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孩子一直是女方抚养,判给谁(离婚后女儿的抚养权怎么判)
女方一直带着孩子离婚后孩子会判给谁呢?
孩子虽然一直由女方来带,但是就算是离婚的话,也不会必须判给女方。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
夫妻关系感情破裂。如果孩子未满三周岁。都必须判给女方抚养,除非男方就必须要求要孩子的抚养权,这样法院会考虑把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出抚养费。
法院会根据两个人的情况来酌情考虑。如果孩子已经超过三周岁。那就由双方自愿,由谁来抚养?如果男方不要孩子。女方也可以,不要。就看两个人,谁能让步?哪一方可以妥协?比如说。房子做出让步。抚养费做出让步。所以跟女方一直带着孩子,没有什么关系。看看两个人是否能达成一致。
孩子一直妈妈带离婚归谁
孩子一直由女方带,离婚后抚养权很有可能判给女方,但也可能判给男方。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一、哺乳期的养子女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3款明确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第1款关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养子女,一般随养母生活,但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也可以随养父生活:一是养母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严重疾病,养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是养母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而养父要求养子女随其生活;三是哺乳期快满,养母坚持不抚养,而养父又积极要求抚养,并且抚养的条件较好;四是在不危害养子女身心健康的条件下,双方协议养子女随养父生活;五是其他原因,养子女确实无法随养母生活,如养母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养子女不利;养母品行欠佳或者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养子女等。
二、哺乳期后的养子女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3款明确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民法典采用了“协议优先”的原则,充分尊重父母的意志,既可以随父方生活,也可随母方生活。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养子女,如果养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的,其中一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是已经做过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二是养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是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是养子女随其生活,对养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养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养子女共同生活的。五是养父与养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养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养子女单独与养祖父母或者养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而且养祖父母或者养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养孙子女或者养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养子女随养父或者养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养子女的抚养
如果养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养子女的抚养已经有协议的,则不必征求、考虑养子女的意见,直接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养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养子女的抚养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的,则应当征求并考虑养子女的意见,原则上可以尊重养子女的选择,并作为优先考虑的情节。如果养子女的选择对其成长不利,法院也可以作出与其意见相悖的判决。
四、协议轮流抚养
除了上述情况外,在有利于保护养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养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养子女,但前提是有利于保护养子女的利益。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孩子一直由女方带,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父母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视父母双方的综合条件来判决七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1)若双方已经分居,孩子一直跟随哪方生活并且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法院考虑到尽量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判决孩子由该方继续抚养的可能性较大。从我们的办案经验来看,起诉离婚时,一般双方已经分居,因此孩子实际随哪方共同生活成为了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最大考量因素。
(2)若双方没有分居,法院一般综合衡量哪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例如双方的经济条件,哪方父母能够帮忙照顾孩子,哪方学历更高,哪方有独立住房等因素,在综合衡量哪方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时,法院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
(3)在北京地区来说,六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北京高院曾经颁布过一个案件指导意见,允许北京辖区法院在判决六周岁以上的孩子由谁直接抚养时,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因此若能争取孩子的意愿,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也能更大一些。
(4)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一方存在严重婚姻过错,尤其是对孩子有过暴力行为时,法院很可能会将子女抚养权判归另一方。
(5)对于无其他子女的一方,在对方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法院会优先考虑无其他子女一方。对于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法院也会优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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