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报销(民法典医疗报销)

2023-02-08 民法典

《民法典》---四类效力体系

四类效力体系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四要件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五情形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情形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四情形

1.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请求权基础】

★★★《民法典》第143条【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 ( 三)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请求权基础】

★★★《民法典》第153条【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请求权基础】

★★★《民法典》第 146 条【虚假的意思表示和隐藏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请求权基础】

 ★★★《民法典》第 154 条【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 156 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 586 条【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 数额。

★★★《民法典》第 497 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民法典》第 506 条【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 705 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请求权基础】

 ★★★《民法典》第 145 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简单形成权)作出。

★★★《民法典》第 171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六模块 意思表示

4.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重大误解【请求权基础】

 ★★★《民法典》第 147条【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之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

(2)欺诈【请求权基础】

《民法典》第 148条(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 149条【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之第三人欺诈】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胁迫 【请求权基础】 《民法典》第 150条【可报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之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显失公平【请求权基础】

★★★《民法典》第 151 条【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之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然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不百分百全责给报销吗

不百分百全责给报销

交通事故医药费不是全报,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

不过保险公司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交强险报销医药费,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是:8,000元人民币。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600元人民币。

民法典报销(民法典医疗报销)

法人没有工资可以报销费用吗

不可以报销费用,不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发生的费用,单位不能报销入账,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法人发生的费用,是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服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车辆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1、员工因公外出在市内区间办理公务首先应选择公交车辆、地铁等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作为出行载体,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或者不便乘坐常规性公共交通工具时,方可改乘出租车等其它交通工具。

2、交通费的报销依据为有效票据,报销原则是从严审核,据实报销。确实无法提供正规票据的,必须以可证明实际发生费用的其它凭证作为报销依据,须特别注明相关情况

3、在公司车辆无法调配的情况下,私车公用的车辆,应在外出时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报批,说明私车公用的情况,若未经过任何报批程序,私自外出,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均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4、交通费应在事发后一个月内完成报销,最长不得超过45天,当年度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必须在次年1月10日前完成报销,否则,一律以自愿放弃报销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城镇 居民医疗保险 的报销有以下两种方式: 1、大部分的医院可以现场联网结算,住院患者只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医疗保险卡,到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出院时就可以直接结算,患者只需交报销剩余的住院费即可。 2、第二种方式是非现场联网结算。对于不能现场联网结算的医院,患者出院时需要带好: 1、住院发票(医院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医院盖章); 3、诊断证明(医院盖章); 4、出院小结(医院盖章); 5、病历(医院盖章); 6、有的地区需要信息确认单或者转诊单(医师签字、医院盖章)。 出院后带以上资料,到参保所在地进行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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