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app下载(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
沈阳住房公积金预留手机号变了怎么用新号注册沈阳公积金app
可以和平台客服反映能否更正手机号。修改公积金预留号码有以下几种方法:1、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修改预留号码。2、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按照提示要求进行修改。3、登录本地公积金官网进行修改。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沈阳公积金安卓系统下不了么
能下载。沈阳公积金app是一款不错的公积金的服务软件在安卓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即可。在沈阳公积金app中,沈阳的居民用户们可以使用该应用更加便捷的对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进行查询与管理,可以通过本app在线查看自己公积金的账户余额,还能及时缴费、办理业务等,操作起来轻松简单,足不出户就能解决各种事情。
网上怎么提取公积金里的钱
公积金会有专门的账户存放,职工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存入该账户,公积金只有在买房的时候才能用到,如果不买房也可以将这笔钱转出来用到其他地方,也能实现它的价值。网上领取公积金是一种非常简单、快捷的方式,只要有手机或者电脑就可以领取。
首先要在手机上下载一个“手机公积金”APP,根据以下操作步骤就可以成功领取:注册/登录“手机公积金”APP→进入之后选择自己所在的城市(或系统自动定位)→点击界面最下端的“业务办理”→找到“公积金提取”业务模块并点击进入→选择提取理由(系统会给出很多公积金的提取理由,选择其中之一即可)→上传相关资料→等待申请结果(如果不符合领取条件系统会告知)。
各地市的不一样,如果网上不能提取公积金提取、就需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对于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里的钱 ,应严格按照流程及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进行办理。
沈阳住房公积金元旦放假网上不能办理业务吗
答:不能,元旦期间公积金业务暂停办理
12月2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年终结账和元旦假期暂停办理业务的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自2022年12月29日17:30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停所有服务窗口和线上渠道(包括柜面、网厅、手机APP、政务服务网等所有业务办理渠道)的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线上服务渠道将于2023年1月1日8:30恢复,线下服务窗口将于2023年1月3日8:30恢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2022年12月30日凌晨将进行12月份最后一次批量扣款还贷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请于12月29日(含)前存足当月应还未还款项金额,避免出现贷款逾期。
谁知道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和地址是多少?
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如下
1、和平管理部: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48 号
2、沈河管理部:沈河区惠工街 159 号
3、铁西管理部:铁西区艳粉街 61 号
4、大东管理部:大东区东塔街 1 号
5、皇姑管理部:和平区哈尔滨路 33 门
6、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浑南新区沈营路 29-14 号 A8 号楼
7、苏家屯管理部:苏家屯区牡丹街 63-1 号
8、沈北新区管理部:沈北新区中央路 77 号
9、新民管理部:新民市站前大街 112 号
10、辽中管理部:辽中县南环路 1 栋 1 号
11、法库管理部:法库县法库镇龙山中路 17 号
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如下
1、中心服务热线 12329
2、和平管理部 024-22713659
3、沈河管理部 024-23936201
4、铁西管理部 024-25891893
5、皇姑管理部 024-23495673
6、大东管理部 024-24357993
7、浑南新区管理部 024-23751057
8、于洪管理部 024-23341206
9、沈北新区管理部 024-89601612
10、苏家屯管理部 024-89138568
11、新民管理部 024-27627763
12、辽中管理部 024-87828903
13、法库管理部 024-87115883
14、康平管理部 024-87338256
15、铁路分中心 024-62036688
扩展资料: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局级)。
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法规稽查处、会计核算中心、资金筹集处、个人贷款处、财务计划处、科技信息处、审计稽核处、客户服务处、资产保全处11个部门,
另设机关党委、纪检组与监察处合署办公、垂直管理和平、沈河、铁西、大东、皇姑、东陵(浑南新区)、苏家屯、沈北、辽中、新民、法库、康平12个管理部下辖1个铁路分中心,分中心下设4个科和5个管理部,分别是综合科、财务科、个人贷款科、资金筹集科、沈阳管理部、大连管理部、锦州管理部、丹东管理部和通辽管理部。
日常职责
一、编制、执行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沈阳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沈阳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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