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民法典内容(第一部民法法典)
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的民法典是什么?
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法国民法典》,也称《拿破仑法典》,这部法典是1804年法国颁布的,破除了封建的立法原则,成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规范。
《拿破仑法典》总共分为三大部分,2281条法律条文。第一部分是人法,其中都是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第二部分是物法,是有关各类财产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的规定;
第三部分是获取各类所有权的方法的规定,具体包括继承、遗嘱、还债、赠予、夫妻共同财产等相关法律条文。这部法典是资本主义国家最早的一部民法法典。破除了封建的立法原则,成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规范,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扩展资料:
法典渊源:
法典在编纂过程中广泛吸收了各种来源,其中主要有:习惯法(尤其是《巴黎习惯集》)、罗马法、王室法令、革命时期的法律。
法典从“习惯法”中吸收的主要是已婚妇女的权利限制、配偶间共同财产的占有以及继承方面的一些规定。法典从“罗马法”中主要吸收了所有权制度、债的一般规定、特定种类契约的规则以及婚姻财产份额制度。
对于“王室法令”,《拿破仑法典》主要从中吸收了以下内容:民事主体资格(1667年4月的法令)、赠与、遗嘱以及限制性继承(1731、1735、1747年德·阿居瑟的“法令”)、证据[1566年的木兰(Moulins)“法令”和1667年4月的法令]、抵押物的赎回(1771年法令)。
《拿破仑法典》还保留了“大革命时期法律”中关于成年年龄、婚姻、抵押制度等内容。除了这四个最主要的来源,另外还有两个较次要的渊源。第一个是“原巴列的判决”(decisions of the old Parliamnets)。
比如判决中体现的有关“旷缺制度”(absence)给法典提供了法律渊源;它对《法典》中某些建立在罗马法之上的内容也有影响,比如“婚姻财产份额制度”通过合伙制度而得到了修改。第二个是教会法,它主要提供了一些有关婚姻和“非婚生子女准正”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拿破仑法典
民法典的主要内容
民法典主要内容有: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基本内容
一、民法典包括什么内容(《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包括七大篇章,分别是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二、公民民事权利内容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都为绝对权。
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债权为典型的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利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6、根据权利有无移转性,民事权利可分为专属权与非专属权。
专属权,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人身权就属于专属权。
非专属权,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财产权多为非专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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