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辆过户外地(北京车过户到外地流程)
北京车迁外地如何办手续
北京车辆过户到外地手续:
1、车主等人员携带资料驾驶机动车到过户地点;
2、工作人员查验车辆,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
4、缴纳费用,最后制作、发放牌证。
北京不予办理车辆转让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
(四)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五)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六)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七)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八)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九)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十)申请小、微载客汽车转让登记,未提交有效的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的。
(十一)因离婚分割财产或将名下多辆小、微载客汽车转让给父母、子女的,未提交有效的本市小客车指标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核查结果。
拓展资料:对市财政局控办范围内的单位申请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控办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属于用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的进口机动车底盘进口凭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北京车辆过户到外地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家都会进行购车。但是车辆的更新换代也很快,那些喜欢新款车辆的人可能就会将原来的车辆进行过户买卖了。在 车辆过户 的时候肯定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那么在北京这方面需要哪些手续呢? 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北京车辆过户到外地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
1、凭车辆过户资料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然后填写合同。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区域,车辆进行检查,拓号、照相。
3、验车完毕后,工作人员核查手续,无误的话开始办理车辆外转,办完之后,会给车主一个流水单。
4、第三个工作日(最快第二天下午),携带流水单、旧车牌、旧行驶证、买方身份证到机动车服务站拿临时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在落户期间车主可以挂着临时牌照开车上路。
5、车辆档案提出来以后由北京市车管所直接邮寄到异地车管所,档案到异地后买方本人前去办理车辆的落户 上牌 手续即可。
二、车辆过户办理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点击下载)
2、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6、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8、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9、使(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领)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 车辆购置税 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10、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 安全技术 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11、属于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本市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识别代号( 车架 号码)拓印膜;
因此,大家在这个问题上就要知道具体的规定,要知道手续时很重要的事情,一旦有手续不齐的地方就不能顺利完成车辆过户办理。所以说在这个事情上大家就要详细阅读本文,才能怎么办理车辆过户。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
北京车辆过户外地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车辆过户外地需要的手续:1、凭车辆过户资料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然后填写合同;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区域车辆进行检查拓号、照相;3、验车完毕后工作人员核查手续无误的话开始办理车辆外转办完之后会给车主一个流水单;4、第三个工作日(最快第二天下午)携带流水单、旧车牌、旧行驶证、买方身份证到华瑞源机动车服务站拿临时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在落户期间车主可以挂着临时牌照开车上路;5、车辆挡案提出来以后由北京市车管所直接邮寄到异地车管所挡案到异地后买方本人前去办理车辆的落户上牌手续即可。
北京车辆过户到外地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的办理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三、机动车来历证明;
四、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属于用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的进口机动车底盘进口凭证;
五、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六、机动车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八、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九、申请小、微载客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还需要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十、申请京A号牌摩托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交同车辆类型的京A号牌摩托车注销或者转出本市的证明;
十一、对市财政局控办范围内的单位申请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控办证明;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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