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钱法律上属于谁的财产(彩礼钱的法律归属)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属于谁的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属于谁的,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1、彩礼如果是婚前赠与女方的,则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2、如果是婚后赠与女方的,只要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一人的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男方给的彩礼钱是属于谁的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原则上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有法定情形存在的,男方可以要求部分或者全部返还彩礼。且前述法定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且双方离婚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双方离婚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的彩礼钱属于谁
【法律分析】
彩礼钱不一定是女方个人财产,彩礼的财产性质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男方或男方父母在双方结婚之前将彩礼钱给女方,这种情况下,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2、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将彩礼钱给女方父母,则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3、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男女双方结婚后将彩礼钱给女方,则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有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彩礼钱归女方个人所有。男女双方结婚的时间以领取结婚证的时间为准。在领取结婚证之前,男方或男方父母给女方或女方父母彩礼钱,在法律上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女方拿了彩礼钱之后不肯与男方结婚,男方或男方父母有权撤销赠与行为,要求对方返还彩礼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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