄

人民网-庞胡瑞:“30岁不结婚该判刑”求解父母心声

民法二都有什么内容,民法一呢?老师为什么这么说呢?

真是扯淡,我国没有独立的民法典。所有的民事法律都合称民法,不存在一二的问题。当然某些人喜欢把《民法通则》作为所谓的民法总论,其他法律作为分论,完全没有区分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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