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证办理地点(深圳健康证办理地点)
深圳健康证办理地点
深圳健康证办理地点:
罗湖区中医院:康复分院罗湖区黄贝路2136号。
罗湖中医院田贝体检部:文锦北路1016号建贸大厦一楼。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罗湖区桂园北路果园东70号。
福田区人民医院:福田区福明路18号。
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梅林医院):福田区上梅林中康路27号。
福田区中医院:福田区景田北三街6号。
福田人民医院体检三部:福田区八卦路56号。
南山区西丽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沙河路16号。
南山区蛇口人民医院:蛇口湾厦路1号。
盐田区人民医院:盐田区海景二路1086号。
宝安区人民医院:宝安区宝城龙井二路116号。
宝安区西乡预防保健所:宝安区西乡龙珠路38栋。
宝安区福永预防保健所:宝安区广深路福永段198号。
宝安区沙井预防保健所:安区沙井街道宝安大道8261号。
宝安区松岗预防保健所: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江路。
龙华区慢性病防治中心门诊部:龙华区观澜大道118号。
龙华区妇幼保健中心:龙华区大浪华旺路68号。
龙华区人民医院:龙华区建设东路2号。
健康证免费办理地点
深圳免费办健康证地点是深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理健康证必须到从业单位或拟从业单位登记所在区的相关健康检查机构进行办理。健康证是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健康证主要涉及五个行业六种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健康证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根据相关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专业生产,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幼托机构保育这五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拥有健康证。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健康证去哪里办理
一般去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
1.办理健康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用工证明并加盖公章(限所有员工)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仅限法人);
(3)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红、白、蓝底皆可)。
2.办理健康证仅限于工作地点或营业场所在未央区所属辖区内,其他区域均不予办理。
3.可免费办理健康证的工种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如:厨师、帮厨、餐厅服务员、洗碗工、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等人员。
(二)《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如:美容师、美发师等人员。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如:宾馆酒店客房服务员、洗浴、足浴服务人员、地铁安检等人员。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供水单位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原卫生部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1)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直接从事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
4.不予办理的工种范围:
对照上述行业,不在此范畴的人员,不能免费办理。如:保安、保姆、保洁、月嫂、护工、育婴师、教师、办公室行政人员、电工、前台、经理、店长、主管、领班、收银、执业药师等。
健康证去哪里可以办理
一般当地的疾病控制中心和部分医院可以办理。
体检地点: 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此项工作的,其出具的体检单卫生监督机构不予受理签发健康证。
对象: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不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生活饮用水的供、管水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人员;旅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其他场所的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
办理说明:
1、《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二证合一)有效期为一年。
2、从业人员本人须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领取健康证明。
3、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和皮肤病等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理发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等到治愈后才可以工作。
4、健康证明是已对证件持有者进行了相关项目的健康体检,并对其健康状况作出说明的一种证明。
5、未办理过健康证或办理后已满一年的,健康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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