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民法典(民法典公房居住权)

2023-02-15 民法典

民法典规定公房承租权可以遗嘱继承吗

公租房是不可以遗嘱继承的。公房的居住权,继承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变更承租人,如果同住人居住条件困难,单位一般会允许同住人继续居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公房民法典(民法典公房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公房再婚配偶是否享有居住权

公房再婚的配偶享有居住权,需要双方约定,约定之后居住权的设立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之后就享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父母公房可以继承吗

父母公房可以 继承 吗 我们所谓的公房,其实指的是在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指的是公有住房,它是相对于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但是并不能拥有所有权。公房的使用者和居住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而公房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被分为了三种: (一)直管公有住房。这种公房指的是由政府接管,国家来进行出租、收购、新建和扩建的住房,而且,其中大多数的公房都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来直接地去管理,进行出租、修缮,其中的也有一小部分住房免租给单位使用。 (二)单位自管产。这种指的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单位所有的住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产。 (三)公产房。这种公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的,他们分配或者出租给了单位的员工,给他们居住使用。 然而,在这三种公房中,通常情况下,能够进行上市交易的一般都是前两种,而在 北京 交易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的。 而父母的公房,作为子女,到底去可以继承吗?其实,在实践中的争议非常的大,人们众说纷纭,并且各持己见,很难去统一意见。我们从法律上来讲,公产房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是存在着一些脱节联系的,可以说是一种不太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我们打个比方来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把房屋租出去来获得一定的收益,而且,房屋的承租人当然也可以基于某种优先权利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 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地完善,对于公产房的继承问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缓冲的处理方法。有很多人都认为,公产房当然可以被子女继承,他们认为,住房是父母辛勤劳动而挣下来的,而住房就是遗产,所以自然可以由 继承人 来继承。虽然,这种要求从法律方面来讲,是不合法的,可是这种要求更加符合我国的现实社会实际。 我们在实际情况中,从社会的安定和社会的和谐角度来进行考虑的话,一般来说可以变更承租人。在《城市 房屋租赁 管理办法》中有规定到:如果住宅用房承租人死亡,并且在租赁的期限内,那么与承租人共 同居 住的家庭成员,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是可以继续继承的。从这些规定上来看,想要取得公有住房的 继承权 ,其实是有一定的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在原来的承租人已经死亡的时候,公房的承租权并不能够像别的财产一样通过《 民法典 》的规定来进行继承。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 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 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但是,对于符合了承租条件的承租人,也就是与承租人共同居住了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如果想要变更承租人的姓名延续继承的话,经过住房部门的同意,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民法典对公产房承租人的规定

一、公房变更承租人规定有哪些

1、《民法典》第732条规定,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2、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

(1)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

(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

(3)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

二、公房承租人变更纠纷如何起诉

直管公房,是指由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单位依法直接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国有房屋。直管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对政府公房管理部门依职权变更直管公房承租人不服的情形,对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直管公房承租人与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在履行直管公房租赁合同过程中,因违反合同规定的房屋保护、维修、房屋租金交纳、承租人变更等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由于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应作为民事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怎么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

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上款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

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承租人全家户口迁离本市、全家出国(境)定居,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出,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全家出国(境)定居的,应当同时按规定调整租金标准。

单位自管公房的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单位自管公房是指房产由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行经营,但房屋所有权为国有或集体所有,政府和单位将房屋分配给职工,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的住宅,其法律规定依照集体或国家所有权土地的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九条

公房有没有继承权

公房一般是不能继承的。因为能进行继承的遗产必须为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所有权的财产,而一般情况下,公房不属于个人所有,故无法进行继承。但继承人已经取得该公房所有权的,可以依法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民法典班会(民法典班会记录)
下一篇 国家民法典民法典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栏)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公房民法典(民法典公房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公房承租权可以遗嘱继承吗 公租房是不可以遗嘱继承的。公房的居住权,继承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变更承租人,如果同住人居住条件困难,单位一般会允许同住人继续居住的...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