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霸座女被罚款(高铁霸坐女最新消息)
女子高铁上霸座不听劝说被处行政拘留
女子高铁上霸座不听劝说被处行政拘留
女子高铁上霸座不听劝说被处行政拘留,高铁列车上,一名女子强行霸占他人座位,乘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处置,但该女子仍然拒不配合,女子高铁上霸座不听劝说被处行政拘留。
女子高铁上霸座不听劝说被处行政拘留1
近日,由上海虹桥开往太原南的G1956次列车上,一名女子强行霸占他人座位,拒不配合乘警和列车工作人员工作,严重扰乱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铁路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月27日16时许,G1956次列车运行至郑阜客专线临泉至周口东站区间,旅客曹先生(持G1957次南京南至石家庄12车09C二等座车票)向列车长反映,一名女子(持G1956次常州北至周口东12车9A二等座车票)长时间坐在自己的座位(12车9C)上,且拒绝沟通并让开座位,工作人员到场后,开展劝阻,但该女子仍然拒不配合。
图说:乘警耐心劝导霸座女子。上海铁路警方供图(下同)
民警告知其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要求其将座位让出来,均遭到了张某拒绝。为了维持列车正常秩序,民警在对其多次警告无果后,将其强制带离现场,至餐车进行处理,据张某交代,她上车后看到9C座位并无旅客,为图进出方便,就坐在曹先生的位置上,曹先生在和她沟通时,她认为自己车程短,并不愿意将座位还给曹先生。
列车到达鹤壁东站后,乘警将张某移交至鹤壁东站派出所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铁路警方对张某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女子高铁上霸座不听劝说被处行政拘留2
近日,在从上海虹桥开往太原南的G1956次高铁列车上,一名女子强行霸占他人座位,拒不配合列车工作人员工作,严重扰乱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上海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接到列车工作人员报警后前往处置,民警要求其将座位让出来,遭到了该女子的拒绝,乘警依法将其强制带离现场。最终,该女子张某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月27日16时20分许,旅客曹先生从南京南火车站购票上车,当走到12号车厢时,发现自己的座位上坐着一名中年女子。曹先生仔细核查了车票,确认座位无误后便请女子让座。这名女子听了曹先生的话后,地说:“我的座位在里面,你坐里面好了”。曹先生有些恼怒,和女子理论了几句,谁知女子竟然撒起了泼。曹先生无奈只好去找列车工作人员求助。
很快列车长与列车员赶到了现场,查看了曹先生的`车票后,要求该女子出示车票和身份证件。该女子极不情愿地拿出车票后,列车长发现其座位是在9A靠窗的位置,而她坐在靠近过道9C属于曹先生的位置上。列车长要求其起身让座,但无论怎么沟通,女子始终无动于衷,一屁股坐在座位上不肯挪动,甚至扬言要把事情搞难看,列车长随即报警。
乘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处置,但该女子仍然拒不配合,乘警对其多次警告已扰乱了列车秩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求女子将座位让出来,均遭到了女子拒绝。为了维持列车正常秩序,民警在对其多次警告无果后,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列车到达鹤壁东站后,乘警将其移交至鹤壁东站派出所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铁路警方对张某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张某被移交至鹤壁东站派出所 上海铁路公安处供图
经了解,张某上车后看到9C座位并无旅客,为图进出方便,就坐在曹先生的位置上,曹先生在和她沟通时,她认为自己车程短,并不愿意将座位还给曹先生。甚至认为列车长和曹先生有意在刁难她,心里赌气便不肯让座,没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女子高铁上霸座不听劝说被处行政拘留3
坐高铁按号落座是常识,不过总有些人认为买票后想怎么坐就怎么坐,被劝说后仍拒不让座,等来的只会是法律的制裁。
据荔枝新闻报道,近日,江苏南京,曹先生在南京南站检票上车后,发现座位上坐着一名中年女子,仔细确认无误后请该女子让座。
曹先生向列车工作人员求助,但女子拒不让座:“他坐里面坐外面又有什么区别呢?”
列车员:“先起来吧,待会弄得大家都不好看。”她回怼:“不好看就不好看呗,大家都不好看。”
乘警三次警告,该女子依然拒不让座,最终乘警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列车到达鹤壁东站后,乘警将其移交至鹤壁东站派出所处理。
最终,女子因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网友怒赞:在多次劝导无效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警告。该拘留拘留还罚款罚款,再不能惯着了!
高铁霸座女通报结果是如何处罚
高铁霸座女通报结果是认定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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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霸座”事件违法吗?
高铁霸座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高铁是一面镜子,照出每个人的文明素质。对乘车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不仅关系到交通出行秩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文明水准的提升
8月21日上午,在从济南到北京的高铁上,一名男乘客霸占了一女乘客靠窗的座位,并以站不起来为由,拒绝回到自己的座位。经列车长及乘警劝说无果,当事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列车长劝说男乘客的视频被发布到网上后,该男乘客的做法遭到网友的批评(8月22日《北京青年报》)。
对号入座是乘坐高铁等交通工具的基本规则,这既可保障购票乘客的应有权益,也有利于维护交通出行秩序。乘客可以自行协调调换座位,不过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在这一事件中,男乘客先是抢占了女乘客的座位,在女乘客明确表示不愿调换座位时,仍拒绝让出座位。这一奇葩行为,让众人大跌眼镜。
不过,与“霸座”行为相比,高铁工作人员对于“霸座”者的束手无策更值得关注和反思。在女乘客找到乘务员反映后,先是列车长出面和男乘客进行沟通,然后又找来乘警进行劝说,却始终无果。最终,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就座,直到终点也没能回到自己的座位。
霸占他人座位固然是不对的,但由于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对号入座没有具体处罚措施,高铁工作人员只能以劝导为主,没有更有效的办法。尽管男乘客的做法遭到其他乘客的指责,相关视频发到网上后也引来网友批评,但单纯的舆论谴责,并不能让当事人产生羞愧感,从而自觉约束行为。
或许在一些人看来,“霸座”虽然可气,但也没什么大不了。同一车厢的座位并无区别,坐在哪里都一样,当事女乘客大可不必和男乘客较真,自己坐到男乘客的座位就是了。其实,与“霸座”较真看似小题大做,实则是在抵制不文明行为。这名女乘客不仅是在维护自己的乘车权益,也是在捍卫出行规则。铁路进入高铁时代,公众的规则意识也应与时俱进。维护公共交通出行规则,显然不能靠女乘客一个人战斗。
去年1月,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将“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等七种失信行为,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法等多部门联合发布文件,有前述七种失信行为的行为责任人将在一定时间内被限制乘坐火车。“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以黑名单的形式治理旅客失信行为是一个好办法。不过,从现实操作看,黑名单管理制度尚有待完善的地方。
去年5月,一则老人在高铁上乱扔瓜子皮被阻,怒将瓜子分撒整节车厢,并怒斥清洁工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网友看完后纷纷替清洁员打抱不平,很多人更是要求将这位老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再乘坐高铁动车。
不过,对照相关规定,这位老人的做法虽然涉嫌扰乱运输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却并未危及铁路安全,很难将其列为失信行为。同样,高铁“霸座”也不符合现行的旅客黑名单标准。
高铁是一面镜子,照出每个人的文明素质。对乘车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不仅关系到交通出行秩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文明水准的提升。有关部门不妨认真总结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对试行办法及时予以修订完善,将“霸座”“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纳入黑名单范畴,倒逼失信者对于规则产生敬畏。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法制日报:高铁“霸座”不妨纳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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