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酒店)
不可抗力因素是什么意思?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空难、战争等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就是快件损坏不属于中通快递的责任,可以免赔的情况之一。
免责情形:
(1)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快件损失;
(2)自然灾害、空难、战争等不可抗力;
(3)寄件人或收件人过错造成损失;
(4)交通管制、检查等政府行为等因素造成的延误、损毁及遗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注意事项: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参考资料:
中通快递-服务指南
百度百科-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有哪些?
不可抗力因素,具体包括自然灾害,例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例如征收、征用;以及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有哪些?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扩展资料:
不可抗力条款是规定在合同订立后发生当事人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的条款。
当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遭遇事故一方应采取一切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订立买卖合同时,一般都订有不可抗力条款,其内容包括:不可抗力内容;遭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 ,向另一方提出事故报告和证明文件的期限和方式;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一方的责任范围。
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则应解除合同。如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履行,则一般采取延期履行合同的方式。凡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当事方已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损失的情况下,可不负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一:不可预见性
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例如某船运输一批货物从一海港到另一海港,船长出海前未听广播天气预报即开船,结果遇上风暴使货物受损。
该风暴对于船长来说就不是不可抗力。因为作为海上运输的船长出海前应了解一下当天的天气预报,而天气预报已对该风暴作了预告,船长能够预见,却由于疏忽未注意应当承担货损的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二:不可避免性
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例如船在海上遇到风暴,附近就有避风港但不进去致使货物受损也需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之三:不可克服性
这是不可抗力的最后一个特征。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
政府或社会行为,譬如政策的变化、国家出现政权的交替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是什么意思
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所遭受到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因素主要包括如台风、地震、洪水、政府行为、社会公众行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哪些?
一、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哪些 不可抗力包括: (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 、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08年发生在我国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就属于这种类型。 (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这些事件虽然是人为的,但对局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这些事件则是既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与克服的,因此属于不可抗力。 (3)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 二、构成不可抗力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构成不可抗力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1.不能预见 不能预见指的对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这里的不可预见指的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而不能依据当事人自身是否预见到了事件的发生来确定。例如,打钻孔桩的时候,在20米深处遇到一块孤立的岩石,使得钻孔无法进行,造成了损失。该事件可以称为不可预见,因为再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这里会存在一块孤立的岩石。 2.不能避免 不能避免指的是即使当事人预见到了该事件的发生,但是也无法制止其发生。例如,尽管当事人收到了地震的预报,但是也无法避免地震的发生,这就是无法避免。如果事件通过当事人的努力是可以不发生的,即使发生了也不能构成不可抗力。 3.不能克服 不能克服指的是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件,当事人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消除或减弱该事件的负面影响。例如,发生了地震,当事人无法将已完工程移离地震地区,只能任其坍塌。如果通过当事人的努力可以将损失避免,对于这部分损失而言,该事件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是一方违约是因为出现了不可抗力的情况,这个时候虽然有违约行为,但实际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也不能向违约的一方主张损害赔偿。现实中对不可抗力因素的认定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不可抗力主要是指那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什么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二、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不可抗力的特点
1、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事件。
2、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控制的事件。
3、不可抗力是独立于当事人意志和行为以外的事件。
4、不可抗力是阻碍合同履行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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