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比例(房屋维修基金比例是怎么缴纳的按照多少)
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比例如何?
什么是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比例为购房款的2%。
房屋维修基金需要交多少?
开发商应当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将该新建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将所购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缴纳标准:
(一)有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交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交纳。
(二)有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交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交纳。
(三)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看明白了吗?公共维修基金,并不是只有购房者才交,开发商作为房屋建造方,也需缴纳一部分公共维修基金,比购房者所要缴纳的金额多得多。
住宅维修基金的比例是怎么样的?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
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房产行政部门确定,所以维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区之间都有一定的差异,建议各位购房者到当地站或房管局站进行详情查询。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比例是多少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如下:1、按照规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要签订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的合同,按照买房费用的2%到3%比例交维修基金;2、房开收取物业维修基金,并不属于房子的销售收入,而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3、各地具体收取标准有一些差别,由各地确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
物业大家都知道,楼道内的灯坏了,或者是停水之类的都可以找物业。物业那有一些维修基金,用来维修一些基本设施,让人们的生活不受影响。但是到了交物业维修基金时,大家心中不免会担心多交钱,那么,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关于这个问题做一些介绍吧!
一、房子的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合适
1、全部业主共同有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权,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若是发现,会有警告、罚款以及刑事拘留的处置。想要申请房屋维修基金要满足一些条件:房屋维修基金要用于住宅公共部位以及公用设施设备;要在超过保修期限之后才能使用;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相关收入业主的同意。
2、房子的维修基金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一定要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需要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也可。
3、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房子的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房屋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房屋维修基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
二、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点二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
(1)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二点五,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三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2)房屋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三,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百分之四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3)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应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缴纳。
物业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是怎样的?上面文章已经人介绍,这部分的钱款是有征收标准的,所以说若是您对交纳的物业维修基金有疑问,可以咨询物业公司,了解一下他们是按照什么标准收取。总之,交纳物业维修基金相当于给自己的房子上保险,所以说业主了解了相关方面的内容之后,要按时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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