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发放(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2年)
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 养老保险 ; (三)独生子女死亡、 伤残 后未再生育或者 收养 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产假 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 工资 ,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二、申领条件 1、双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 再婚 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 抚养 ,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 结婚证 ,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单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没有 结婚 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 离婚 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 扶养 ,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我国在上世纪中,国家也是按照国情实行了独生子女政策,为了更好的贯彻此项政策,所以也有了独生子女奖励金。那么在近几年中,因为人口老龄化和年轻劳动力不足的情况,国家也是取消了独生子女政策全面放开二胎,希望能通过此项政策减轻国家老龄化的情况。
2021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2021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如下: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5、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独生子女费什么时候发放
独生子女费各地发放时间不同,现有半年一发与一年一发两种,但大部分省份还是一年一发,根据往年发放情况来看,大多在3-4月进行申报,然后10-11月发放当年费用,最晚不超过12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补贴也不一样,大多数省份在3000元到5000元之间。
1、河南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时间不仅是各省不同,各市、各县发放时间也有所不同,河南焦作发放时间在每年2月左右,洛阳发放时间在4月左右。需要注意的是,省内已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的人员,应于每年1月30日前到居(村)民委员会进行年审。
2、山东 山东以青岛为例子,发放时间一般在每年12月左右。对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由职工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发放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吉林 吉林长春发放时间一般在每年12月左右,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办理了退休手续的独生子女父母,达到60周岁,持有本省非农业户口、无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可领取一次性奖励费2000元。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2年
2022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1、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家庭当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每人每年可以领取奖励扶助金七百二十元;
2、独生子女的参加高考且成绩为全市文科或理科前三名的,被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的,可以领取一次性的计划生育奖励金2000元。
3.独生子女在成年之前死亡的,其父母没有生育能力,可以领取一次性的计划生育救助金10000元。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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