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需要本人办理吗(开未婚证明去哪里开需本人吗)
未婚证明怎么开?拿着本人身份证去民政局能直接开么?
未婚证明即单身证明。
一、未婚证明一般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二、办理单身证明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
1、 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涉外委托时,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其他材料
代办单身证明一般需要:公证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两张照片,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
办理按揭贷款的单身证明必须由民政部门开具。
扩展资料:
一、未婚证明具体用途:
1、 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单身证明
2、 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
3、买房、出国、迁户口等,单身居民的各类活动均须有一纸“单身证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民函【2015】266号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单身证明
未婚的证明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证明了吧,当我们要想证明某个事实是真的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出具证明。写证明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未婚的证明,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未婚的证明1
xxx,性别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xx年x月x日出生,为我村第xx村民小组村民,于xx年x月x日,于xxxx毕业,现与其父母上一起生活(或独立生活),至今沿未结婚。
特此证明
xxxxxx村民委员会
xx年x月x日(此处加盖村委会公章)
未婚的证明2
一、未婚证明去哪开
按照20xx年以前的规定,单身证明是由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的,需要当事人先到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开具介绍信/证明。目前无法开具单身证明的原因主要是20xx年民政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发出的一个通知,今后非外事不再开具单身证明。
现在如果却因正当事宜必须开具单身证明的,需要当事人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先到当地民政局查询是是否有婚姻记录,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会为当事人进行查询,但是不会开具任何的证明。接下来当事人可以要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为您提供他们的办公电话,并说明开具的这个单身证明的用途。之后,当事人带上刚刚准备的材料,去当地街道办、镇政府的计生办。
在街道办/镇政府的计生办后,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上去,计生办会致电民政部门或是在系统中直接查询的,之前准备的电话号码可以直接提供给他们。他们致电或查询完毕后就会为您开具相关证明的。
二、办理未婚证明所需要的材料
办理未婚证明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两张近期的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3、如果当事人已经离异的,则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证等文件;
4、如果当事人已丧偶,则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或者丧偶证明等文件;
5、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则需提供已经公证过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三、办理未婚证明的流程
1、离异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民政局开局的婚姻证明,未婚提供民政局开的单身证明原件盖章的,年龄(小于国家法定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如果贷款人年龄较小或还款能力欠缺,银行会考虑追加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
2、需要提供的基本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卡流水单(必须加盖银行业务受理单)或者相应财力证明、购房的首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当事人需要找到自己所在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委会,请求他们为其开具一封可以证明当事人未婚的介绍信,这封信中需要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4、之后,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件、介绍信等资料前往当地的民政局,找到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申领一份申请开具单身证明的表格,并认真填写。
5、填写完毕之后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将当事人的`信息录入系统并审核,确认无误后便将单身证明打印出来交给当事人了。
未婚的证明3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在我单位________科室工作,经单位核实其未婚,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相关情况。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未婚的证明4
当事人姓名xxx,性别xxx,出生日期xxxx,户口所在地xxxx。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年月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登记记录。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结婚登记记录。
出证机关:xxxx
xxxx年xx月xx日
未婚的证明5
根据xx单位证明(或经调查),兹证明xxx(男或女,现住xx省xx市xx街xx号)至xx年x月x日(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公证处查证的时间)未曾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县)
特此证明
xx 年x月x日
未婚的证明6
xx字第号
兹证明(男或女,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泰国××市××街号)至xx年x月x日离境之日,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登记结婚。父亲是,母亲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xx年x月x日
注:用于当事人现已出境,曾在中国居住过的情况。
未婚的证明7
当事人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____年____月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____________(结婚/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登记记录。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结婚登记记录。
出证机关: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未婚的证明8
兹有我单位/社区____路____号(单位/小区名称)____栋____单元____号房员工/居民____,性别:____,民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至今未婚。
特此证明
单位/社区居委会:________(公章)
经办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未婚的证明9
一、未婚证明的有效期
未婚证明严格说起来,本身并没有注明期限,但不同单位、部门对未婚证明时效的要求不一样,时间从3天到2个月不等,银行一般是1-2个月,很多地方未婚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未婚证是做为未结婚的证明,只要处于未婚状态并支付相关费用均可办理,期限并不固定,且每个省份、城市可能略有不同。
二、未婚证明的开据
未婚证明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从未有过婚姻记录,也就是没有结过婚的人所开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另一种是离婚、丧偶后至今单身的情况,则需要开《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由于全国婚姻登记信息和档案只实现了全省联网,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则可以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外地领了结婚证,又在本地再开未婚证明也是存在的。所以,有些城市《婚姻登记记录查询证明出具工作规范》明确规定:未婚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结婚登记记录,不包括在本辖区外其他地区的婚姻登记记录。未婚证明用途不同,未婚证明有效期也是不一样的。
部分地区在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情况下,可委托亲属办理,需要本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即提供户口本与身份证。
办理地点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办理时当事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原来离过婚的,应提供《离婚证》;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
拿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口,就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据集体户口单页及集体户口户主业,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准备2寸近照(免冠照),那这些材料到派出所制定的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部门开据证明。
三、未婚证明用途
根据相关要求,单身购房者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在买房交易的时候需要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购房时,开具未婚证明,以此来确定其所购房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新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婚姻登记由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的做法,当事人不再需要出具未婚证明。然而不论是买房、买车,还是在银行办理各类按揭业务仍然需要未婚证明。
未婚证明在哪里办?
“未婚证明”指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为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 的 婚姻登记机关 。因此,当事人应当到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未婚证明可以 委托他人办理 。受托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合肥,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 居民身份证 、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 身份证原件 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一、办理条件: 属于合肥集体户口;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二、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三、办理机构: 合肥民政局各城区 婚姻登记处 ,具体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四、办理流程: 1、出示相关证件; 2、填写《无婚姻登记证明》; 3、经审查通过以后,发放《无婚姻登记证明》。
很多地方都要未婚证明,怎么开这个证明呢?
未婚证明又叫单身证明,是为已达法定结婚年龄但无婚姻状态的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一般用于买房,贷款,买车,办签证等,可谓用处极广。因此,大家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下未婚证明的办理方式,按照流程办事,一切都会井然有序,最终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手续办理。
未婚证明在办理许多重要事件时都需要当事人提供,其重要性可想而知。但刚步入社会的大家可能还不太了解各种证明的办理方式。为方便大家快速了解办理未婚证明的相关准备,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未婚证明的准备材料,填写方式以及办理场所流程。
一、 准备材料无论办理什么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都是必不可少的,另外还需要提供2张二寸半身免冠彩照。如果是离婚恢复单身者,则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若为丧偶恢复单身者,则还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或个人丧偶证。未婚证明一般由本人亲自办理,本人无法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帮忙办理,但要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要携带身份证。
二、填写方式未婚证明的填写方式很简单,一般只需填写个人姓名+日期,再由相关单位盖章即可。但不同地方填写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应以本地相关部门出示表格为准。
三、办理场所及流程要办理未婚证明,首先应前往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介绍信,具体填写内容包括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以及公章。接下来带着居委会或村委会开的介绍信,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若干复印件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处填写表格,确认自己的身份信息无误后将表格及相关文件交给工作人员。相关负责人审核后会把你的身份信息录入电脑,然后即可领取证明。 公民的婚恋状况对社会的管理会产生影响,这也是各种婚姻状态证明存在并延续的原因。但信息革命的开始意味着信息化时代的来临,我国政府也在不断为公民信息的信息化、便捷化付出着努力,相信在不远的未来,未婚证明的办理会更加便捷,高效。
家人可以办理未婚证明吗?需要哪些材料
未婚证明又叫做“单身证明 ”,在法律上的全称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本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未婚证明又叫做“ 单身证明 ”,在法律上的全称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本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由 户口所在地 的民政部门开具。但是未婚证明一定要当事人本人去办理吗,家人可以代办吗,家人代办需要什么材料?下面我们来解答这些疑问吧。
家人可以办理未婚证明吗
1.如果在当事人没空的情况下,家人可以帮忙办理未婚证明。
2.一般常住居民户口的人士办理未婚证明时,需要当事人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去办理就可以了。现在只要民政局在他们的互联登记网上进行查询,显示没有当事人的结婚记录,就可以直接开未婚证明了。但如果是家人帮忙办理的,还要带上委托书。
3. 未婚证明的办理过程大概只需要十几分钟,当场办理当场就可以领取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未婚证明的“有效期”只有一个月,也就是说,单身证明的使用时间应该是自办理之日起的一个月时间,过期则是无效的。
家人帮忙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1.按照规定,家人是可以帮忙办理未婚证明的,但是办理手续必须要齐全。
2.一般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要当事人本人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民政局办理。如果当事人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的,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并由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委托书上应当注明当事人目前的婚姻状况、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以及承办机关、委托事由、被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3.还需要提交以下有关当事人本人的资料:
(1)如果是未婚者: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2)如果是离婚者: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在法院办理离婚的需要提交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其中民事判决书上需要注明此判决已经生效和生效的日期);
(3)如果是丧偶者: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丧偶证明(证明上需要注明夫妻关系和死亡的时间);
(4)当事人的两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未婚证明不一定要当事人本人去办理,家人也可以帮忙去办理的。家人帮忙去办理时要带上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身证明需要本人去吗
单身证明 一般是要本人亲自办理的,但是若有特殊情况可以开委托证明托信任的人去办理,具体的委托手续最好咨询经办部门。 单身证明又叫做” 未婚证明 “,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 婚姻登记 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一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居民 身份证 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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