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启动问责调查后必须成立)
监察机关开展问责调查结果后经什么形成调查报告
监察机关展开问责调查结果后经文职人员整理和上级批准形成调查报告。
监察调查终结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在条件具备时才能终结监察调查。
(一)事实已经查清
监察调查的目的就是要查明被调查人是否存在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所谓是否存在职务违法犯罪的事实已经查清,包括三层含义:
其一,被调查人不存在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实已经查清。其二,被调查人存在职务违法行为的事实已经查清。其三,被调查人职务犯罪行为的事实已经查清。
(二)证据确实充分
(三)法律手续完备
(资料来源于网络)
问责要签字确认吗
需要,由调查组组长及有关人员签名后,履行审批手续,防止“一人拍板”式问责。问责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不是为了处理人而问责,而是要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因此,在问责案件办理中,一方面对发现的问题要真管真严,使领导干部真正扛起责任,今后不犯或少犯错误;另一方面,要强化思想教育,督促被问责领导干部深刻吸取教训,明确整改措施。
问责程序
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问责案件办理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强化纪法思维,严格依照程序。除问责对象被立案审查,不再另行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外,所有问责都必须经过问责调查。
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成立调查组,查明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做到是谁的责任就问谁的责任,该追究到哪一级就追究到哪一级,既不能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也不能乱打“板子”、只问下不问上。
保险案件问责的程序是什么?
为推进依法行政,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加强和完善保险监管,保监会制定了《中国保监会保险监管问责制试行办法》。
第七条 问责程序经保监会主要负责人提议,并经主席办公会讨论决定启动,由监察局和人事教育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第八条 调查组应当自问责程序启动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提出问责意见。60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保监会主席批准,可以延长调查期限。
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应当询问被调查的部门或者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调查事实有无异议,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应当将调查结果和拟作出的问责决定书面告知被调查的部门或者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 调查完毕后,调查组应当将调查结果和拟作出的问责决定报告保监会主席,由主席办公会讨论并作出决定。调查报告应当包括被调查的部门或者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陈述和申辩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第十条 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保监会主席申请复核。主席办公会讨论决定复核的,由监察局和人事教育部另行组成调查组进行复核,并在20个工作日内向保监会主席提交复核报告。
复核期间,原追究责任的决定中止执行。
根据什么制订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条例》的规范化体现
一是规范问责流程。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全面规范,规定启动问责调查和作出问责决定应当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二是提出具体要求。规定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问责事实材料应当与调查对象见面,听取其陈述和申辩;调查结束后应当集体研究形成调查报告,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
三是明确问责标准。强调问责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
四是强化问责执行。规定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宣布并督促执行,建立健全典型问责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以案促改。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问责调查组成员应当有多少人
不少于两个人。党的问责工作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党的建设和事业中失职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要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对象是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党政干部问责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应当同时向问责决定机关提供有关事实材料和情况说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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