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彩礼买的家电离婚怎么办(女方用彩礼买的家电离婚)
离婚后女方陪嫁电器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离婚后女方陪嫁电器属于女方。陪嫁物品属于婚前财产的,女方是可以自由处理。聘礼和首饰属于彩礼的范围。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退还彩礼。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彩礼离婚后怎么分
1.农村结婚的彩礼钱离婚怎么分
结婚一个月,男方几次三番闹离婚,要求我家退还结婚时送的三金和彩礼,并要求我把肚子里的孩子拿掉,已经怀孕四个月了。
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如果离婚我应该要退还三金和彩礼么???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问题补充:我现在已经怀孕四个月了,我们没有房子,他也不原意租房子,我还在我娘家住,他要求我拿掉孩子离婚,并每天恶语相向。这样离婚的话我能否得到什么补偿。
毕竟结婚一个月便成离异,我感觉对我很不公平。问题补充:我现在已经怀孕四个月了,我们没有房子,他也不原意租房子,我还在我娘家住,他要求我拿掉孩子离婚,并每天恶语相向。
这样离婚的话我能否得到什么补偿。毕竟结婚一个月便成离异,我感觉对我很不公平。
2.婚前男方给的彩礼离婚时怎么分
首先,我们分析一下彩礼的性质。
彩礼的性质是一种民间习俗。通常,一方向对方给付彩礼是以双方已经恋爱、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甚至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
第一种情形:结婚登记前,女方用男方给的彩礼购置的家具、家电等物品,在实践中,法官通常考虑发票上购买人来判断该类物品的权属。即如果发票上面写的是女方的名字,由于婚前购买,一般作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不予分割。
第二种情形:结婚登记后,女方用男方给的彩礼购置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不论发票上面写的谁的名字,法官通常认定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公平分割。
3.农村结婚的彩礼钱离婚怎么分
结婚一个月,男方几次三番闹离婚,要求我家退还结婚时送的三金和彩礼,并要求我把肚子里的孩子拿掉,已经怀孕四个月了。
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如果离婚我应该要退还三金和彩礼么???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问题补充:我现在已经怀孕四个月了,我们没有房子,他也不原意租房子,我还在我娘家住,他要求我拿掉孩子离婚,并每天恶语相向。这样离婚的话我能否得到什么补偿。
毕竟结婚一个月便成离异,我感觉对我很不公平。问题补充:我现在已经怀孕四个月了,我们没有房子,他也不原意租房子,我还在我娘家住,他要求我拿掉孩子离婚,并每天恶语相向。
这样离婚的话我能否得到什么补偿。毕竟结婚一个月便成离异,我感觉对我很不公平。
4.结婚不久就离婚彩礼怎样分割
关于双方在离婚时的彩礼退还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
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 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
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5.离婚后彩礼怎么分
今天和大家探讨一下离婚彩礼钱该怎么分配的问题,首先是对于彩礼的认定,彩礼是为达到结婚的目的,在订立婚约前后,依习俗由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向另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给付的金钱或财物;其次,对于彩礼是否应返还以及应返还的比例,彩礼全额返还应该以双方既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未共同生活为前提,对于共同生活期间因共同生活消费支出的彩礼,如有证据证实的,一般不予返还,对于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同居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是否怀孕生子、过错责任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经济状况、分手原因、正常合理消耗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酌定返还的数额及比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女方用彩礼钱买的家电离婚后该归谁?
女方用彩礼钱买的家电,离婚以后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两夫妻共同拥有。
女方买的家电离婚需要退回吗?
女方买的电器等嫁妆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女方个人,离婚后有权从男方家取回。男方家给的彩礼如果因男方婚前给付彩礼造成经济困难的,男方可以要求酌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