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民法典(蒙城县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外卖员被救护车二次碾压,救护车驾驶员被如何处置了?
4月12日11时55分,安徽一外卖小哥被撞后遭救护车二次碾压。当日下午,蒙城发布官方微博通报称县第一人民医院已快速成立工作专班。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救护车驾驶员郁某某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据蒙城县公安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伤者是一名外卖员,现场的交警正在跟进处理,他称此事和现场指挥交警没有关系,主要是救护车驾驶员在救治过程中出现了意外,救护车太高,拐弯时出现了视野盲区,就压到了。
“按照正常交通事故来处理。是救援过程中发生了意外,救护车驾驶员对伤者造成的后续伤害,具体怎么赔偿,就需要他与伤者再去协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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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中需承担责任的是救护车司机:
首先,是因为救护车司机没有尽到安全驾驶的义务才造成本次事故的,因此在外卖员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救护车司机应该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其次,因为救护车司机是医院的工作人员,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因此应当由救护车司机所在的医院承担侵权责任。又因为本事故是司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因此医院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司机追偿。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最后,外卖员在主张自己的赔偿金额时,需要先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在本案中,如果最后确实认定救护车司机负本次事故全责,那具体的赔偿顺序如下:
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有商业险,再由商业险进行补充;不足的部分,应当由救护车司机所在的医院承担保险赔偿以外的责任。当然,医院在承担了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司机追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小康网-官方通报外卖员被救护车二次碾压说了什么?安徽外卖员遭救护车二次碾压现场全过程
官方通报“外卖员被救护车二次碾压”说了什么?
官方通报“外卖员被救护车二次碾压”表示:
4月12日11时55分,蒙城县城区红星美凯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县第一人民医院接到120指令后,立即派出救护车辆(皖S56000)前往现场。在现场处置中救护车辆不慎碾压到伤者左腿,造成其小腿骨折。
事故发生后,县第一人民医院快速成立工作专班,一方面负责伤者的救治,一方面配合县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处理。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救护车驾驶员郁某某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下一步,县卫健委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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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中的责任判定:
首先,是因为救护车司机没有尽到安全驾驶的义务才造成本次事故的,因此在外卖员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救护车司机应该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其次,因为救护车司机是医院的工作人员,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因此应当由救护车司机所在的医院承担侵权责任。
又因为本事故是司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因此医院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司机追偿。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参考资料来源:红星新闻-官方通报“外卖员被救护车二次碾压”:驾驶员被停职
外卖员被救护车二次碾压,为何专业的救护车会发生如此大的失误?
在多数病人心目中,医院和医护人员都是救命恩人。但是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就连被称作“白衣天使”的医生,有时候也会因为失误,导致一个生命的逝去。此次事件的发生地点在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
蒙城县,隶属安徽省亳州市,地处淮北平原中部,位于安徽省西北部,亳州市东部,东邻蚌埠市怀远县,西靠亳州市利辛县、涡阳县,南接淮南市凤台县,北接淮北市濉溪县。
近日,安徽一外卖员被救护车二次碾压。第一次车祸导致伤者头部外伤,胸部骨折,救护车二次碾压致腿部骨裂,目前仍在医院抢救,救护人员后续处理问题待进一步调查。 其中120急救车车轮轧到外卖员腿上,出现疑似骨头断裂的声音,原本躺着的外卖员随即痛苦坐起。
经过核实,该事件属实,确实是医院的救护车造成的二次事故。就算是不小心的,救护车司机是在执行医院的工作任务时,压了外卖小哥的小腿,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的规定,救护车司机执行的是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外卖小哥损害的,由他的单位,也就是医院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在与私家车发生碰撞后,外卖小哥倒地等待救助,而后被救护车碾压,外卖小哥本身对此没有过错,所以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而为何专业的救护车会发生如此大的失误?也许是平常生活中出现了些许不如意的事情导致医护人员当天情绪受到影响,在应对突发事件中更是没有冷静分析从而失去了细心和耐心,所以所以即使是专业人员,也逃不过被情绪掌控的命运,更是抹黑了医院,更是导致医院需要赔偿一大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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