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名词解释)

2023-02-01 法律责任

借贷记账法中,什么是借,什么是贷

“借”和“贷”所表示的是增减含义;“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都具有增加和减少的双重含义。

在资产类账户中,它的借方记录资产的增加额,贷方记录资产的减少额。在同一会计期间(年、月),借方记录的合计数额称作本期借方发生额,贷方记录的合计数称作本期贷方发生额,在每一会计期间的期末将借贷方发生额相比较,其差额称作期末余额。资产类账户的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

资产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可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期末余额(借方)=期初余额十本期借方发生额一本期贷方发生额。

扩展资料

会计的基础课程始于借方和贷方。借方在账簿的左侧,贷方在账簿的右侧。在这里,要牢记一条不变的定律:“借方=贷方”,换句话说,在任何交易中,都必须同时登记到账簿的左右两侧,其原则如下:

(1)资产增加时,记入左侧;资产减少时,记入右侧。

(2)负债增加时,记入右侧;负债减少时,记入左侧。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的账户基本结构分为左、右两方,左方称之为借方,右方称之为贷方。一般在账户借方记录的经济业务称之为“借记某账户”;

在账户的贷方记录的经济业务称之为“贷记某账户”。

至于借方和贷方究竟哪一方用来记录金额的增加,哪一方用来记录金额的减少,则要根据账户的性质来决定,不同性质的账户,其结构是不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借贷记账法

借贷记账法(借贷记账法名词解释)

简述借贷记账法的含义

借贷记账法指的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

一、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1. 在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既要记录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又必然要记录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即“有借必有贷”;账户借方记录的金额必然等于账户贷方的金额,即“借贷必相等”。

2. 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3. 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内容

借贷记账法是按照复式记账法的原理,以资产与权益的平衡关系为基础,以“借”、“贷”二字为记账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来登记经济业务的一种记账方法。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内容包括记账符号、账户结构、记账规则和试算平衡四项。

1.记账符号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二字作为记账符号来记录会计要素项目的增减变化。借贷记账法就因此而得名。“借(Debit简写Dr)”、“贷(Credit简写Cr)”二字的含义,最初是从借贷资本家的角度来解释的,即用来表示债权(应收款)和债务(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借贷资本家把吸收的存款称为“贷”,表示“欠人”;把贷出的款项称为“借”,表示“人欠”。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被广泛地应用于各行各业,“借”、“贷”就失去了原来的含义,成为会计学中的一对纯粹用以标明记账方向的符号。日本在引进复式记账法时,将Debit和Credit翻译成“借”和“贷”,我国在从日本引进时,援引了日本的这种译法。

2.账户结构

在前一章中,已经说明了账户的基础结构和基本内容,并指出在不同的记账方法下,账户的具体结构有所不同。在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基本结构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究竟哪一方登记金额的增加,哪一方登记金额的减少?则应根据账户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性质而定。

在借贷记账法下,应按照账户反映的经济内容设置账户,账户应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费用类、利润类六大账户。除此之外,还可以设置共同性(双重性)账户。资产负债和所有者类账户的结构,收入、费用和利润类账户的结构,共同性质账户的结构。

3.记账规则

按照复式记账原理,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以相等的金额、相反的方向,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即在记入一个或几个账户借方的同时,记入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并且记入借方与记入贷方的金额必须相等。因此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简单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4.试算平衡

试算平衡是根据资产与权益的平衡关系,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通过对本期账户的全部记录进行汇总和试算,以检验账户记录正确与否的一种专门方法。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有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和余额试算平衡法两种。前者是以记账规则为直接依据,而后者是以会计等式“资产=权益”为直接依据。

应当指出,试算平衡只是通过借贷金额是否平衡来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如果借贷不平衡,可以肯定账户的记录或计算有错误,应进一步查明原因,予以更正,直到实现平衡为止。如果借贷平衡,一般来说,记账正确,但不能肯定记账没有错误。因为有些错误并不影响借贷双方的平衡关系。例如漏记、重记某项经济业务,应借应贷方向相反,应借应贷科目写错或借贷双方发生同等金额的错误等等都难以通过试算平衡检查出来。因此,为了纠正账簿记录的其错误,需要对所有的会计记录进行日常或定期的复核,以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性。

什么是借贷记账法?

(1)借贷记账法是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2)在借贷记账法下,任何账户都可分为借方和贷方两个基本部分。所有账户的借方和贷方都要按相反的方向记录,即一方登记增加金额,一方登记减少金额,而不是所有账户的增加或减少的金额都登记在一个方向上。至于哪一方登记增加金额,哪一方登记减少金额,则取决于账户所要反映的经济内容:是资产与成本费用支出,还是负债、所有者权益与收入。

资产类账户的结构: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期末如有余额,一般为借方余额,表示期末资产余额。

成本费用类支出账户的结构:与资产类账户的结构一致,但期末一般没有余额,如有余额,必定为借方余额,表示期末资产余额。

负债类账户的结构:贷方登记增加额,借方登记减少额,如有期末余额,一般为贷方余额。

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与负债类账户结构相同。

收入类账户的结构:与负债类账户的结构一致,但在期末时,将本期收入增加额减去本期收入减少额后的差额,应转入有关所有者权益账户,所以期末没有余额。

在借贷记账法下,资产和权益两大类账户的结构是相反的,账户余额的方向,表示账户的性质,因此,可以通过账户的余额来判断账户的性质,这是借贷记账法的一个特点。

(3)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4)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就是根据资产和权益之间的平衡关系来检查各类账户的记录是否正确。

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有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和余额试算平衡法两种:

发生额试算平衡法是用来检查全部账户的借贷发生额是否相等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发生额合计

余额试算平衡法是用来检查所有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和贷方期末余额是否相等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账户借方余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余额合计

这两种方法通常是月末结出各个账户本月发生额和月末余额后,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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