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彩礼不给可以起诉吗(彩礼收了不结婚可以告吗)
彩礼不退怎么起诉
一、如果遇到彩礼不退如何起诉?
准备好证据,再去起诉。
1.可以起诉。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予以当支持。
2.因此,男方需要撰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待法院开庭传票。原告提出返还彩礼,应该提供证据证明男方的确给付了彩礼且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证据包括参加订婚仪式的证人证言、给付彩礼的银行取款记录等。
二、如果女方骗彩礼犯法吗?
犯法的。
1.骗婚骗彩礼是诈骗罪,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根据数额与情节处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如果离婚对方要回彩礼合理吗?
如果不符合相关的条件,就是不合理的。
1.结婚时间不久,双方离婚时,是否需要退回彩礼,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男方婚前给付的结婚彩礼导致本方生活绝对困难的,而不是相对以前的生活(如彩礼系借款、贷款等),此时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全部或部分。
2.如果当初支付彩礼已经作为嫁妆,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直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该再要求退回彩礼。如果没有导致生活绝对困难的情形的,无需退还。
四、如果女方不能生育要退彩礼吗?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1.在下列情况下,离婚时不能要回彩礼: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彩礼是否可以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婚后已经育有子女,并且一起生活两年以上是不可以要求退回。如果女方骗彩礼是犯法的,可能会涉嫌诈骗罪,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根据数额与情节,处罚也是有所不同的。
结婚前说给彩礼钱,结婚后不给了怎么办
可以先和男方商议,要求对方给彩礼,如果对方不给,有证据证明男方答应给彩礼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欠彩礼钱不给可以起诉吗
欠彩礼钱不给可以起诉。对于彩礼纠纷的解决,首先是要确定彩礼的范围,婚姻双方在婚前赠与财产大致包括以下几个过程:1、双方共同生活花费不应当算入彩礼范围内;2、置办酒席,互赠礼物不应当算入彩礼范围内。生活消费,是为了两人共同生活的正常花费,置办酒席是举行婚礼的必要费用;3、结婚彩礼也是属共有财产,在婚后用来买房,则属共有房产,离婚时肯定属夫妻共同房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钱可以起诉要回吗
彩礼钱是否可以起诉要回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情况不予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迹锋谈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姿碰)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基告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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