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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证明(落户证明信)

2023-02-05 司法

退伍军人落户证明怎么开?

具体的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或武装部。

退役军人落户口的材料

1、《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

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

3、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

4、《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5、《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复印件。

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7、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大连职工落户证明在哪开

由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

落户证明就是要证明没有在此处落户,加盖其户籍专用章即可。

在需要办理落户的时候需要相关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材料,户籍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落户证明怎么开

落户证明到落户单位,一般来说落户证明是由人事局开的,也有可能是由派出所开的,这要依据各地的情况而定,如果是当地的职工或者工作人员,则是由人事局直接开落户证明,如果是刚刚出生的婴儿,那么就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去进行落户登记。

户籍证明办理,一般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在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即可。若是户口簿丢失,有急需使用户口簿证明的情况下,可将身份证复印件,常住人口登记表也可以,拿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作为户籍证明的应急使用。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拓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19条规定,需更改名字,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证明。18周岁以下的人需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8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落户证明(落户证明信)

户口迁入证明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对证明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证明是持有者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我们该怎么拟定证明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户口迁入证明,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户口迁入证明1

漳平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

兹有原________________村(居)民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因__________________经本人要求户籍需迁入我村,入户户主_______二者属______关系情况属实!我村同意接收并纳入户籍管理!请贵所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特此证明

西埔村村民委员会

____年__月__日

户口迁入证明2

我村村民___,身份证号码:,

现户籍在,其房屋位于我村排号,共有间,该房屋所有权归所有,及其妻子/丈夫在该房屋居住,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特此证明。

书记:电话: 主任:电话:

市西办事处居委会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户口迁入证明3

xxx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

兹有原xxxx村(居)民,性别:x,身份证号码:xxxxxxxx现因xxxxxx经本人要求户籍需迁入我村,入户户主xxx二者属xxxxxx关系情况属实!我村同意接收并纳入户籍管理!请贵所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特此证明

西埔村村民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入证明4

一、 户口迁入证明写法如下:

(一)称谓:一般写入户地派出所名称

(二)引语:申请的意图,扼要叙述本申请书目的

(三)正文:围绕迁移规定条件进行叙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介绍家庭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入户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住房情况、实际居住情况等)。

2、提出迁移户口的理由或原因。

3、迁移户口要求,一般指将何人由何处迁至何址。

(四)结束语

(五)落款(本人签名及日期)

申请书一般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没有被投靠人的也可由迁移人提出申请。

二、 户口迁入证明范文

兹有XX省XX县XX镇(乡)XX 村(居委会),姓名XXX ,性别X,民族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因 XXXXX(某原因) ,现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三、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户口迁入证明5

漳平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

兹有原XXXX村(居)民X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现因XXXXXX经本人要求户籍需迁入我村,入户户主二者属XXX关系情况属实!我村同意接收并纳入户籍管理!请贵所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特此证明

西埔村村民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户口迁入证明6

兹有xxxxx省xxxxxx市xxxx县(区),姓名: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姓名:xxx性别:x,身份证号:xxx,因xxxxxxxxxxxxxx,现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xxx村委会(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入证明7

X派出所:

兹有我单位XX公司员工,男,汉族,本科学历,1981年10月10日生,身份证号:户口在X派出所。爱人,,汉族,本科学历,1982年05月11日生,身份证号:,系X员工,户口在。为方便工作和生活,申请将爱人X户口迁移至X派出所,经核实,情况属实,同意接收!

经办人

年 月 日

户口迁入证明8

一、 办理条件

办理迁出或迁入本市的人员因遗失《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需补领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本人的书面补领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补领《户口迁移证》的,还需提供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入户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的具体手续

遗失市公安局综合大厅或区公安分局中心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或区公安分局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现要求补领的,需到原签发的部门办理,经批准后给予补发。

申报材料及办事程序:

1、人事代理单位存档手册;

2、《集体户单位落户人员入户审批表》(3份);

3、①留学回国就业落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落户介绍信、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登记表、青岛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介绍信;

②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工作调令、调动人员落户登记表;

③研究生本科生毕业:毕业生入市落户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④大专毕业生:毕业生入市落户通知书(原件、复印件)(跨年度的需接收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入青落户审核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⑤博士后进出站: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信;调动人员落户登记表,证明《准予迁入证明》。

4、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原户籍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落户人在青实际居住地址证明(房产证或租房证明或单位提供的居住单位宿舍证明或居住亲属家中的亲属户口本及户主证明,落户人根据实际情况出具);

7、落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

项目名称: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的签发

事项依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公通字(1994)62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签发《户口迁移证》凭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迁入地的《居民户口簿》或房屋凭证。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凭人事、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调动人员的调令、《居民身份证》、《情况登记表》。根据公安部规定,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自开出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户口《准予迁入证明》自开出之日起40天内有效。超过有效期的为无效证件,应由持证人到原开证的派出所或区(县)公安局用原证调换。如原证丢失,应由持证人到原开证所在地派出所或区(县)公安局申请补发。

办理流程: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费用情况:根据《关于核定新的户口迁移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户口迁移证每证3元,含打印工本费;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每证2元,含打印工本费。

承办机构:市公安局

户口迁入证明9

一、事项名称:

审核《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三、审批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迁入地单位(或居、村委会)签意见→迁入地派出所领户口迁移申请表如实箔写,并按要求准备好各种相关材料→持相关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录入电脑上报县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

四、需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

2、审批表;

3、身份证、户口簿;

4、结婚证〔属夫妻投靠或直系亲属投靠、随迁需提供的材料);

5、单位、社区、学校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属直系亲属投靠需提供的材料);

6、离婚证(离婚回原籍需提供的材料);

7、工作调令、录聘用工合同协议〔招工、招干、工作调动需提供的材料);

8、 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证明;

9、工商营业执照(入城经商需提供的材料);

10、纳税证明;

11、经营场场租凭证明;

12、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购房迁居或回原籍定居需提供的材料);

13、退休征、下岗证明、辞退手续、无工作证明(回原籍定居需提供的材料);

14、出生医学证明、婚育证明;

15、其他材料,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五、审批期限:

1、法定期限:15天

2、承诺期限:7天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具体受理业务单位:

1、本人向所居住地的派出所书面提出落户申请;

2、派出所管区民警下管区进行核实;

3、由派出所内勤打印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

4、所长审核后在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上签字;

5、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上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6、将落户审批表或居民身份变更更正申请表及其证明材料交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7、所有材料统一上报业务会议;

8、通知群众办理落户手续,证明《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符合政策生育一孩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及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无证或无审批表的,提供再生育材料。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的,另需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及县(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的证明;

5.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

6.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部门

拟迁入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递交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对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提供的材料。工作人员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落户证明怎么写

户籍证明格式:

地址+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

特此证明+派出所+盖章+日期

如:

我市XX社区XX楼XX号居民张三,男,汉族,1999年9月9日出生,身份证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特此证明! 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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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有了户籍证明,才能更好的去参加学业,工作等事宜,下面一起看看户籍证明范文。

户籍证明

______,__(此处填性别),____族,出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委____组。特此证明!____派出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户籍证明

兹有我辖区公民 ,曾用名 , , 年 月 日出生,户籍所在地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特此证明。

派出所

年 月 日

户口证明格式

证明材料

*****单位:

兹证明***系我所(村,或单位)农业户口,其本人****年*月*日 生人,性别,年龄,家庭成员状况,(家庭成员状况可以选择性陈述)。经济状况(按本证明的诉求目的进行简述。

特此证明

*********单位(章)

日期:年 月 日

        拓展阅读:

落户流程

居民、职工家属“农转非”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成建制单位搬迁

由申请单位向人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文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用土地落户

由单位持(1)人民政府批文、人民政府的征地公告;(2)征地协议;(3)安置协议;(4)落户人员花名册,由市公安局根据人民政府的批文,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退伍军人落户介绍信、退伍证、接受单位证明、配偶户口薄、结婚证上述证明到市公安局审批,由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兵团系统调动及家属、子女的

在自治区人事劳动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数内,由本人凭兵团人事、劳动部门出具落户证明、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接受单位证明到公安局审批,市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人员

由本人持(1)本人申请;(2)住宅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购房公证书或自建房手续;(3)工商营业执照。经公证的劳动合同书或单位证明及工作证(退休证);(4)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签署意见,经主管所长审批后,报分(县)局主管局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入学前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分配

1、指分配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由本人持(1)报到证;(2)户口迁移证;(3)接受单位证明;(4)分到兵团驻乌单位,由兵团分办出具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审核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2、分配到民营科技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由本人持(1)就业合同书(公证书);(2)报到证;(3)科委民营科技办出具的证明(兵团分配的,由兵团工商联出具证明);(4)接受单位证明;(5)户口迁移证;(6)分配到市属非国有企业单位的凭市分办及就业指导报务中心出具的落户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大学毕业来我市工作,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在乌市落户:

来乌市工作满二年,交纳了二年社会养老金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来我市工作满五年,交纳了五年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可免交城市增容费办理落户。凭本人申请、大学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和各级人民政府人事、劳动、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或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及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凭证),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手续.

技校毕业生落户

由单位持 (1) 计委、劳动部门下达的计划或劳动部门调分计划、花名册; (2) 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劳动合同; (3) 接受单位劳动人事部门证明, 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审批, 市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集体户口。

投资、兴办实业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人才

1、凡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凭本人申请、各区县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投资、兴办实业证明、户籍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按规定减免城市增容费。

2、凡是我市引进的各类人才申请在乌市落户的,凭本人申请、户籍证明、市人事局的证明到市公安局户口接待室核准登记后,再到派出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按规定减免城市增容费。

离休干部安置和随迁家属

由本人或单位持(1)各级党委老干局批准文件;(2)离休干部安置单位证明、本人离休证;(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4)随离休干部当地安置的配偶及待业子女、未成年子女证明,到安置单位所在地分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各地驻乌办事处工作人员

由申请落户单位持自治区、市政府的批文和落户人员花名册到现住地分局审批,由分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科技人员家属

由本人或单位持(1)从事厅(局)证明;(2)被投靠人单位证明;(3)结婚证;(4)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到现住地(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部队随军家属

由本人或所在部队持(1)师以上政治部门批准随军证明;(2)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两份;(3)本人任职命令原件、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军官证、结婚证;(4)投靠人原籍证明,到现住宅区地派出所申报,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部队干部调动家属随迁

由本人或单位持(1)军队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2)调入部队证明及任职命令;(3)军官证、结婚证;(4)随迁人员原籍户籍证明;(5)原随军“干部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复印件,到分(县)局审批,分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落实政策人员

由单位或本人持(1)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平反决定;(2)接受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转业干部及随迁家属落户

由本人持(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户介绍信”;(2)本人“转业证”、接受单位证明;(3)结婚证、户口迁移证;(4)安置部门出具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落户证明到分(县)局审批,分(县)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干部、工人调动人员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3)接受单位证明到分(县)局审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招工、招干人员落户

由本人或单位持(1)录用通知书(5联单);(2)劳动、人事部门招干、招工文件;(3)接受单位证明;(4)招工、招干登记表;(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分(县)局审批,分(县)局审批后,到派出所落单位集体户。

收养小孩落户

由收养人持(1)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2)收养人申请,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异地落户:

由本人持(1)释放证、解除劳教或少管证明书;(2)在乌市直系亲属的户口簿;(3)在乌市直系亲属的.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经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华侨港澳台胞落户

(1)凭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华侨回国定居证》并加盖全国统一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印章,凭此证办理落户手续;(2)港澳台胞回内地定居凭《回乡证》由本人持上述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出国、留学、探亲返回人员

由本人或单位持(1)本人护照、出境卡、单位证明;(2)因公出国、出境工作的,凭县以上政府外事办恢复户口证明;(3)因私出国出境、留学、进修的凭市公安局外事处出具恢复户口三联单,到现住地派出所申请,经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恢复户口。

补录:

凭(1)本人申请;(2)本人户口簿或迁移证;(3)户籍调查报告(包括户口档案资料和原居地调查)由户籍警调查核实后,填《补漏登记表》,经所长审核签字,到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补录。

出生日期、族别变更、更正:

由本人持(1)本人申请;(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区、县两劳动部门职工出生年月认定表或区、市民委族别认定证明,到现住地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查户籍档案,确属工作失误填错的,填写变更审批表,经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县)局审批,由分(县)局主管局长批准后,到派出所变更、更正。

本市入伍的复员军人(包括退回、开除)人员落户:

由本人持1、本人退伍证;2、户口簿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内勤查核注销记录,打印户籍证明报所长,由派出所主管所长批准后,恢复户口。

入学前系本市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落户:

1、毕业证;2、户口迁移证;3、户口簿到派出所申报,户口内勤民警查核确有迁移登记,打印户籍证明报所长审批后,应当场恢复户口。住址跨所变动的,先落户口后迁出。

大中专院校、技校招生落户:

1、入学时选择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的,由学校派专人(1)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或技校招生计划;(2)迁移证;(3)花名册;(4)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户口内勤直接办理落户。

2、入学时不愿意将户口迁入的外地生源学生,凭居民身份证、招生花名册由学校派专人持上述材料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

大、中专学生转学、退学落户:

自治区范围内办理转学的凭自治区教委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跨区办理转学的凭转出地和转入地省级高教部门批准文件办理,学生因故退学的,凭学校批准文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由当地派出所民警审核后,所长批准办理落户。

新生儿落户

凡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1、随父母自愿选择。

2、出生证、准生证各复印件一份(落户时必须带上原件)两证章子必须盖全。

出生证(盖章处指妇幼保健站)准生证(盖章处指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3、三个月内新出生的婴儿直接落户,超过三个月经所长审批方可落户。

4、结婚证复印件。

父母投靠子女条件及申请落户

1、投靠人女性满55岁,男性60岁。

2、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身边无子女照顾证明。

3、个人落户申请。

4、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被投靠人身份证复印件。

7、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投靠父母条件及申请落户

1、子女不得超过十八周岁。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

4、被投靠人单位证明及办事处证明。

5、被投靠人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证明。

6、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夫妻投靠条件及申请落户

1、结婚满四年。

2、个人落户申请。

3、投靠人原籍出具户籍证明。

4、非农业户口(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兵团户口出具兵团社会保障局无业证明)。

5、被投靠人单位证明或办事处证明。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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