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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律师同居退彩礼是合法的吗的词条

2023-01-15 纠纷

没领证但一起同居的情况下彩礼该退吗

在我们国家很多地方,谈恋爱的双方有给彩礼和嫁妆的习俗。首先要声明的是这种习俗是一种陋习,随着时代的发展应该被逐渐淘汰掉。但是现在的状况是很多地方还盛行这种遗风陋俗。

按照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同居分手后,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在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或者说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的确没有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或者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要求返还彩礼。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时间较短。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一定损失的对方,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的,按照公平原则,彩礼的一部分理应返还,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已经同居。但是分手。彩礼还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没有结婚的彩礼就应该返还。现在他们只是在一起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就不属于合法的婚姻。也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彩礼还是应该可以要回来的。但是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判决大部分彩礼须要归还。毕竟两个人在一起同居了。可能有一小部分彩礼不用归还。其实需要归还的不光是彩礼。还有其他一些节日给的红包。购买的车辆等等,都需要归还的。

其实要彩礼这个东西。就是民间的一种习俗。特别是在农村生活的。基本可能都要彩礼。彩礼多少。是根据当地的习俗来确定。南方农村要彩礼的,比较多。现在在北方。好像要彩礼的基本都很少了。北方嫁女儿的时候不但不要彩礼。还有可能陪价还多钱或者东西。各地习俗不同吧。但是彩礼这个东西确实是。不应该要。两个人组建一个家庭。为什么非要那么多彩礼?又不是卖女儿。往往彩礼要的多。女儿嫁过去以后。在人家婆家的家庭地位也比较低。经常收到婆婆等人的。欺负或者说是虐待。其实作为女方家长应该大可不必。让自己的女儿在婆家。趾高气昂的生活不是很好吗。

本问题中的情况。既然起诉到法院了。法庭审理以后。肯定会要求女方家庭归还部分彩礼的。毕竟两个人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只是在一起同居。也属于非法同居。现在城市中或者是。谈恋爱的人员当中。大多数都有同居的情况。我觉得只要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也就是说没有到民政机关登记结婚。那就属于。非法的同居。彩礼应该归还。生活时间较长,在婚约解除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不能够片面的引用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

最后就是在恋爱中以礼物的方式赠与对方的物品或者财产是不予返还支持的。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彩礼的内涵,但实际中有很大争议,通常按照彩礼是缔结婚姻的前置程序,最终目的是为了婚姻的观点在恋爱中相互赠送的礼物,只是维系感情的一种方式。很难说是为了婚姻的目的,所以赠送的礼物不属于彩礼的性质,不能够按照彩礼要求返还。

订婚同居了,女方提出退婚,彩礼要不要退!受法律保护吗?同居两年可以要求赔偿身体上的损失吗?

订婚在我国只是男女双方及家庭缔结婚约的一种习俗,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订婚彩礼则是一种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如果订婚后,女方提出退婚,意味着结婚的目的条件未达成,这时的赠与从法律上说也未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是应该退还彩礼的。当然,如果是男方提出退婚,可能还要考虑到当地习俗的问题。此外,男女双方在婚前的同居行为是相互自愿的表达情意的方式,只是一个道德问题,不能因为同居后分手而索取身体损失、青春损失之类的赔偿,这些在我国法律中都是没有的。

男方给了彩礼钱后想分手,退彩礼合法吗?

同居分手可以退彩礼。

对于同居后打算结婚,并已支付彩礼,最后却因各种事由而没有结婚的,对于已经支付的彩礼,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女方应当及时退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另外对相关情况作出一些拓展和解释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三)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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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后分开彩礼要退吗

要的。

彩礼本身就是对结婚的一种隐性的承诺,都不结婚了,彩礼肯定是要退的啊。

法律规定中有:“返还彩礼不受过错的影响。因为“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因为彩礼属附解除条件的赠与,不问过错的有无,均应该返还。”

而且,法律上好像也有说法,结婚后2年还是5年未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也要退还或部分退还彩礼,何况你们仅是同居。

所以是要退还的!

男女双方未婚同居彩礼能要回吗

一、同居后又分开的是否需要返还彩礼

1、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彩礼的返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类: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2、同居后又分开的需要返还彩礼吗?

办理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之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登记的婚姻关系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时间较短,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损失的,对方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按照公平原则,索要彩礼的一方理应返还。

若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生活较长时间,婚约解除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不能片面引用《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

3、谁能起诉要求谁返还彩礼?

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应该是当事人。对于已经缔结婚姻的,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原、被告自然是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由父母给付彩礼,接受彩礼的也是另一方的父母,因此当事人也应该包括缔结婚姻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即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应包括双方的父母。

二、哪些东西不应该算作彩礼

1、恋爱中赠送的礼物

由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彩礼的内涵,所以实践中有很大的争议。但按照通常的观点,给付彩礼是缔结婚姻的前置程序,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而男女双方在谈恋爱中相互赠送的礼物只是维系感情的一种方式,还很难说是为了缔结婚姻的目的。因此,恋爱中赠送的礼物并不属于彩礼的性质,故不能按照彩礼要求返还。

2、改口费、认亲费

亲戚朋友赠送礼金如改口费、认亲费等,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女方通过自己的行为支付了相应的对价,也不能算作彩礼。

另外,如果赠送的嫁妆款已用于生活消费则不予退还,在办理婚礼过程的实际花费也不予退还,双方相互见面接受的礼金按赠与对待,已经长期使用的衣饰也不予退还。

三、骗取彩礼的行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有的人通过欺骗的手段获得彩礼后,就直接跑路,也无法联系到任何与其相关的人,这些行为可能涉及到刑法上的诈骗罪。

诈骗罪是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因此对于涉嫌通过订亲骗取彩礼的行为,可以诈骗罪进行起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合上面的介绍,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彩礼,在婚姻关系不成立后要进行退还。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哪些彩礼需要返还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同居分手能退彩礼吗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们还没有登记结婚,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法院会支持退彩礼的请求,不过还要实际情况及证据判断。

是否需要退彩礼,首先,需要考虑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如未办理登记,一般情况下是要退还彩礼的。但是,还需综合考虑提供彩礼的动机和提供彩礼方的经济状况、索要彩礼动机等因素判断是否要要退彩礼以及退还比例;

其次,即便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因为支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那么通常情况下是需要返还的。

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进一步沟通。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42 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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