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敌叛变罪(投敌叛变罪的主体)
投敌叛变罪
投敌叛变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投敌叛变的行为。投敌就是投奔敌国、敌方或者在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背叛国家。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
投敌叛变行为,不论是基于危害国家安全而主动叛变投敌,还是受他人策动、勾引、收买或被捕、被俘后经不起考验而投敌,皆不影响本罪构成。如果行为人被捕、被俘而未投降敌人的,不构成本罪。
4、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且只能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不能构成本罪。外国人策动或帮助中国公民投敌叛变的,应以投敌叛变罪的共犯论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什么叫投敌叛变罪?
投敌叛变罪是指中国公民投奔敌方或者敌对营垒,或者在被捕、被俘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被敌方控制以后投降敌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的行为方式是投敌叛变,即投奔敌人或者敌方的的背叛国家或者政府行为。关于投敌叛变罪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国家的效忠义务,背离这种义务,实施法定的危害行为,就有可能构成投敌叛变罪。(二)本罪的行为方式是投敌叛变,即投奔敌人或者敌方的的背叛国家或者政府行为,鉴于此,我们主张,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国家的效忠义务,背离这种义务,实施法定的危害行为,就有可能构成投敌叛变罪。(三)投敌叛变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投奔敌方或者敌对营垒,或者在被捕、被俘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被敌方控制以后投降敌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危害国家安全的意图。投敌叛变行为,不论是基于危害国家安全而主动叛变投敌,还是受他人策动、勾引、收买或被捕、被俘后经不起考验而投敌,皆不影响本罪构成。如果行为人被捕、被俘而未投降敌人的,不构成本罪。
投敌叛变罪怎么判刑?
犯投敌叛变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或者率领武装部队、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携带武器或国家秘密投敌叛变的;胁迫他人与其一同叛变的;高级官员或负有重要职责的人员(如机要人员)叛变的,等等。武装部队人员,是指在国家正规部队或者其他武装组织中服役的人员,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在我国,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性的武装组织,是我国人民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有力助手和强大的后备力量。这三种人员,是维护和保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带领他们投敌叛变,对国家安全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因此,对带领他们投敌叛变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八条 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投敌叛变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投敌叛变罪判刑标准的规定:
1、构成投敌叛变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如果犯罪行为存在严重情节,或行为人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零八条
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或者带领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什么是投敌叛逃罪,投敌叛逃罪应当如何处罚
一、什么是投敌叛逃罪
投敌叛变罪是指背叛国家,投靠敌国、敌方,出卖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变节行为。刑法对哪些行为构成投敌叛变罪以及如何处罚作了明确规定。无论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只要是实施了投敌叛变行为的,即构成犯罪。对什么是“敌”,法律规定的概念是广义的,既包括在交战状态下公开宣战的敌国、敌方等敌人,也包括其他公然敌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和制度的敌对营垒。
在实践中,对战时“敌”的概念非常明确,只要与我国正式交战的即是敌,在战时行为人只要是投奔或者投靠敌方的,就构成本罪;但在和平时期,特别是在目前世界处于相对和平、稳定、发展的时代,我国的对外交往十分广泛,对什么是“敌”不像战时那么明确,法律惩处的是那些以危害国家为目的,投奔到境外的仇视、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国家或者其他政治势力,有的尽管没有投奔到境外,但通过与境外敌对国家或者敌对方联络,成为敌方的助手,以配合敌方对我方采取的行动或者发动暴乱、叛乱等,也是投敌叛变的行为,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处罚。
二、投敌叛逃罪应当如何处罚
国家《刑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对具有投敌叛变行为的,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带领众人投敌叛变的,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或者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等情节严重的行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武装部队、人民警察、民兵是国家的武装力量和专政机关,负有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的职责,带领他们投敌叛变比带领其他人员投敌叛变,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因此,刑法对带领成建制的武装部队,如一个班、一个排或者更多的部队、武警投敌叛变,或者是带领人数较多的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惩罚。同时,刑法还规定对投敌叛变罪中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的、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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