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约谈(民法典要约)

2023-02-12 民法典

长沙一物业管家给业主备注刁民,这样的物业会被怎样处罚?

这样的物业会受到批评的处罚。

这样的物业公司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和不足之处,应该会受到相关部门的批评。住建局也会要求这样的物业公司做出整改,不能再做出伤害业主权益的事情,但不会受到特别重的处罚。物业管家给业主备注刁民,而且在业主名字下面有各种各样的备注,对业主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侵犯了业主的名誉,物业公司应该向业主赔礼道歉。

这样的物业给业主备注刁民,是极其不应该的事情,这样的备注对业主有一定的侮辱性质,会让业主受到一定的伤害,物业要公开向业主赔礼道歉,获得业主的谅解。不过物业公司也没有对业主造成实质性的伤害,物业公司也不会受到太严重的处罚,住建部门管理部门介入以后,只会对这个物业公司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时候可能会罚款。

这件事发生以后,小区内的业主极其不满,声称要换掉物业。小区内的业主有更换物业的权利,只要小区内有业主委员会经过小区2/3业主同意就可以更换新的物业,把这个物业公司解聘。因为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缴纳物业费以后,雇佣的服务管家,一定要摆清自己的位置,他们的工作是为业主服务,而不是管理业主,不能过于傲慢,高高在上,更不能侵犯业主的权益。

虽然这个物业公司不会受到太严重的处罚,但会影响他在全体业主心中的形象,也会影响他在业主内的口碑,不利于以后物业工作的展开,想全面收取物业费,也会比较困难。只有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获得所有业主的谅解,才能在以后工作中得到业主的支持,才能把小区管理好,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民法典约谈(民法典要约)

我是法人但不参与公司所有事,现被税务局约谈了怎么办?

如果当事责任人找不到,法人代表就要对公司负责任,约谈看看是什么情况,配合公司需要财务整改配合整改,需要补缴税金补缴,有罚款交罚款,这个事情配合完成以后建议辞去公司法人代表的职务并进行法人代表变更手续,不要为自己不知道的事情担各种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拓展资料:

中国分别在20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草过民法典,但是都没有成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整个社会经济秩序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来维持,缺乏法人制度存在和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直到1986年颁布、1987年施行的《民法通则》对法人作了专章规定以后,才开始建立法人制度。法学理论界一致认为,根据法人的设立宗旨和活动性质中国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这种传统法人制度理论是对《民法通则》确立法人制度的反映,对于依法建立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指导作用。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营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新型经济组织大量涌现。

民办的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组织被称为“民营企业”,同国营企业一样由工商管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管理,纳入了企业法人管理体系;然而,民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律师事务所等)属于哪一类法人?如何进行管理?传统法人制度理论不能作出正确地回答,《民法通则》不能予以调整。2014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重新开启民法典的编纂工作。目前,民法典编纂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预计2020年完成这项浩大的工程。工程分两步走,第一步是编纂民法总则编,第二步是编纂各分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总则》,对法人概念做了最新定义。

多家平台上线IP属地显示功能,打击网络乱象

多家平台上线IP属地显示功能,打击网络乱象

多家平台上线IP属地显示功能,打击网络乱象,平台展示的账号IP属地为用户最近一次发文或评论时的网络位置,境内展示到省(区、市),境外展示到国家(地区)。多家平台上线IP属地显示功能,打击网络乱象。

多家平台上线IP属地显示功能,打击网络乱象1

近日,各大互联网平台相继上线“网络用户IP地址显示功能”,境外显示国家,境内显示到省市,且该功能无法关闭,IP地址为强制显示项目。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上月,@微博管理员 宣布,国内将测试开放部分用户的IP归属地展示,测试正常后,陆续对其他用户开放相关功能;国外方面,平台此前已支持15个海外国家的IP归属地展示为“国家名称”,未支持的国家暂时展示为“海外”。后续将继续增加24个国家,并在未来逐步进行扩充。

此功能将在“个人主页-个人资料”中展示用户最近一个月内最后一次发布博文或评论的 IP 归属地域。

继新浪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知乎、快手、小红书、百家号等各大平台都将上线显示用户 IP 归属地的功能。

今日头条、抖音均发布公告称,为维护真实有序的讨论氛围,减少冒充热点事件当事人、恶意造谣、蹭流量等不良行为,官方拟在个人主页等位置展示帐号 IP 属地,相关功能近日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情况逐步在其他场景全量上线。

小红书公告显示,为维护真实互动的社区氛围,防治冒充热点事件当地网友造谣传谣的行为,小红书拟在用户个人主页展示IP归属地域信息。

知乎也表示社区拟逐步开放用户 IP 属地的公开显示。届时,问答页面将显示用户发布内容时的 IP 属地。

总的来说,此举旨在打击网络造谣、扰乱舆论等非法恶势力群体。

鉴于最近一段时间,网络暴力、恶意蹭流量、造谣等网络乱象频发,而网友又难以对网络言论、信息源头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做出合理判断,因此平台显示IP属地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用户提升鉴别力、维护平台秩序。

不过,这个功能的上线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论。

有网友质疑,IP地址直接暴露的是用户所在地,被迫公开是否侵犯了用户的隐私?另外,国内精确到省,可以预见到将来不论在讨论什么问题都很容易被转移到地域攻击上去,会引发很多矛盾。

那么,公开IP地址是否属于侵犯个人隐私?

按照《民法典》,IP属地肯定是属于个人信息范畴的,但是法律人士看来,仅凭平台无法修改的公开资源信息是无法通过综合分析来直接确认信息源头当事人的身份,因此公开IP归属地还不到侵犯隐私的程度。但不可否认,IP属地信息的公开确实扩大了原有公开信息的范围,平台应建立完整、系统的告知程序和救济程序。

多家平台上线IP属地显示功能,打击网络乱象2

近日,抖音、今日头条、快手、知乎、百家号等多家平台宣布,将上线显示用户IP属地功能。

今日头条发布公告称,为维护真实有序的讨论氛围,减少冒充热点事件当事人、恶意造谣、蹭流量等不良行为,拟在个人主页等位置展示账号IP属地。

平台展示的账号IP属地为用户最近一次发文或评论时的网络位置,境内展示到省(区、市),境外展示到国家(地区)。账号IP属地以运营商提供信息为准,相关展示不支持手动开启或关闭。相关功能即日起在网页版进行测试,将根据测试情况逐步在其他场景全量上线。

抖音发布公告称,拟在个人主页等位置展示账号IP属地,相关功能在4月底进行测试,将根据测试情况逐步在其他场景全量上线。

快手发布公告称,为维护良好社区秩序,防止部分网友在热点事件中出现蹭流量、传播不实信息、冒充当事人等干扰正常讨论的行为,拟在个人主页等位置上线展示账号IP属地的功能。

小红书发布公告称,为维护真实互动的社区氛围,防治冒充热点事件当地网友造谣传谣的行为,拟逐步开放“个人主页展示账号IP属地”功能。

知乎发布公告称,为了更好地维护社区生态氛围,打击造谣传谣行为,社区拟逐步开放“用户IP属地”的公开显示。届时,问答页面将显示用户发布内容时的IP属地。

百度发布公告称,为了进一步加强平台的内容生态治理,杜绝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平台为了维护传播秩序,将于近期在个人主页中新增“发帖所在地”的'展示功能。

据悉,今年3月,新浪微博就宣布上线“用户个人资料页展示近期发帖所在地”功能。

对于平台治理,这项功能有着重要意义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一位互联网技术专家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技术角度,平台想要展示用户IP归属地并不难,因为互联网服务就是通过IP地址进行传输的,而且此前,在很多平台上会显示“某地网友”,实际上也是通过IP归属地实现的。

但是对于平台治理,这项功能却有着重要意义。因为在频发的热点事件中,蹭流量的行为屡禁不止,甚至还会滋生出很多谣言,而通过IP归属地,至少可以对内容进行最初步的筛选,区分出哪些用户是真的处于热点事件发生地的。

今年3月,国家网信办公布了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任务,其中就包括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据悉,专项行动提出将全面清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民生科普等领域的谣言信息,打上标签、做出明示。

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对敏感领域、敏感事件产生的各种信息加强识别;对影响大、传播广的无权威来源的信息及时查证。建立溯源机制,对首发、多发、情节严重的平台和账号,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建立健全治理网络谣言工作机制。

而通过IP归属地的展示,也是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平台进一步推进打击谣言工作的重要举措。一位互联网人士则表示,展示IP归属地功能,未来也有望成为互联网内容平台的标配。

多家平台上线IP属地显示功能,打击网络乱象3

曾几何时,初期的互联网大受追捧,在虚拟的世界里,可以跨越时空自由交流,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乌托邦。

而随着中文互联网的普及,在人人都能上网的今天,网络环境已经变得乌烟瘴气,造谣、网络暴力等乱象屡见不鲜,肆意宣泄的恶意,让许多人受到伤害。

虚拟的身份,自由的交流,放大了人性中的恶,当上网成为日常,网络环境的治理也越来越有必要。

多平台将强制显示IP属地

人多的地方,往往鱼龙混杂。以往,为了约束用户的言论,一些平台会设置违禁词,触发之后不予显示,有的会在审核时禁止发布,还会设置投诉举报、防骚扰、拉黑等功能,但这些措施都无法起到很好的效果。

新浪微博此前因为水军、网暴、谣言、软色情等乱象,饱受网民诟病,更因此被约谈罚款,多次做出整改。近日,新浪微博再次针对发布不实言论的个体,推出了开放归属IP的新规定,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这一举动,或将从账号根源上,减少平台上的不当言论。

从微博管理员发布的消息来看,微博将在用户个人的资料页,展示该用户近期的发帖所在地,之所以推出这项举措,最直接的原因,是俄乌期间个别用户冒充当地网友,在平台上发布传播不实信息。

这项措施推出之后,其他人可以看到发帖用户的IP属地,会直接令冒充者暴露在公众视野,大众可以迅速分辨其言论是否属实,也能给其他言论不当者增加一些忌惮。

微博开了一个好头。近日,又有一批互联网平台推出了相同的功能。

抖音、快手、小红书、今日头条、知乎等,相继上线了“网络用户IP地址显示”这一功能,在境外可以显示国家,在境内则可以显示到省市,而且用户无法关闭,也就是说,IP地址为强制显示项目。

具体来看,今日头条、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发布的声明,这一功能都是在个人主页等位置展示IP所属地,IP的地址为用户最近一次发文或者评论时的网络位置,且这一地址以运营商提供的信息为准,不支持手动开启或关闭。

目前,这一功能在多个平台都仍处于测试阶段,其目的都是为了打击网络造谣、扰乱舆论等恶势力群体,相信很快这一举措就能测试完毕,正式实行。

有了这一功能,在这些平台上发布言论,就有了一重约束。显示位置,多了一分真实,这是一种提醒,也是威慑——任何人在网络上都应该谨言慎行,做好自己。

键盘侠、网暴者,将无所遁形

网友们已经苦键盘侠、网暴者久矣。

近日,上海一女子给跑腿小哥打赏200元,却因遭受网络暴力而跳楼身亡。事情的起因结果并不复杂,上海一女士求助跑腿小哥,给27公里之外的听障父亲送菜,在隔离管控期间,要做到这件事并不容易,女士想要打赏,小哥说什么都不接受,最后这位女士只好帮小哥充了200元话费。

这本来是一件温暖、正能量的事情,但在网上传开之后,该女士却遭到了网络上的谩骂,因为一些键盘侠质疑这位女士打赏的200元太少,不久之后,这位女士就坠楼身亡。据其丈夫称,该女士本就胆小善良,遭遇网暴之后情绪失控跳楼,将会用法律手段,追究网暴者的责任。

好事变成了悲剧,一条鲜活的生命因网暴而逝去,令人悲愤。除了这一案例,近年来因为键盘侠和网暴党酿成的悲剧越来越多。

比如,今年1月,年仅15岁的刘学州,在遭受大量的无端指责和言论攻击之后,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去年10月,一位女网红在直播的时候,声称自己有严重的抑郁症,还拿出了农药,本该是一次倾诉情绪与求救的直播,却遭到了一些网友的起哄和怂恿,让她赶紧喝农药,结果她真的喝下农药,不久之后丧命。

还有不少人受到了网络攻击与骚扰。像之前东航遇难者家属,因为发了一条缅怀视频,就被大量网友指责用亲人去世蹭热点;还有取快递被造谣出轨的女子,在网上被“公开处刑”,即使之后造谣者被判刑,她的生活依然受到了负面影响。

类似这样的事情,可能每一天都在互联网上演着。

娱乐至上的年代,文字、图片、短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出现,平台约束少、管理难,让人们的表达肆无忌惮,也将人们心中恶意的野兽放了出来。

在这些造谣、网暴等不法分子当中,有一些是因为无知、无聊、博眼球而诽谤、攻击他人,他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躲在键盘后面,有意无意地伤害着别人。

还有的用户则是有组织、有目的地发布、传播不当言论,哗众取宠,以收割流量、扰乱舆论、分化圈层等,这种水军的存在,也是互联网一大毒瘤。

为了减少这些乱象,国家和平台都在不断整治,推出政策法规,来约束网民言论。

今年初,相关部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清朗·2022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重点整治的五个方向,排在首位的就是“网络暴力、散播谣言等问题”。

现在,“清朗”的一系列专项行动仍在进行中,4月15日正式开展“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的专项行动。

刘学州事件发生之后,微博处置了92个相关账号,其中40多个实施网络暴力的账号被永久封禁;之后还上线了一键开启“防暴模式”和“评论防火墙”,以减少人身攻击和恶意骚扰。

知乎在这一方面,也有强制关闭评论、强制开启评论预审等功能,用人工和系统的双重审核模式,尽可能地过滤攻击性内容。

B站也设置了智能私信拦截、私信垃圾箱、防骚扰模式等,帮助用户隔绝不良信息;还有小红书、快手等,都对互动关系增加了更多限制和选择。

这次多个平台都相继推出强制显示IP所属地,将让造谣者、施暴者无所遁形。

互联网的发言成本很低,致使很多人都不顾后果恶意造谣和攻击,但显示出发言者的IP地址之后,发言的门槛提高,那些网暴、造谣、恶意蹭热度的账号IP地址将会曝光,这些账号用户也会有所收敛。

构建清朗互联网,道阻且长

为了请扫网络戾气和不正之风,国家正在采取措施,除了“清朗”行动之外,去年10月26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2015年施行的版本进行修订。

在《征求意见稿》当中,就新增了有关IP属地的相关规定,而近期多个平台推出新规,很显然也是为了拥抱这一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各大平台将强制显示IP所属的消息公布之后,很多人都非常支持这一功能,但也不少人担心,这一项目无法手动关闭,是否侵犯了用户的隐私?同时,展示IP地址之后,会不会导致骂战升级,延伸到地域攻击上,引发更多的矛盾呢?

可见,这一举措的初心很好,但担忧也不无道理,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既然治理网络环境,又要兼顾到用户的个人隐私合法权益,如何平衡约束与自由,不仅是这项措施需要完善的,更是整个互联网治理过程当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看来,要构建清朗互联网环境,显示IP所属仅仅还处于开始,路还很长。

表哥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结婚,算不算近亲?

表哥的孩子跟你的孩子属于旁系血亲的第四代关系了,按照《民法典》中对婚姻的规定是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不可以,超过三代的也就是第四代是可以结婚的。

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发生租房合同纠纷的情况很多,双方总是强调自己的安规守约,一味指责对方没有履行合同就会产生各种房屋纠纷,那么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呢?

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1

一、房产纠纷的类型具体都有哪些

分析目前产生的大量房产纠纷,主要分以下几类:

1、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同使用人及承租人行使告知权而引发的纠纷。

4、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房或私房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

它通常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租赁房屋的养护维修、公房承租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5、房屋抵押、典当纠纷。

6、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房地产纠纷,它是指由相邻房地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通行、采光、空间延伸、管线设置等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7、房屋拆迁纠纷。

二、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

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2

房产交易过程中常见的纠纷有哪几种

1、定金纠纷

定金纠纷是房产纠纷中的一个很常见的种类,合同签订时定金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才有法律效力。定金的约定要全面,特别是对定金退回的适用情况进行明确的说明。

《民法典》(2021.1.1生效)中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债务,没有权利要求售房者返还定金。售房者如果不履行债务,需要向购房者返还双倍定金。

2、一房二卖纠纷

一房二卖也是房产交易中常见的纠纷,简单来说,一房二卖就是售房者将同样的房子卖给两个人。

避免一房二卖,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购房者要保证定金是交给售房者;其次,查看售房者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情况,最好将房屋所有权证书提存;

第三,房子交易的款项不要一次性付清;最后,网签要及时。

3、二手房买卖中承租人纠纷

合同签订完之后,很可能会出现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原先的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为购房者带来了一系列的纠纷。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确保是否有承租人的存在,如果有,应该要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承诺。

4、房屋质量纠纷

房屋质量一般在房屋交付之后购房者才容易发现,比如一些裂缝、渗漏等问题。如果您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以下解决办法:第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第二,双方协商调解;第三,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第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5、中介费纠纷

很多人买房是通过中介,因此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无法履行,这个时候购房者想要要回中介费,但是中介机构却不退。

对于这样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应该查看合同没有履行的原因是否是中介方面的问题。签订协议的时候,最好在协议中约定好中介费的退回情况。

6、房屋广告虚假纠纷

售房者买房的时候很喜欢对自己的房屋进行美化,比如形容房子有美好的环境、有假山、有公立学校等,但是最后购房者收房的时候却发现与形容的完全不符。

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应该将广告中有的事物写进合同中,并且约定好虚假的话应该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7、共有房产单独处分纠纷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时候容易出现这样的纠纷,购房者事先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也没有看房产证,很有可能出现合同解除的风险。所以,购房者买房之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询问财产是否有共有关系。

8、小产权房买卖纠纷

很多小产权房因为价格比较低而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但是购房者要知道买卖这种产权性质的房屋是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的。如果发生纠纷,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最后房子还要被退回。最购房者来说就是吃了很大的亏。

9、房屋配套设施无法及时使用纠纷

很多购房者买了房子但是住进去之后发现房子配套的暖气等无法使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些配套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因此,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对这些问题进行约定。

10、房产买卖中户口迁出纠纷

购房者买房之后却发现原房主的户口还没有迁出,购房者要求售房者尽快迁出,但是原房主却迟迟不解决。对于这样的情况,购房者一定要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一定要约定好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3

买房纠纷找哪个部门

涉及楼盘逾期交付方面问题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涉及办理权属证书方面问题由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负责;

涉及调整规划方面问题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涉及房屋质量方面问题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违章搭建方面问题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

对楼盘开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涉稳突出问题的'主管部门,省厅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加大问责处置力度。

买房人有权退房的情况

商品房销售后,规划主管部门不得随意批准规划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充分论证并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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