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退还彩礼协议怎么写(退还彩礼的协议怎么写)
分手后,返还彩礼起诉状该怎么写?
当两个人在分手或者离婚后对于彩礼返还这一块沟通无果必须要通过法院裁决的话是需要通过法院流程写起诉状的,那么起诉状应该怎么写呢?本文给出了2个不同版本的范本给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下吧!
范本一
原告:xxx,男,xx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
被告:xxx,女,xx族,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彩礼xxxx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经人介绍相识,开始谈恋爱,在XXX年XXX月XXX日订婚。原告按照习俗,除去各种花费外,给付被告彩礼共XXXXX元。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原、被告均发现彼此性格脾气相差太大,不适合结婚。原、被告因为感情基础也不深,了解不够,就婚姻登记事宜多次协商一直打不成一致意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已不可能。 原告就彩礼返还事宜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为此,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根据相关《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之规定,诉至贵院,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 致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范本二
原告:楚XX,男,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
被告:李XX,女,x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
被告:李XX,男,x族,系被告xxx父亲,住xx省xx县XX。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退还原告订婚彩礼钱xxxx元;
2、诉讼费用判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xxx于xxxx年xx月份在xxx(地点)打工时相识,后二人自由恋爱。原告按被告李XX的要求,于xxxx年xxxx月xx日按照被告家乡的风俗,举行订婚仪式,并给被告家里彩礼xxxxx元,及价值xxxx元的高级烟酒礼品等财物,在被告家人收取原告的彩礼后,被告李xx于当月xx日就找借口,向原告提出要分手、退婚。原告家里本来就贫穷,原告父母东拼西凑才借了这些钱确定了这门亲事,但被告既然提出要退婚,原告也只能接受现实。但是原告给被告的彩礼及礼品等财物,理应予以退还,但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退还。
综上所述,被告单方提出退婚并拒不退还原告彩礼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现依法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 月xx 日
退还彩礼协议书怎么写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相识,后于年月日订婚,订婚后,经过半年的相处,双方认为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订婚时、订婚后甲方向乙方给付的一系列财物的退还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财物
1、戒指一枚(价值人民币元整)。
2、甲方在订婚时向乙方之弟给付人民币元整。
3、订婚宴甲方共计花费元整。
4、乙方前往甲方做客,甲方父母给付乙方元整。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退还的财物
1、乙方向甲方退还戒指一枚。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还人民币元整。
三、从乙方向甲方退还完毕上述财物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再就彩礼问题向对方主张权利,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干涉对方的生活。
四、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退订婚彩礼协议书怎么写
订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信息)
乙方(女方信息)
甲乙双方经协议就订婚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内容如下:
(写清男方送出的彩礼都含什么,价值多少,如果未办理结婚证乙方应当退还彩礼等等)
双方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协议签好后,男方交彩礼,女方收到后写个收条。
提醒一句,你的意识太高了,按照中国的传统,女方会认为你把婚姻当买卖,引起不满,或者给婚姻造成一种阴影。请自己考虑好。
怎样写退还彩礼协议书
退还彩礼协议书的内容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 1、男女双方的详细资料, 2、简单叙述事情发生的内容以及说明为何 需要返还彩礼 的理由。 3、详细罗列甲方付给乙方的彩礼清单以及价值, 4、甲乙双方通过沟通协商可以退还的财物的清单以及价值。 5、关于此次协商的彩礼退还的其他相关事项。 6、彩礼返还协议签订的时间,男女双方的亲笔签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 未办理结婚登记 手续;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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