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城市(民法典城市管理)
民法典规定哪些城市可以办理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制度,是指本人已死能力健全时可以预先选定监护人,有关监护的设立、监护的内容等均由当事人自我决定的制度,意定监护的效力优于法定监护。为了与法定监护相对应,在学理上,通常称之为意定监护。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意定监护人是指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近亲属以外的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在自愿的基础上,经过有关组织或机构的同意成为监护人。意定被监护人应当是年满十八周岁、智力水平和精神状况正常的自然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对小区绿化怎么规定的
破坏小区绿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法律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业主会议制定的管理规约。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对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第二十七条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法典如何确认土地所有权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土地所有权通常需要登记确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五十条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第二百六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250条规定的内容
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集体财产的范围对集体所有权的保护和集体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在此基础上,“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 岭、草原、荒地、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本条保留了这一规定。
集体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1、集体财产 ,在中国,指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的财产。
2、如: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
草原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水利设施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等。其所有权归劳动群众的集体组织。法律保护集体财产。
民法典中社区地位的定义
社区作为民事主体,接受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协助政府工作,但不具有行政权力,更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力。
《民法典》第101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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