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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谁提起)

2023-02-09 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要怎么办

1、 附带民事诉讼 ,应当在 刑事案件立案 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2、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在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检察机关已经记录在案, 刑事案件起诉 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4、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5、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相对于普通民事诉讼较小。

2、原则上,它们只支持实际的物质损失。

3、除交通事故外,一般不支持伤残赔偿、死亡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4、人身伤害赔偿包括:

(1)医疗费用;

(2)失去了工作成本;

(3)护理费用;

(4)运输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

(6)依赖的生活费用;

(7)丧葬费。

5、财产损害赔偿,包括: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损失;

(2)因犯罪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可避免地造成修理费用等经济损失。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有哪些

1、起诉人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

3、附带民事诉讼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特定情形需要分离时先刑后民。

4、法院开庭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相对于普通民事诉讼较小。除交通事故外,一般不支持伤残赔偿、死亡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谁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意思?

附带民事诉讼的意思是如下: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审判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同时,根据被害人或检察机关的提起,附带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的诉讼活动。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管辖应当以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准,并依所从属的刑事案件的管辖而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过份迟延,可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根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如下: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第三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第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

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4、送达传票,通知原、被告按期出庭;

5、条件;

6、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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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在 刑事诉讼 过程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 。即在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被害人均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 代理 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附带民事 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 证据 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 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 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 民事责任 。 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4)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 公诉 ,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附带民事起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应当写明: 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2.正文应当写明 :(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 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 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 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4)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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