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办理?)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计划生育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办理程序: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
办理时限及结果: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计划生育证明
计生证明在哪里开,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计划生育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所需材料: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需要些什么?
计划生育证明可以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办理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当地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当地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当地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扩展资料
深圳取消计划生育等6项证明事项
深圳市取消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建筑质量合格证明等6项事项。这些事项有的直接取消,有些取消后调整为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等办理方式。
取消的6项事项包括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资产来源及产权、资金数额等有效证明文件,场地、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建筑质量合格证明和调出地综治情况证明。
其中,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直接取消;资产来源及产权、资金数额等有效证明文件,场地、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建筑质量合格证明取消后调整为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的办理方式;调出地综治情况证明取消后调整为拟入户人才承诺制、诚信制度管理等方式,由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综治管理系统信息比对等方式核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划生育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取消计划生育等6项证明事项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计划生育证明应当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
如果市外迁户人员的,则在拟入户口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证明。如果属流动人口的,则在其现居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由于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向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 须出示户籍所在地乡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婚育证明。
对未出示婚育证明的,公安机关应在办理暂住登记时注明情况,并及时通知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暂住人口在暂住地生育子女的,须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生育证明,到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异地暂住的,须在外出前与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由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婚育证明。外地暂住人口无生育证明怀孕的,限期终止妊娠,逾期不终止妊娠的,务工、经商的,由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暂扣务工证、营业执照,直至其终止妊娠。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去哪里办
一、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计划生育证明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证明你未生育过。
计划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计划生育一味的只控制人口数量,忽略世代更替,造成国家严重的老龄化,未富先老的格局。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2、市外迁户人员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3、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4、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5、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二、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办计划生育证明的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1、申请人领取《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申请人填写《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未婚、离婚、丧偶等情形不用填写配偶资料。不需要填写配偶那一栏。有配偶的话,必须要填写,且双方都要签名。
3、寄回去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如果申请人是已婚的话,也要寄回去给申请人配偶的户籍所在地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送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去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各区的人口计生办审核的时候,要同时带上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结婚证(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④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我国是个人口大国,因此实施着计划生育的政策,控制人口增长的速度。如今我国逐步进入人口老龄化。由计划生育转为开放二胎政策。国家给与什么样的生育政策,作为国家的好公民,应积极配合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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