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不得(民法典规定不得索要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
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根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或续签租赁合同时,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租赁期限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否则超出二十年的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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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对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这句话是正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总则规定不得违背什么
禁止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是一项明确以禁止性表述方式表现出来的民法基本原则,是我国民法基本原则中的限制性原则之一,构成对作为民法体制性原则的平等原则和自愿原则等的一种限制。该原则对于传统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原则,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其中最大发展就是把禁止违反法律的要求也加入进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止什么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放高利贷,如果情节严重,将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分个人和单位两种:个人标准是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单位则分别是10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上、150人以上。判断是否非法的标准是实际年利率是否超过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不支持综合折算超过24%的利息,受害者如果支付了超过36%的年利息部分,即构成了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受害者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民法典顺应社会现实需求规定了民事主体可不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
首先要注意的是,许可他人使用,是许可他人在商品、商标或者服务等上面使用,因此,不包括他人正当使用别人的姓名等情形。其次要注意的是,许可使用也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应当适用民法典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性规定。此种许可使用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最后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使用的限制。
民事主体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能够充当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三条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九条 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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