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子女抚养权能否申请执行(民法典关于子女抚养的规定)
小孩抚养权怎么执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孩子抚养权的,如果是协商确定的,对方不履行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子女抚养权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子女抚养权执行可以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孩子抚养权法院怎么强制执行
1、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2、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3、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应当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4、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对于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未成年人,应充分尊重未成年子女的选择。5、在经查实并非是被申请人拒不将子女交申请人抚养而是基于子女的意志不愿跟随申请人共同生活或其他原因导致执行无法继续进行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并告知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抚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孩子抚养权能否强制执行
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但这是一种强制的行为,需要满足很多的条件才可以,甚至有些情况下要慎重考虑才可强制执行。
(一) 法院已经根据夫妻双方各自的情况进行调查后,已经出具了有关抚养权的判决书的,那么夫妻双方两个人就要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履行各自的责任,否则法院有权按照判决书针对抚养权的各种问题进行强制执行,从而解决问题;
(二) 有关抚养权的强制执行,要考虑到孩子的人身问题,强制执行针对的是夫妻双方存在不服判决从而拒绝支付抚养费,财产的分配,又或者是对孩子的探视等各种实际性的矛盾问题,而不是直接强行将孩子带到某一方的身边,交给其抚养就算完成了判决执行。所以抚养权的强制执行针对的是夫妻双方不履行责任义务的行为,而不是直接对孩子的人身进行直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孩子抚养权可以法院强制执行吗
孩子的抚养权可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只能是据经过判决之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才可以,由人民法院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七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孩子的 抚养权 可以 强制执行 吗 很多 离婚 的家庭经常会牵涉到 孩子抚养权 争夺问题,大部分结果都是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另外一方拥有 探视权 和支付孩子各阶段各种费用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也有很多情况下,孩子的父母会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 抚养 责任,那么抚养权可以请求强制执行吗。 其实根据《 民法典 》规定,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这是一种强制的行为,需要满足很多的条件才可以,甚至有些情况下要慎重考虑才可强制执行。 (一) 法院已经根据夫妻双方各自的情况进行调查后,已经出具了有关抚养权的 判决书 的,那么夫妻双方两个人就要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履行各自的责任,否则法院有权按照判决书针对抚养权的各种问题进行强制执行,从而解决问题; (二) 有关抚养权的强制执行,要考虑到孩子的人身问题,强制执行针对的是夫妻双方存在不服判决从而拒绝支付 抚养费 ,财产的分配,又或者是对孩子的探视等各种实际性的矛盾问题,而不是直接强行将孩子带到某一方的身边,交给他们抚养就算完成了判决执行。所以抚养权的强制执行针对的是夫妻双方不履行责任义务的行为,而不是直接对孩子的人身进行直接执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父母离婚对孩子的成长已经一种伤害,为了孩子,即便已经离婚也要尽到对孩子抚养教育的责任才是啊。另外,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即使父母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而之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但对于另一方来讲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也是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而一并免除的。所以,要是遇到一方在离婚之后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如不支付孩子抚养费,那么另一方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为孩子追讨抚养费,这其实也是对孩子合法利益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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