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6个月后必须终结吗?
在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履行期已过,但义务人逾期不履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的期间一般为6个月以内,但是6个月后必须终结吗?
一、强制执行程序
1.申请执行:受害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将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材料送达被执行人;
2.受理: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书、有关材料和被执行人的申辩,决定是否受理;
3.裁定: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及时作出裁定,并将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
4.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6个月后必须终结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由此可见,6个月后并不一定必须终结,而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总之,6个月后强制执行并不一定必须终结,而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确保申请人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护。强制执行6个月后必须终结吗?答案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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