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种类(公司的种类及经营范围)
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问题一:公司的类型有哪些??? 要看按什么方式分了。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公司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
(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2.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3.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管辖公司盯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5.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的不同,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的信用而非公司资本的多寡为基础的公司称为人合公司,如无限公司;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公司的资本规模为基础的称为资合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依赖于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规模的公司,如两合公司。
问题二:企业类型有哪些?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以下几种: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抚港或澳、台资)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问题三:现代企业的类型有那些 现代企业按其法律地位和其组合特点分为独资、合伙和公司三种。
按控股情况分, 国有及国有控股(包括国有绝对控股和国有相对控股)、集体控股(包括集体绝对控股和集体相对控股)和其他
按主营行业分, 农、林、牧、渔业、 工业(包括 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批发和零售业、 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企业、公司制企业(包括 国有独资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港澳台合资企业)和其他
按企业规模分大型、中型、小型和其他
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问题四:公司企业类型有什么? 我是工商局负责注册登记的,只有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才能称为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非企业性单位不能以“企业”来称呼。以企业登记的角度来看,企业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有限责任公司,它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它还可以下设分公司,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细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种。它也可下设分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二、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它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三、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它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如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和“全民”统称为全民所有制。它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营业单位也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 五、集体所有制企业。它也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办单位一般是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营业单位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也可由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法人组织直接下设成立。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个新类型,以前没有)。 需说明的是,平时人们所说的私营企业主要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自然人投资的有限公司”。还有个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它规模较小,单从名称上看,可能会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分不大出来,但核发的营业执照不同,并且,“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不能以企业来对待。 上面de回答的也很详细,但企业类型不应该按技术监督局、税务局等其它单位要求的报表统计要求来划分,应以工商登记为准的。
问题五:企业类型都有哪些 按照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按照企业法律属性的不同,可以分为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按照企业所属行业的不同,可以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邮电企业、商业企业、外贸企业等。
国有企业,或称国营事业或国营企业。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 *** 或联邦 *** 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 *** 投资参控制的企业。 *** 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外企是外商投资企业的简称,包括中外合营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
从上述概念就可以看出,三种企业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问题六:企业性质有哪些分类,怎么分的? 标准企业性质分类: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联营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 个体户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积累企业。
问题七:公司的职务有哪些 1 高层管理职位
1.总经理(总裁)
2.副总经理
3.人力资源总监 6
4.财务总监(CFO)
5.营销总监
6.市场总监(CMO)
7.销售总监
8.生产总监
9.运营总监
10.技术总监(CTO)
11.总经理助理
2 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1.人力资源经理
2.人力资源助理
3.人力资源专员
4.招聘主管
5.员工培训与发展主管
6.培训师
7.培训专员
8.绩效考核主管
9.薪资福利主管
10.薪酬分析师
11.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经理
12.员工记录经理
3 财务与会计职位
1.财务经理
2.财务助理
3.预算主管
4.财务成本控制主管
5.应收账款主管
6.会计主管
7.资金主管
8.投资主管
9.融资主管
10.财务分析师
11.预算专员
12.投资分析专员
13.资本市场分析专员
14.核算专员
15.税务专员
16.出纳员
17.簿记员
18.收银员
4 行政管理职位
1.行政经理
2.行政助理
3.行政主管
4.总经理秘书
5.秘书
6.翻译
7.档案员
8.前台
9.行政事务管理专员
10.物业主管
11.法律事务主管
12.法律事务助理
13.法律顾问
14.公司律师
15.战略部主管
5 市场营销职位
1.市场部经理
2.市场助理
3.客户开发主管
4.客户维护主管
5.客户关系主管
6.市场调研主管
7.市场研究专员
8.市场策划主管
9.市场拓展经理
10.促销主管
11.广告企划主管
12.媒介推广专员
13.公关主管
14.公关助理
15.客户代表
16.美工
17.产品主管
18.产品助理
6 销售职位
1.销售部经理
2.销售助理
3.大区经理
4.办事处经理
5.店面经理
6.渠道经理
7.销售代表
8.销售统计员
9.电话销售代表
7 生产职位
1.厂长
2.副厂长
3.生产主管
4.制造部经理
5.工程技术部经理
6.生产工程师
7.工业工程师
8.供应商管理工程师
9.产品设备工程师
10.车间主任
11.生产调度员
12.质量控制主管
13.质检员
14.质量安全技工
8 物流职位
1.采购经理
2.采购工程师
3.采购专员
4.物流经理
5.物流规划专员
6.材料管理专员
7.仓储主管
8.仓库管理员
9.商品保管员
10.货运主管
11.商品储运员
12.商品护运员
13.理货员
9 技术职位
1.技术主管
2.技术支持经理
3.研发主管
4.产品规划主管
5.产品开发工程师
6.产品开发技术员
7.产品质量工程师
8.质量工程师
9.安全工程师
10.安全员
11.包装设计师
12.材料工程师
13.模具工程师
14.机械工程师
15.工艺工程师
16.电气工程师
17.电子工程师
18.食品工程师
19.环境检测工程师
20.环境治理工程师
21.通讯测试工程师
22.通讯工程师
23.......
问题八:我国的公司种类有哪些?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企业的概念: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的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经济组织。公司的概念: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企业的概念大于公司企业分类:(一)以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 (二)以投资者的不同分: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三)按所有制结构可份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和私营企业。 公司分类(一)按股东对公司负责人不同分;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按信用等级分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三)母公司、子公司
问题九:企业性质有哪些分类,怎么分的? 标准企业性质分类: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联营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 个体户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唬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各种方式在中国境内投资,并依法律设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另外还有以前登记的企业,现在已不能登记这种性质的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作为代表行使所有权,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营得为目的的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指生产资料或财产归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积累企业。
公司类型有哪几种类型
企业分为哪几种类型,不同类型有什么不同?
企业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有限责任公司,它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它还可以下设分公司,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细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种。它也可下设分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二、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它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三、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它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如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和“全民”统称为全民所有制。它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营业单位也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
五、集体所有制企业。它也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办单位一般是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营业单位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也可由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法人组织直接下设成立。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个新类型,以前没有)。
需说明的是,平时人们所说的私营企业主要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自然人投资的有限公司”。还有个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它规模较小,单从名称上看,可能会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分不大出来,但核发的营业执照不同,并且,“个体工商户”不是企业,不能以企业来对待。
公司有哪几种类型?
公司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分成许多种类,比如,按照规模可以分为大公司、中型公司。小公司;按照是否公开招股可以分为公开型公司。封闭型公司;按照公司的内部关系和设立的基础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按照公司的支配关系可以分为母公司、子公司;按照公司在境内外登记的区别可以分为中国公司、外国公司等。在法律上一般是按照股东承担责任的形式来区分公司的种类,有些国家将公司分成四种,即:
无限公司,就是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直接的无限的连带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就是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与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起组成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将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在上述四种公司中,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不占主导地位,且在一些国家逐渐减少;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则被普遍采用,在许多国家中居主导地位。
在我国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形式作了规定,因为这两种公司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已经被广泛运用,是公司中的基本形式,有广泛的适应性。
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某某集团公司的名头,其实这不过是多个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等方面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业)联盟罢了。另外有的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子公司,这样,母子公司之间也会因为这种“血缘”关系组成一个企业集团,颇类似于军队当中的集团军。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集团公司的由来
我国公司有哪几种类型?
根据《公司法》规定,我国公司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从公司法对于公司的定义来看,公司最为直接的划分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是否上市,又可以细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从股东中是否包含国有企业,公司可以分为国有公司、民营公司。同时根据股东是否包含外国人,公司可以分为中外合资公司和内资公司。
从不同角度,我们可以对于公司进行一个更为细致的划分,实务中因为公司的类型不同,其所适用的法律或有所不同。因此,在考虑与公司进行交易前,应该弄清楚公司的类型,从而有利于进行交易。
或在设立公司时,可以根据未来进行的经营业务,考量设立的公司类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形式有哪些
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类型:
(一)传统的典型企业和传统的非典型企业
1、传统的典型企业可以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这三种法律形态。
2、传统的非典型企业是不按照投资冒险的历史和逻辑建立起来的企业,主要的类型有两种:合作社和国有企业。
(二)企业类型的其他划分
1、从企业所属的经济部门分,可划分为农业企业、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金融企业等;根据企业使用的技术装备及生产力要素所占比重可分为技术密集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可划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根据企业内部结构可划分为单厂企业、多厂企业和联合企业;根据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形式,可划分为国有企业、公营企业、私营企业、合作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根据企业在法律上的主体资格,可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等等。
2、企业的法定分类
企业的法定分类是国家通过立法,对该国的企业所进行的分类,亦即国家通过立法来规定的企业种类。国家通过立法对各类企业进行法律上的界定,使企业的类别规范化、标准化,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国家通过立法对企业的种类进行界定,使企业的设立人(包括企业的投资者)根据企业的法定种类,确定自己对企业种类的选择,一般情况下设立人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对企业种类的选择。同时,企业的设立人在设立企业时必须按照法律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具体需求,如设立的条件、设立的程序、内部组织机构等来组建企业。
此外,在我国还可以按照经济类型对企业进行分类。这是我国对企业进行法定分类的基本作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目前有国有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私营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涉外经济(包括外商投资、中外合资及港、澳、台投资经济)等经济类型,相应我国企业立法的模式也是按经济类型来安排,从而形成了按经济类型来确定企业法定种类的特殊情况。它们是:(1)国有企业。(2)集体所有制企业。(3)私营企业。(4)股份制企业。(5)联营企业。(6)外商投资企业。(7)港、澳、台投资企业。(8)股份合作企业。
公司有哪些种类
企业主要有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其中公司制企业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有限性是指股东都以其出资的多少对公司负责,而没有对公司的债务清偿的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负责,两者都根据《公司法》设立都有各自的公司章程,都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不同的是前者的股东数额有上下限,股本不等分,且一般不上市,财务不需公开,且股东的股份转让有条件限制(如通过董事会审批,老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等),新老股东的利益分配也不同,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数有下限没上限,一般都上市所以财务定期公开(一般一个季度一次),其资产都分为等额股份,且股票可以自由转让,通过发行股票向社会募集资金等。
如果你要是独自干的话(不是与人合作或合伙)一般是独资公司,这种公司有注册资金和必要设施等一般都可以成功,只是盈利都是你的但亏损也是你的,且你要对公司的一切事务负责,并对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您要注册的公司我还没完全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请你再说详细点,至于注册资金和条件你可以从《公司法》中得知,开公司最好看一看有关法律书籍。
公司企业类型有什么?
企业主要分类有: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等等。
法律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具体需求,如设立的条件、设立的程序、内部组织机构等来组建企业。关于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扩展资料:
企业的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而构成的企业。我国的股份制企业主要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某些国有、集体、私营等经济组织虽以股份制形式经营,但未按公司法有关既定改制规范的,未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仍按原所有制经济性质划归其经济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
由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该种类型是较为适用于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2、股份有限公司
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怎么填
企业类型是强调共性,类别是强调区别。两者有时指一个意思。有时又有区分。看使用者的习惯而定。
企业类型主要是指公司的类型,是按照股东的责任范围对公司进行分类。我国《公司法》将公司限定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包含国有独资公司。此外,我国法律也规定了非企业法人性质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企业类型包括:个体、个人独资、合伙(普通、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公司(有限《一人、国有独资》、股份)、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的基本分类为依据,参照国家有关部门经济管理工作习惯用法,现将国有资本金统计分为七类。
(一)按产业结构划分: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二)按产业作用划分:分为基础性行业、一般生产加工行业、商贸服务及其他行业。
(三)按产业特征划分:分为垄断性行业、竞争性行业、公益性及其他行业。
(四)按产业管理部门划分:分为农牧渔业、林业、工业、建筑业、地质勘查及水利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贸易及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和社会服务业。其中:工业产业包括:煤炭工业、石油工业、冶金工业、建材工业、化学工业、森林工业、食品工业、烟草工业、纺织工业、石化工业、医药工业、机械工业、军工工业、电子工业、电力工业、市政公用工业及其他工业;贸易及餐饮业包括:内贸、外贸、粮油、餐饮。
(五)按具体行业划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中的大类、中类和小类标识划分。
(六)按经济带划分:分为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内陆地区、西部边远地区。
(七)按行政区域划分:分为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地区。
公司的类型有哪些???
要看按什么方式分了。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公司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
(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2.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3.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5.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的不同,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的信用而非公司资本的多寡为基础的公司称为人合公司,如无限公司;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公司的资本规模为基础的称为资合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依赖于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规模的公司,如两合公司。
企业类别有哪些
子信息:半导体、计算机、软件、通讯、数字家电
2、化工:精细化工
3、汽车:汽车零部件
第二部分:装备产业
1、机械工业:机床、环保机械、医疗仪器设备、工程机械、起重运输机械、半导体设备、轻纺机械
2、仪器仪表
3、发电与输变电设备
第三部分:新兴产业
1、生物技术
2、制药
3、新材料
4、光电子
5、纳米
6、新能源
7、环保
第四部分:都市产
1、食品和农产品精加工
2、印刷与包装
3、钻石珠宝
4、化妆品及洗涤用品
5、服装服饰
6、纺织:服装面料、针织品、床上用品等
7、轻工:家具、皮革制品、 文化用品等
二、服务行业划分
1、商业零售业:食品零售、百货零售、汽配零售、家电零售、医药及医疗器械专门零售、连锁业
2、物流业:运输业、仓储业
3、会展业:展览公司
4、金融业:金融租赁、典当、投资管理、拍卖、融资代理
5、餐饮业:快餐服务、其他餐饮服务
6、旅游业:宾馆、酒店、旅行社
7、房地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装饰装修
8、广告业:广告公司、传媒公司
9、信息咨询服务业:信息中介、市场调查、管理咨询
公司的种类?
依据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形式的不同,公司类型可分为四类:
(1)无限公司,即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即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一定人数的股东(2人以上50人以下)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即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其主要特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无限公司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经营。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即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类型只有两种,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二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主要分类有:合资、独资、国有、私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责任等等。
法律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具体需求,如设立的条件、设立的程序、内部组织机构等来组建企业。关于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指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它包括城乡劳动者使用集体资本投资兴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而构成的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联营企业:这是指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营者在中国境内经过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营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这是指一种以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相结合作为其成立、运作基础的经济组织,它把资本与劳动力这两个生产力的基本要素有效地结合起来,具有股份制企业与合作制企业优点的新兴的企业组织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种类
公司分为哪几种
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一)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分类
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亦即以公司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这是最主要的公司分类。
2.无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是指部分无限责任股东和部分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前者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后者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
4.股份两合公司是指由部分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股东和部分仅以所持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共同组建。因这三种公司的固有缺陷,其数量已经很少,特别是股份两合公司。我国公司法未对此三种公司作出规定。但在不少西方国家的公司法上,仍然存在此三种类型的公司,尽管其数量只占少数。
5.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以上人数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在公司发展历史上,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两合公司之后产生较早的公司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因其可以在社会上广泛筹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公司可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经营方式和分权制衡机制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等特点,特别适合于大型企业的经营,现今已成为十分重要的公司形式。我国公司法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最基本的公司形式之一予以调整。
6.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在公司的发展史上,有限责任公司出现的较晚,由于它较好地吸收了其他公司形式的优点并克服其不足,所以这种公司形式在世界各国得到了迅速发展。我国公司法也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主要公司形式予以确认。
7.所以,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的股东都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只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以公司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分类
1.以公司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亦即以公司股份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和流通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2.封闭式公司又称不公开公司、不上市公司、私公司等,是指公司股本全部由设立公司的股东拥有,且其股份不能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封闭式公司。
3.开放式公司又称公开公司、上市公司、公公司等,是指可以按法定程序公开招股,股东人数通常无法定限制、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市场公开自由转让的公司。这种公司事实上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并非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上市公司,但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具有开放性,都可以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和募集资金,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也就无法通过此方式募集资金。
4.所以,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封闭性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开放性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然具有封闭性,只有股份有限公司中的上市公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放式公司。
(三)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分类
1.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亦即以公司的交易信用来源和责任承担依据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以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2.人合公司是指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信用而非公司资本的多寡为基础的公司。人合公司的对外信用主要取决于股东个人的信用状况,故人合公司的股东之间通常存在特殊的人身信任或人身依附关系。无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3.资合公司是指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公司的资本规模而非股东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公司。由于资合公司的对外信用和债务清偿保障主要取决于公司的资本总额及其现有财产状况,因此,为防止公司由于资本不足而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各国法律都对资合公司的设立和运行做了较严的规定,如强调最低注册资本额、法定公示制度等。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4.人合兼资合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依赖于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规模,从而兼有两种公司的特点。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属此类公司。
5.所以,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以人合为主但兼具资合性质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
(四)以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分类
1.以公司相互之间的法律上的关系为标准,亦即以公司之间在财产上、人事上、责任承担上的相互关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2.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共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
3.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
4.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
5.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我国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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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哪几种类型?
公司种类主要是按资本总额是否均分为等额的股份来划分,可以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区别;
1、股东人数区别;
2、组织结构设置区别;
3、就股权的转让和流动性区别;
4、财务状况公开性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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