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遵循 的原则)
企业如何管理知识产权
1.企业领导要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企业领导者和决策者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视是顺利开展该项工作的关键。领导者要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把知识产权管理列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保障。
2.搞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建设,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只能机构。大中型企业应当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的工作人员,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可以独立设立,也可以放在企业的法律事务部中;无力设立专门机构的小企业也应该安排兼职人员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国内外有很多先进的企业都很重视这一点,比如美国电话电报公司仅专利部就有250多人,每年获专利3000多项;日立公司的知识产权部有专利管理人员320多人,每年的专利申请量为1.3万件;我国的海尔集团公司设有独立的法律事务中心,专职人员有20多人呢,其中也配有专门负责企业专利法律事务和商标法律事务的人员。
3.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是企业最普通而又最重要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知识产权是指
公司科研人员在执行公司的科研计划或利用公司名义或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等。
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职工在离开公司两年内不能从事与在公司期间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工作。
二、本规定所称知识产权包括
专利、商标、工程设计、设计图纸、地图及说明,科研人员在职期间完成的论文、专著和科技成果等。在职人员为完成公司的工作产生的上述知识产权,作者只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力由法人享有。未经公司同意,作者不得许可他人使用。
三、一项科研工作完成后 科研人员应及时将科研工作原始材料和数据准确,完整地以书面形式交公司项目部备案。项目部审查后,须申请专利的项目应及时办理专利申请手续,然后再发表论文或进行成果鉴定。对公司的技术秘密要予以保护,凡由公司科研计划产出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必须标注。
科研成果须交项目部的材料还包括:全部实验报告,文字及数据手稿等原始技术材料、总结、论文、专著等,纳入公司科技档案归档
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科技档案借阅制度。
四、职务专利项目的申请,由公司项目部受
在职科研人员申请非职务专利,须由公司项目部出具有关证明,确认该专利产权属发明者个人。
在职科研人员发表文章,出版专著,公司项目部应出具该论著研究内容保密范围的证明,被公司列为秘密研究的项目,正在进行试验且应用前景较广的项目,易被人仿造的科研项目,项目部应对论著的内容,公开的程度进行审查。
公司与外单位订立合作研究合同,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合同),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经过公司的审查,并由法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合同,其它部门和个人无权签署。
五、离休,退休,辞职,调离,停薪留职的科研人员及在公司的研究生,客座科研人员,在离公司之前,须将在公司从事科研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实验材料,实验设备,产品等交回公司,由项目部验收签字后,方可办理调任或离任手续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什么?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三条 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 本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 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三)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四)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一)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公司的业务范围;
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二)利用本公司的名义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利用本公司的名誉、名称或社会地位进行的各种行为;
2.利用本公司的人力及未公开的技术情报资料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第七条 一切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持有(所有)权归本公司,任何其他公司及个人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销售、使用或侵吞本公司持有(所有)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第八条 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享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署名和取得相应荣誉、奖励及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九条 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管理工作由专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技术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向研究项目下达的主管部门报告,按本公司的规定提交全部科技档案文件,并提出申请专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可申请专利的项目及时办理申请事项,不宜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应申请专利而未申请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公司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在研究过程中已具备申请专利条件者。
第十一条 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在专利管理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根据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完成科技项目合同约定或计划任务书的规定任务后,研究人员须将全部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图纸、声像、手稿等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本公司知识产权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填写鉴定申请书,要按照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鉴定。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科技档案的相关制度规定,包括档案密级制定、借阅程序等,对涉及本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科技档案应采取限制阅读措施。
第十四条 对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签定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在与其他公司进行委托研究、委托开发或合作研究、合作开发时,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
第十六条 订立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关于技术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约定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分配等。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定技术合同。
第十七条 对于在知识产权形成、保护、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或有效制止侵权、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人员,将依据国家和本公司的具体规定,给予包括发放奖酬金、提职、提级、职称评定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第十八条 属于本公司的技术成果在实施或转让后的收益,按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该项职务科技成果的发明人、设计人可按规定提取酬金。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或造成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由知识产权管理部依据规定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
第二十条 侵害人为本公司员工的,应责令其改正,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 侵害人为非本公司员工的,应要求其停止侵害,承担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必要时,提请政府机关处理或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要做哪些工作?
知识产权管理,是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制度设计、流程监控、运用实施、人员培训、创新整合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系统工程。知识产权管理不仅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起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其运作的主要内容,而且还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各个环节之中。从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看,知识产权的制度立法、司法保护、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策制定也都可纳入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的内容;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的产生、实施和维权都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知识产权是全世界范围广泛关注的普遍问题,各国有各国的具体情况,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知识产权管理实质上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权实行财产所有权的管理。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知识产权虽然在形态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观实在的财产。所以,我们仍然可以对无形的知识产权进行科学管理,提高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效益。
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企业应当从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出发,制定相应策略,促进知识产权的开发,做好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清资核产工作,掌握产权变动情况,对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直接管理,对非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管理、监督。
(二)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主要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研究核定知识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识产权等等。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对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情况应统计,合理分配。
(四)知识产权的处分管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知识产权的转让、拍卖、终止。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知识产权管理可为国家机关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及权利主体对其所有的知识产权的管理。
国家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方面进行。
权利主体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合理开发、应用、推广、自我保护等方面的考虑。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
创造更多更好的知识产权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前提,但是要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必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使创造目标更加明确
第一,从知识产权创造最重要的主体——企业层面上看,一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使创造的目标更加明确。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确立以专利战略为主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并在战略框架内,依据企业的总体经营和创新策略,对知识产权的创造特别是对专利申请的数量、质量、时机、类别形成一个总的目标和方针。国外许多大公司十分重视专利申请战略,如东芝公司根据企业研发未来产品、下一代产品和先行产品的不同步骤,把专利申请分成概念性发明发掘阶段、战略性专利申请阶段和专利网构筑阶段,从而使专利申请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面到网的总体战略。二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提高创新研发的起点,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与本单位科研、生产领域相关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专利文献信息,可以及时了解与本单位相关的国内外技术动态,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节约人力和资金资源。三是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提高发明人、设计人的创造积极性。企业应根据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建立企业内部合理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与奖励制度。通过兑现奖酬,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务发明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务发明人的聪明才智,避免人才技术流失。
第二,从国家行政管理层面看,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都需要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代表国家向申请人授予相应的知识产权。因此,这些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水平高低,知识产权审查速度快慢和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
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
第三,从地方行政知识产权管理层面看,地方政府通过出台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等行政管理手段,可以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各地政府为了提高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结合本地的实际出台了各具特色的鼓励政策,如设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将专利申请量纳入考核地方官员的指标体系。
管理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对于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十分重要。但是,知识产权保护相对于知识产权管理,一个侧重于事后的救济,一个侧重于事前的预防;一个是治标之策,一个是治本大计。只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才能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
第一,对于企业来说,一是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奠定了知识产权维权的基础。企业维权经常出现的困扰之一就是权利的稳定性问题,如果企业平时知识产权管理到位,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数量、内容、法律状态以及与他人权利的界限十分清楚,就可以从容的应对他人提出的行政撤销、宣告无效和侵权诉讼等纠纷。二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积累维权的可靠证据。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取得和实施等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分类管理,并完整保存,可以为维权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这一点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尤其重要。三是知识产权管理本身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加强技术人员和技术成果管理,明确技术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因资产流转和人员流动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另外,知识产权管理在衡量、降低维权成本,选择维权途径,确定维权方案等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在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处于分散管理的情况下,更要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的协调管理,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分析、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平台,实现执法协调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保护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武汉市委、市政府成立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达到了35家,其范围涵盖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仲裁委以及海关等系统的相关部门。
第三,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机关本身需要加强管理,通过内部管理,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的能力
知识产权运用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高低制约着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充分发挥。
第一,从企业管理来看,企业是知识产权运用的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从整体管理体系的定位到管理部门的设置、人员的配备及实际职能,都具有重要地位。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盈利的主要手段是知识产权的实施、转让和许可,在这些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强包括计划管理、产权管理、许可管理等知识产权的全面管理。
第二,从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来看,强化知识产权实施和运用,提高国家和本地区的竞争力是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国家与地方为鼓励实施知识产权,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的政策,国务院2006年发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在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也都出台了更加具体的鼓励政策。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中提出,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施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和订购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中本市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通过工程设计、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择优购买本国、本地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这些政策的落实,将极大地推动知识产权的运用和实施。
知识产权管理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务问题。在当今这个飞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只有从理论探讨与实务创新两个方面来考察知识产权管理,才能够立体地把握其应处之坐标点,充分发挥管理在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一、集团企业管理模式企业集团多为产业发展多元化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企业。针对该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广泛性、复杂性,企业集团应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之相适应。
首先,在集团总部成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亲自挂帅,全权负责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各项事务。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法律顾问、集团办公室主任、各产业块经理与办公室负责人等7人组成,独立行使如下职能:
(1)结合企业特点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方针策略及规划。
(2)指导集团产业块以及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各项规章制度。
(3)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4)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与个人提起法律诉讼或通过非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5)组织职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研究开发人员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
(6)协调部门之间、产业块之间的知识产权事务。
(7)督促集团各产业块及时对已具备条件的专利、商标、版权等进行申请、注册的保护工作。
其次,集团办公室、行政部、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产业块总经理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每月与上述各部门召开一次会议。在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由这些部门和个人将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落实到集团以及各产业块的每个部门、每个职工、每项工作及其每个环节中去。同时,这些部门亦将在知识产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建议及时反馈给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
此外,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还与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搜集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为已所用。
二、产业单一的中型企业管理模式产业单一、规模不大的中型企业,亦应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部,作为董事会的智囊团,直接由企业董事会领导,该部由主管技术与法律事务的副总经理负责,下设技术室、商标室、法律室、信息室。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由副总经理定期召集开会,研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以及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的产业策略、经营方针,从而开成一种网络型的管理模式。各职能部门对总经理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象;
(2)制订企业各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产业策略,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效益最大化;
(4)开展职工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5)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监控网络,防止企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模式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般具有规模小、技术含量高、机构精简的特点,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宜采取点面结合型管理模式,即选择重点,协调全面。无须质疑,科学技术的此类企业的生命,其重要性固然居各部门的首位,因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独立设置,而与本企业的总工程师办公室或者科技管理部门相结合。设置专职人员,专司专利、商业秘密、商标、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的登记管理工作,并直接由企业中主管知识产权的干部领导。
另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选派方面,我们认为大中型企业均应配备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才,技术部门应有专利代理人,商标部门应有商标代理人,法务部应有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管理人员专业化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大趋势,许多跨国公司对此均十分重视。如美国IBM公司其有关专利的专门事务由专利律师及专利代理人来处理。在美国本部就有一百多位专利律师,其他地区则有一百多名专利代理人。当然,国内多数企业暂无如此雄厚的人力资源。因此,权宜之计,一方面企业须加强与外部各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及事务机构的联系,以及时获得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和咨询,了解政府政策、行业要求。另一方面,从企业长远发展需求角度看,企业须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把企业现有的技术成果、专利方面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合同的法务人员集中起来,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并鼓励职工参加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或律师资格考试,努力造就一批既熟悉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懂得企业管理知识,又懂得本行业专业技术的高级复合型人才,更好为本企业服务。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企业的性质、经营目标、市场策略、技术开发与国际国内法律环境等因素,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加以分析、评估、融合所建立的一套经营管理和法律保护制度。作为一项制度,主要作用是规范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管理,如专利、商标、著作权、技术秘密、风险防范等方面。
相关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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