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什么意思)
外商投资企业有哪些
问题一: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哪些? 外国企业,外国经济组织,外国个人在中国投资举办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这种形式就是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投资方式、分配方式、风险方式、回收投资方式、承担责任方式、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也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问题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有什么区别呢? 外资企业,一般是指外商独资企业,即出资全部是外国投资者投入;它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
问题三:什么是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二)外资企业的种类
外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合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拥有。
二、外资企业的概念与我国的外资企业立法
(一)外资企业的概念
外资企业是指有关外资企业组织和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由众多的有关外资企业的立法规范形成的一个法律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与登记程序、法律地位、投资关系、法律文件、中外双方的权利义务、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劳动关系、税收、外汇管理、解散与清算等。
(二)我国的外资企业立法
我国的外资企业立法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而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至今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外资企业立法体系,其中重要的法律、法规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外资企业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及其补充规定等。
三、外资企业的法律保护及管辖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企业不仅受中国法律保护,而且受中国法律管辖。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对外资企业实行管理和监督。为了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对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补偿。
外资企业的概念和种类
(一)外资企业的概念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二)外资企业的种类
外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丹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合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拥有。
外资企业的概念与我国的外资企业立法
(一)外资企业的概念
外资企业是指有关外资企业组织和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由众多的有关外资企业的立法规范形成的一个法律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与登记程序、法律地位、投资关系、法律文件、中外双方的权利义务、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劳动关系、税收、外汇管理、解散与清算等。
(二)我国的外资企业立法
我国的外资企业立法是伴随着我国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而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至今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外资企业立法体系,其中重要的法律、法规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
问题四: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所得税地区投资优惠:经济特区税收优惠、沿海开放城市(地区)税收优惠、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二、新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投资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前两条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15%到30%的企业所得税。三、基础产业税收优惠: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能源、交通行业,不受区域限制,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再投资退税优惠: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地方所得税不在退税之列)。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投资者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但是,如果是外国投资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的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起3年内没有达到产品出口企业标准的,或没有被继续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应当缴回已退税款的60%。五、鼓励兴办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优惠: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可按税法规定减半征收。但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已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减半后税率不足10%的,应按10%的税率征收。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减半后税率不足10%的,应按10%的税率征收。六、对能源、交通、港口、码头,以及其他重要生产性项目给予比上述规定更长期限的免征、减征优惠待遇,或者对非生产性的重要项目给予免征、减免的优惠待遇。七、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预提所得税;八、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问题五:有哪些外资企业 数不胜数,简要列举大陆的知名外企及招聘职位如下: 沃尔玛:世界五百强(按营业额)第一名,正在招聘搬运工人和收银员。 通用电气:世界五百强(按资产总额)第一名,正在招聘保安员和仓管员。 丰田汽车:世界第一的汽车制造商,正在招聘生产线上拧螺丝的工人。 肯德基:世界第一的快餐店,招聘服务员。 葡京赌场:世界赌城的老大哥,招聘荷官(庄家)。 雷曼兄弟银行:158年的资深投资银行,正在招聘中国区总经理。因为它刚刚破产了,需要一个新的总经理来处理破产事宜。 零售业:麦德龙、家乐福、家得宝、 汽车业:本田、铃木、通用汽车、大众、宝马、奔驰 IT业:IBM、SAP、DELL、HP、microsoft、 制造业:三菱、富士、卡西欧、施乐、LG、三星、现代、大宇等 食品餐饮: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达能、王老吉(香港)、大家乐(香港) 金融业:AIG/AIU/AIA、美林、高盛、JP摩根、花期银行、汇丰银行等 服务业:葡京赌场(澳门)、各外资大酒店、
问题六:外企包含哪些性质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都包括包括:
1、中外合资 2激中外合作 3、外资企业 4、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问题七:进入中国500强的外资企业有哪些 1. 摩托罗拉(天津)电子有限公司 2.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3. 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4.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5.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7.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8. 南京爱立信通信有限公司 9. 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10.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13. 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 14. 上海西门子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15. 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16. 长城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 17.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18. 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9. 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20. 东莞诺基亚移动电话有限公司 21. 上海贝尔有限公司 22. 金光纸业(锡山)有限公司 23. 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24. 苏州飞利浦消费电子有限公司 25.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26. 福建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27. 希捷国际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28. 东莞三星电机有限公司 29. 广东广合电力有限公司 30. 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31. 旭电(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32. 深圳希捷科技有限公司 33. 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34. 河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35. 杭州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36.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37.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38. 顺德市顺达电脑厂有限公司 39. 江苏金东纸业有限公司 40. 上海永新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 41. 华飞彩色显示系统有限公司 42. 上海惠普有限公司 43. 广东北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44. 戴尔计算机(中国)有限公司 45.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46. 深圳开发科技股分有限公司 47. 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48. 天津三星电机有限公司 49. 佳能珠海有限公司 50.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 51. 苏州爱普生有限公司 52. 明基电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3.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4. 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55. 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 56. 沈阳兴远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7. 友利电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58.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59. 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 6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1. 夏普办公设备(常熟)有限公司 62. 上海索广电子有限公司 63. 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64. 北京诺基亚航星通讯系统有限公司 65. 哈尔滨哈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66. 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67. 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限公司 68.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9. 上海锦江麦德龙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70. 大连东芝电视有限公司 71. 华源凯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72. 顺德市格兰仕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73. 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74. 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公司 75. 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 76. 上海索广映像有限公司 77. 天津三星电子显示器有限公司 78. 张家港保税区东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79. 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80. 五羊一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 81. 联合利华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82. 诺基亚(苏州)电信有限公司 83. 金纸源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84. 惠普计算机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85. 深圳三洋华强激光电子有限公司 86.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7. 青岛朗讯科技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88. 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
问题八:外资企业的类型有哪些? 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三种。根据分类标准不同,还可分为外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也可按行业等分类
问题九:西安外资企业公司有哪些 有研发中心的,爱默生、英飞凌科技、IBM、SPSS、葡萄城、新蛋、安捷伦科技、爱普生、应用材料、美光、ORACLE、富士通、ABB、博世、施耐德电器、康明斯、阿尔斯通、库柏西安熔断器、英国标准等。
有分支机构的MS、intel、IT、一些软件企业等。
问题十:在中国有哪些外商投资企业的例子? 沃尔玛,家乐福、肯德基、麦当劳什么的。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城市
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有哪些
外商投资企业有以下几种类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各方,共同投资经营,按照投资的比例承担相应的风险和盈亏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和外国的合作者通过合作一家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与特征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设立的企业。 2、种类:外商投资企业包括:(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3)外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指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管理、经营和终止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为适应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需要,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
4.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其主要的法律特征是: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以下特征: 1.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东中,外方合营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中方合营者则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不包括中国公民个人。
外商投资企业是什么概念?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外商投资企业类型
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四种类型:
合资经营
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合作经营
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外资企业
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外商投资合伙
其主要的法律特征是: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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