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未领证流产可以不退还彩礼吗(女方领证怀孕流产彩礼不退)
分手后女子以流产为由拒绝退还彩礼未获法律支持,女子的权益如何保障?
一对未婚夫妇在分手之后,男方将女方告上了法庭,要求女方将彩礼钱全部退还。而女方认为自己在两人交往期间流产过,所以对方应该给予精神补偿,拒绝退还彩礼。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认为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而这10万块钱是彩礼钱,所以女方理应退回。女性在交往期间很容易吃亏,所以千万不要因为爱情而一时犯糊涂,这样才能够真真正正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两人在恋爱期间就已经同居了,得知女方怀孕之后,双方家长之间就开始了谈婚论嫁,彩礼也协商好了,虽然两人还没有正式举办婚礼领结婚证,但是男方还是向女方支付了10万块钱的彩礼。两人还没有要孩子的打算,所以就把孩子打掉了。然而婚礼举办之前男方的父亲因为意外离开了人世,南方的经济,条件就变得比较差了,男方无法满足女方的条件,两人因此分手。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要没有办结婚证,那么彩礼钱就应当返还,而男方在给女方钱的时候双方明确知道这笔钱是彩礼钱,所以两人分手之后,女方按照法律确实要归还这笔钱。在这场恋爱中女方也存在着吃亏的地方,比如自己早就跟男方同居了,而且还为男方流过产。但是从法律层面来看,女方确实应该将这笔钱退回,在这场恋爱中男女双方都有损失。所以婚前同居是一个非常不理智的行为,女方权益很有可能会受到损失。
虽然在谈恋爱的时候,男女双方给彼此花钱从来都不会有所计较,但是一旦分手,那么就会斤斤计较起来了,所以女性在谈恋爱的时候也要保持一份理智,千万不要被对方算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障好自身权益。
一对情侣分手后,女方以流产为由拒退10万元彩礼,女方的理由是否合理?
法院认为女方的理由不大合理,虽然说流产会对女方产生身体上的伤害,但流产是女方在和男方商议之后独自做出的决定,男方并不存在过错。再加上女方也是一位成年人,对于怀孕和流产肯定是比较明白的,所以以此为理由拒退10万元彩礼,也是站不住脚的。不过最后法院也对事实进行了考虑,两人在一起有着共同的花销,就对彩礼进行了扣除,判定女方返还6万元的彩礼。
上述的事情发生在黑龙江的五常,女子在结婚之前就和男友同居了,并且未婚先孕。之后女子和男子在农村举行了结婚典礼,并没有领证。而在女子怀孕之后男方就想要赶紧领证,不过女方希望办一场比较盛大的婚礼。而男方感觉拜婚礼的成本是非常大的,就没有同意之后双方也进行多次的协商。之后女方索要的20万彩礼,结果男方只转了10万元。而女方也可能是考虑到一些原因,就做出了流产的决定。不过之后发生的事情却让人大跌眼镜,男方提出了分手,并且还将女方告上了法庭,让其还10万元的彩礼。
通过上述的讲述,可以知道女方不仅没有拿到剩余的10万元彩礼,还要去偿还已经拿到的10万元。并且女方已经流产了,对身体的损害确实是比较大的,所以就不想去还10万块。不过法院是会依据事实进行判理的,最后的结果就是还6万块。之所以会想要退婚并且索要回彩礼,是因为男方的父亲在此期间因病去世了,并且女方又想要买车和房子,让男方感觉不能满足,所以才做出这种决定。
在没有正式确定关系之前,最好不要随便的去做出一些决定,比如说怀孕。
男女分手后,女方以流产为由拒退10万元彩礼,男方能否追回彩礼?
男方可以追回彩礼,但是也需要支付女方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分手是该男子提出的,同居是双方自愿的,女方流产也是双方经过同意后做出的决定,此事对于女方的确造成了一定的伤害,由于双方只是订婚,并没有举办婚礼,女方理应将彩礼归还给男方,至于彩礼的返还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应该全部由女方返还,法院根据此案件做出判处女方偿还6万元彩礼,也希望此事可以给大家一次警示,大家交友的过程中一定要谨慎。
男女分手后,女方以流产为由拒退10万元彩礼一事闹到法庭,如今越来越多有关退彩礼的案件,对于彩礼法律一直都不是很支持,尤其是很多地方的天价彩礼更是让人咋舌,由于因为彩礼引发的纠纷案件很多,所以在法律上也有专门针对彩礼这一问题的相关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的要求,男方是有机会追回彩礼的,但是他没有权利要求女方偿还所有的财力,女方并不存在骗婚的行为,也没有做出任何对不起男方的行为,男方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女方以流产为理由拒绝退还彩礼,虽然这个理由不够充分,但是也可以为其争取一定的权益,两人属于自由恋爱,确定恋爱关系后两人就开始了同居生活,之后又有了结婚的打算,至于男方为何突然悔婚我们不太清楚,但是流产对于女性来说的确容易造成一定的伤害。
由于男女双方没有正式举办婚礼,法律上也不是合法夫妻,所以女方理应偿还彩礼,法院就考虑到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存在共同花销,应当予以扣除后适当返还彩礼款,最终判决美女方返还彩礼款6万元,针对这一判决结果双方都没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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