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又复婚给的彩礼钱要退吗(离婚又复婚给的彩礼钱要退吗怎么退)
离婚后彩礼钱需要退给男方吗
离婚后彩礼钱是否需要退给男方,需要视情况而定,需要退还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要离婚,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彩礼返还额度的认定,具体如下: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离婚后给对方的钱可以要回吗离婚?
这个离婚之后,又给对方的钱,想要复婚,现在又复婚不了,想要回这个钱,你有借条的话,有证据证明的话,是可以要回来的,可以把这个钱当成是彩礼钱。也不能复婚了,只能够要回来。
结婚后离婚彩礼钱需要退还吗
1、一般来说结婚之后离婚的,彩礼可以不用退还,但是有两种特殊情况,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一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二种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彩礼不能要回来的情况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4、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彩礼离婚后需要退还吗
一、彩礼离婚要退还吗
1、彩礼离婚是否要退还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彩礼离婚一般不需要退还;
(2)如果给付彩礼的一方不要求退还的,收取彩礼的一方也不需要退还;
(3)离婚后,出现法定情形,同时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收取彩礼的一方才需要将彩礼退还回去。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其他的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离婚了彩礼钱要退吗
离婚了彩礼钱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给男方。
但是如果有两种特殊情况,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一种是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第二种是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彩礼历史
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
《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如今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
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
结婚后离婚彩礼钱需要退还吗?
夫妻离婚彩礼钱可以退还。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情形,如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了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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