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吴天昊案最后判决结果(长春吴天昊案法院判刑视频)
吴天昊被害案结局如何?
此案于2013年2月6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吴天昊案法院判决:
郝升山、林忠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郭守佳无期徒刑、刘春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和举14年;杜夏鹃11年;张纯洁10年;仁术程8年;申立仁5年;陈永哲5年;彭立刚5年;张也3年6个月;赵逊3年6个月;李慎龙3年。
中学生郝志鹏判了5年(郝志鹏的父亲死刑,母亲11年。)
于2011年10月8日,被害人吴天昊在长春市东岭南街百屹篮球馆内打球时,与郝志鹏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在撕扯过程中,郝某的眼角受伤。随后,郝志鹏的父母纠集17人冲进球场,将吴天昊左右手臂割伤。9日上午10点,被害人吴天昊因失血过多,在医院不治身亡。
因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刑均为死刑
长春打篮球砍手事件的结局
长春打篮球砍手事件的结局:长春18岁的高三学生吴天昊在篮球场打球时,与人发生口角,对方家长带17人持刀猛砍吴天昊,吴天昊双手被砍伤后被送往医院,后发内脏出血,内脏衰竭,于10月9日上午不治身亡。参与砍人这场事件的人依法判处死刑。
事件经过
2011年10月8日,被害人吴天昊在长春市东岭南街百屹篮球馆内打球时,与郝志鹏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在撕扯过程中,郝志鹏的眼角受伤。随后,郝志鹏的父母纠集17人冲进球场,将吴天昊左右手臂割伤。
9日上午10点,被害人吴天昊因失血过多,在医院不治身亡。之后吴天昊和郝志鹏各自的校友、同学不断在人人网、“郝志鹏吧”和“吴天昊吧”上发表回忆性文章,透露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引发网友热议。
处理过程
长春市公安机关随即成立专案组,抽调警力200多人,分成五个专案组,分线开展抓捕。对犯罪嫌疑人“醒煤”设备个体经营者郝升山、杜夏娟及其儿子郝志鹏进行刑事拘留。
长春吴天昊案最后判决结果
郝升山、林忠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郭守佳无期徒刑、刘春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和举14年;杜夏鹃11年;张纯洁10年;仁术程8年;申立仁5年;陈永哲5年;彭立刚5年;张也3年6个月;赵逊3年6个月;李慎龙3年,中学生郝志鹏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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