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新流程的规定有哪些(房产继承过户新流程的规定有哪些问题)
房子继承过户新规定有哪些
房子继承过户新规定有: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办理流程有哪些
房产继承过户 手续办理流程有以下这些: 一、先到被 继承 房产公证处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 ,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房产继承 手续。 二、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带的资料: 1、到被 继承人 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 死亡证明 ;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 身份证 明; 4、被继承的 房产证 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 遗嘱 ( 遗嘱继承 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的资料: 1、 房屋所有权 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房产继承过户流程
房产继承过户 流程: 1、 继承 房产过户 ,先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有所有死者第一顺序 继承人 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 继承协议 ,一起签字做公证。 2、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重办继承人名字 房产证 。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 房屋所有权 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 土地使用权 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 身份证 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 买卖合同 、互换合同、 赠与合同 、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证:先要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二、房地产管理登记:继承人在办理完遗产继承公证的手续之后,需要带着继承权公证书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管理中心进行继承登记。三、费用交纳: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过程中的费用,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及计算办法来交纳。四、房产过户登记: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领取并填写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原房屋产权证书,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相关完税证明,以及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相关文件。五、领取证书:如果前述资料审核完毕并通过后,新的产权证书就会出来,按时领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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