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在领过结婚证后不想给彩礼钱合法吗(领结婚证了男方不给彩礼)
领证前约定好的彩礼钱,领证后男方反悔不给了,婚姻法里属于骗婚么?
结婚证领了不给彩礼不违法,彩礼是地方的习俗,不受法律管辖,彩礼是否赠与对方要看对方是否愿意。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的,就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赠送彩礼后的彩礼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赠送就没有这个说法。彩礼钱是否赠与还是看对方的经济水平。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和老公领结婚证后,他不想给彩礼,我该怎么办?
我和老公是相亲认识的,我们两个的家境差不多,都是城里的,现在我们已经有二十多岁了,互生好感后,就走到一起了,老公长得很帅气,对我也很好,每次到公司门口来接我下班,周围的同事都羡慕不已,我们现在已经交往两年了,双方的父母也很赞同我们在一起,最近家里在商量我们两个结婚的事。
我家的意思是让老公出八万八的彩礼,但是家里只有我一个女儿,彩礼也只是走一个过场,他们打算我嫁过去的时候,会把这笔彩礼给我当做陪嫁,还会给我们送一辆车,老公的父母听后,很高兴,当场就同意了父母的提意,婆婆对我很好,每次老公带我去他家吃饭的时候,婆婆都会炒很多我爱吃的菜。
我想和老公结婚后,应该是幸福的,眼看婚期就要到了,老公对我说,他想和我先去把结婚证给领了,我思量了一下说,你家彩礼都还没有给,怎么就要去领结婚证了,老公说,反正我们没多久就要结婚了,彩礼也不会少了你的,领证也是迟早的事,你说呢,我觉得老公说得在理,于是和家人商量了一下后,就和老公领了结婚证。
可是婚期越来越近,老公对于彩礼却是只字未提,今天母亲又问我了,吃过晚饭后,躺在床上我给老公发了条信息,问他什么时候把彩礼送过来,老公回了我一条信息说,结婚证都领了,还要什么彩礼,现在我们是合法夫妻,看到老公的回复,我愣住了,就给老公打了一个电话过去,发了一通火,老公说我爱嫁不嫁。
要是和他离婚,我就是二婚,要我自己考虑,听到老公这么说,我真的气得不行,想不到相恋两年的老公,说变脸就变脸,领了证彩礼就不想给了,太让我失望了,这几天我一直都和他在冷战中,相互都没有联系,父母知道后,每天下班回到家,就责备我,说我傻,自己没有主见,什么事都听老公的,母亲的意思是要我和老公分手。
但是父亲却不同意,说要是二婚,就不好嫁了,我好纠结啊,心情也十分的低落,气得饭都吃不下,在上班的时候也总是出错,下班后,向往常一样,我准备出去坐公交车,可是在公司门口,看到了一个身影,是老公的母亲,我傻了眼,看到我出来了 ,婆婆就走了过来,笑着说,小菊(我的名字)怎么最近都不去家里了。
我看了一眼婆婆,勉强的笑了笑,没有说话,婆婆拉着我的手说,小菊让你受委屈了,今天你妈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你和李平(老公的名字)的事,其实彩礼我早就已经给李平了,哪知道他居然瞒着我,没有给,回头我就去说他,然后婆婆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卡放到了我手里说,小菊这卡里有八万八,是彩礼钱,你拿去给你的爸妈吧。
你和李平已经谈了这么久,走到一起也不容易,这次的事情就原谅他吧,手里捏着婆婆给我的这张卡,我不知道怎么办了,应该原谅老公吗?我不知道,看来没有举行婚礼和给彩礼之前,还是不要去急着领结婚证,大家说是吗?
领证后,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吗?有什么依据?
根据《民法》规定,如果夫妻领了结婚证后离婚,不在一起生活,丈夫可以要求退还彩礼。领了结婚证一般是不退彩礼的,但如果夫妻不在一起生活或者对方因为彩礼问题而导致生活困难,就需要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经查实,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男方已向女方支付彩礼且男女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在一起生活,只是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要解除婚姻关系,女方也应该退还男方当时支付的彩礼。这种情况也是受法律保护的。遵循当地习俗。在法律适用中,有这样一条规则,即 "有法可依,无法可依,无策可依"。因此,在订婚礼物的认定、范围、返还、比例等方面,应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如果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应将彩礼的实际支付人和接受人列为诉讼当事人,而应将双方视为返还彩礼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一方以其不是彩礼的实际支付人、受领人为由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已离婚但未同居,则女方有义务归还财产。否则就是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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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结婚证,老公问我要彩礼钱不给他不犯法吧?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如果双方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有三项,(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现在你跟你老公已经领取了结婚证,所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条件,你可以不用返还彩礼。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男方领证后不给彩礼怎么办?
南方领证后不给彩礼,我觉得这个要看作为女方的一种态度了,如果说想跟他继续过下去。那么就直接跟他好好说,如果不想跟他继续过,也就回家就可以了
和现在的男朋友已经领证了,但是他不想给彩礼了怎么办?
你说你和现在的男朋友已经领证了。不想给彩礼。两个人。走在一起那是一种缘分。彩礼那要靠男方的省事。说你去争去要那是不好的。两个人相互理解,相互沟通。才能解决你们之间的这种误会和矛盾。其实彩礼不重要。我的是你们俩的感情,你们俩的爱情。相互的,信任的。因为爱就可以使你们走在一起。其实你们能有一个很好的感情。嗯,美好的家庭和爱情。相互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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