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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础工程施工方案)

2023-02-10 案件

地基基础验收规范?

以下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地基基础验收规范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1总则

1.0.1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说明:1.0.1根据统一布置,现行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中的“土方工程”列入本规范中。因此,本规范包括了“土方工程”的内容。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说明:1.0.2铁路、公路、航运、水利和矿井巷道工程,对地基基础工程均有特殊要求,本规范偏重于建筑工程,对这些有特殊要求的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应按专业规范执行。

1.0.3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本规范部分条文是强制性的,设计文件或合同条款可以有高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要求,但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

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说明:1.0.4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对各个规范的编制起了指导性的作用,在具体执行本规范时,应同GB50300标准结合起来使用。

1.0.5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说明:1.0.5地基基础工程内容涉及到砌体、混凝土、钢结构、地下防水工程以及桩基检测等有关内容,验收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与本规范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有: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1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1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1

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2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基本规定

3.0.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施工勘察要点详见附录A。

说明:3.0.1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均与地下土层接触,地质资料极为重要。基础工程的施工又影响临近房屋和其他公共设施,对这些设施的结构善的掌握,有利于基础工程施工的安全与质量,同时又可使这些设施得到保护。近几年由于地质资料不详或对临近建筑物和设施没有充分重视而造成的基础工程质量事故或临近建筑物、公共设施的破坏事故,屡有发生。施工前掌握必要的资料,做到心中有数是有必要的。

3.0.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说明:3.0.2国家基础建设的发,促成了大批施工企业应运而生,但这些企业良莠不齐,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尤其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性较强,没有足够的施工经验,应付不了复杂的地质情况,多变的环境条件,较高的专业标准。为此,必须强调施工企业的资质。对重要的、复杂的地基基础工程应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资质指企业的信誉,人员的素质,设备的性能及施工实绩。

3.0.3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说明:3.0.3基础工程为隐蔽工程,工程检测与质量见证试验的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必须有权威性。只有具有一定资质水平的单位才能保证其结果的可靠与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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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础工程施工方案)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第4章、第5章、第6章,分别付地基工程、基础工程、特殊地基基础工程进行了验收质量规范。比如,规定砂和砂石地基的原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砾砂、碎石(卵石)、石屑。细砂应同时掺入25%-35%碎石或卵石。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施工时搭接部分的压实情况、加水量、压实遍数、压实系数。又如,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施工前应对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强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检验。土工合成材料以100㎡为一批,每批应抽查5%等。

法律依据

《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 现批准《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02-2018,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同时废止。

建筑地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介绍?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中港三航设计研究院、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同济大学联合编制的规范。以下是中达咨询小编整理相关建筑地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内容: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基本概况: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的经验,适当考虑了近几年已成熟应用的新技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形成了初稿,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建筑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中验收规范要点:

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近几年由于地质资料不详或对临近建筑物和设施没有充分重视而造成的基础工程质量事故或临近建筑物、公共设施的破坏事故,屡有发生。

二、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三、对水泥土搅拌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为1.5%-1%,但不应少于3根。

四、灰土地基: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当水泥替代灰土中的石灰时)等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灰土应搅拌均匀。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铺设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搭接长度、夯实时加水量、夯压遍数、压实系数。

五、砂和砂石地基:原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砾砂、碎石(卵石)、石屑。细砂应同时掺入25%-35%碎石或卵石。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施工时搭接部分的压实情况、加水量、压实遍数、压实系数。

六、土工合成材料地基:施工前应对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单位面积的质量、厚度、比重)、强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检验。土工合成材料以100㎡ 为一批,每批应抽查5%。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清基、回填料铺设厚度及平整度、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方向、接缝搭接长度或缝接状况、土工合成材料与结构的连接状况等。

七、水泥土搅桩地基: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及各种计量设备完好程度(主要是水泥浆流量计及其他计量装置)。施工中应检查机头提升速度、水泥浆或水泥注入量、搅拌桩的长度及标高。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桩体直径及地基承载力。

八、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施工中应检查桩身混合料的配合比、坍落度和提拔钻杆速度(或提拔套管速度)、成孔深度、混合料灌入量等。施工结束后,应对桩顶标高、桩位、桩体质量、地基承载力以及褥垫层的质量做检查。

九、灌注桩: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每浇注50m3 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十、平整场地: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少于 2"。 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坡。

十一、土方回填: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上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十二、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开挖深度大于10cm; 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为一级基坑。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c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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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介绍?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而制定本规范。以下是中达咨询对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进行相关资料: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概况: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修订而成的。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的经验,适当考虑了近几年已成熟应用的新技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形成了初稿,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建筑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基(5)桩基础(6)土方工程(7)基坑工程(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八部分内容,其中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内容如下:

8.0.1 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 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 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 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 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 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8.0.2 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8.0.3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8.0.4 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 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8.0.5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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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介绍?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中港三航设计研究院、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联合编制的规范。以下是中达咨询对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相关资料: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本概况: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1997)108号]的要求,由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所属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修订而成的。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施工的经验,适当考虑了近几年已成熟应用的新技术,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方针,进行全面修改,形成了初稿,又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建筑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本规范主要内容分8章,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基、桩基础、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其中土方工程是将原《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中的土方工程内容予以修改后放入了本规范,基坑工程是为适应新的形势而增添的内容。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本信息:

书 名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主编单位:上海市基础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基所、中港三航设计研究院、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同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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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扩展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参考资料: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

百度百科——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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