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过继子女享有亲生父母的继承权吗)
过继是什么意思
过继是指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过继子女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收养的相关规定,要和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签订了收养协议后,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什么是过继?
1、过继,亦称“继”。指自己没有儿子,收养同宗之子为后嗣。也指入养父之家为其后嗣。
2、即过房。把自己的儿子给没有儿子的兄弟、堂兄弟或亲戚做儿子;没有儿子的人以兄弟、堂兄弟或亲戚的儿子为自己的儿子。
过继是什么意思 过继的解释
1、过继,亦称“继”、过房、过嗣、继嗣。一种是过继出去,指把自己的子女继入养父母家庭为其后嗣。另一种是过继进来,指没有子女的人,收养同宗或亲戚的子女为后嗣。如唐王室永安王李孝基无子,就“以从兄韶子道立为嗣”;大诗人白居易儿子白阿崔早亡无子,“以其侄孙嗣”。
2、过继是传统宗族观念中的一种收养行为,大多数是为了延续男性继承人而为之。当一个家庭需要后嗣时,就从宗族或其他亲属中,收养一位子女以维持祭祀香火或男性继承人。即使一名男性无子身亡,家族仍可为其选择一位嗣子,形成亲子关系。
3、有些地区生下小孩难养(好生病等),也会进行过继(形式上),认为这样孩子好养活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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