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公证所需材料有哪些(遗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在日常生活中时常会发生争夺财产的现象,所以很多老人在去世之前都会立一个遗嘱,立定了遗嘱就可以避免日后后代产生纷争。那么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和注销的户口证明;2.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和财产清单;3.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那么要出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的亲属关系证明;4.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身份证明等等。
二、遗嘱公证程序
1.申请与受理
遗嘱公证首先要向公证处提出,同时还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其中公证申请表填写的内容有:(1)申请人和代理人的名字,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其次申请为法人的要证明法人的名称、职务等;(2)申请公证的条约和公证书的用途;(3)提供材料的名称、份数和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人要在表上签名并盖章,如有写字困难的话那么可由公证人员代写。
2.提交公证材料
比如有公证的文书、毕业证、遗嘱等,以及公证事项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财产的所有权证明等。
3.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必须属于公证处管辖,如不符合申请,那么可以不给以受理,其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事项无争议等。
4. 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
包括公证的类别,比如收养、继承等,同时还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代理人、受理的日期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公证结束之后,如果公证费的数额和预收的数额不一样的话,那么可以办理退还或是补收的手续。如当事人有经济困难时可以申请减免。
需要哪些材料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以下材料:
1、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
2、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所有权证明;
5、遗嘱原件或者法定继承的协议书;
6、其他需要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哪些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所留遗产的产权证明;
4、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当事人应提交遗嘱原件。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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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身份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4、遗产清单,以及遗产所有权证明;
5、有遗嘱的,应当提供被继承人所订立的遗嘱。
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继承公证是对继承人继承遗产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有效说明。遗产继承公证一般是由公证机关办理,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是依据法律规定。许多人都不会想到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是要收取相应费用的,同时在办理公证时,需要法定继承人亲自办理,毕竟这是涉及到人身权利的事情,法律是不允许代理的。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提供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医院的死亡证明。
二、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明。如:房产证、存折、存单、股权、知识产权、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能够证明被继承人的财产范围的证据材料。
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等。
四、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六、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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