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质押(存单质押贷款存单到期能直接还款吗)
存单质押手续该怎么办理
存单质押手续办理流程: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授信资料;借款人和办理行、存款行等几方相互配合,完成定期存单的开立、确认、质押手续;银行审查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借款人按照约定使用贷款;借款人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解除质押存单,并归还存单于客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什么是存单质押?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
存单作为自然人的债权凭证,在现实中是权利人一项特殊的财产证明,它赋予权利人(存单所有人) 随时向出具存单的金融、储蓄机构请求支付存单所载金额的权利,一旦提出请求,则债务人须无条件支付权利人全部款项本息,除非债务人出具有效证据证明存单的非真实性或者司法、行政机关的查封、冻结程序已执行,否则无任何抗辩理由。基于此,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存单常被用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形式,即存单质押。
扩展资料:
存单质押的方式:
1、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在核实存单的真实性以后,通知出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办理资金冻结即登记止付手续,俗称“核押”,并与借款人签订质押贷款合同,同时将存单保存在贷款机构手中,以防止存单所有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将存款提走;
2、是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 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此存单上的款项优先受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存单质押
中国银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质押贷款
中国银行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贷款担保:
1、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个人存款质押贷款,必须以中国银行开具的个人定期存款作质押担保。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可接受的质押品为中行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存款,产品种类包括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和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可质押定期存款的权利凭证包括中行开具的定期一本通存折、活期一本通存折、借记卡、整存整取定期存单等。经办机构可以受理以非本机构开立的定期存款作为质押品的贷款申请。
2、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的业务,可供质押的定期存款种类仅限定期一本通账户(账户关联介质可为定期一本通存折或借记卡)下已办理自动转存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存款须为借款人本人名下,且该定期一本通已关联至网上银行。
3、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的定期存单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冻结,包括借方全额冻结(禁止出账交易)、借贷方冻结(禁止出入账交易)、金额冻结(禁止账户余额少于约定冻结金额)等。
4、通过经办机构办理的业务,出质人应将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的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的业务,贷款人将冻结出质人用于质押的定期存款,出质人无须交付权利凭证。
5、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出质人签订适用的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冻结止付手续。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的业务,网上银行将展示贷款合同,借款人通过安全认证工具确认的方式完成签署,质物将由系统自动冻结。质押期间,质押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存期内按正常存款利率计息,质押的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存期内正常计息,但停止取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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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是什么意思存单质押的方式有哪些
存单 质押 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存单质押的方式: 1、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 2、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 债权债务 关系,由 债务人 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 根据《 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 债务 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 债权人 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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