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人民法院(郎溪县人民法院案件查询)

2023-01-12 知识大全

女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死亡案件当庭宣判,宣判结果是什么?

本来是鲜花一样的年轻女护士,竟然在医院的副院长陈某家的家属楼的楼顶上采用上吊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女护士的父母对于女儿的离世悲痛欲绝,一定想要严惩相关人陈某,并且提起了诉讼,不接受调解。

2021年4月份,这名女护士的父母状告郎溪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和医院的案件开庭了,但是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庭审结果还未对外公布,不过相信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结果也会公布于众吧。

一、花样年纪的女护士,被医院副院长灌醉后发生了特殊关系。

本身医院是救死扶伤的神圣地方,医院的院领导也应该是受人尊重的。但是郎溪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陈某,却因为自己职位的便利性,对于医院的女护士生出非分之想。一次借着应酬的机会,强行对女护士灌酒,致使对方醉酒后自己有机可乘。

在酒精的作用下,郎溪县人民医院副院长陈某与医院的女护士发了了非正当的关系。之后,两人一直保持着非正常的男女关系,并且陈某曾经向女护士许诺,要离婚娶她。这种许诺让女护士信以为真,继续留在了陈某的身边。

直到女护士怀了陈某的孩子,陈某要求女护士去把孩子打掉,并且在这件事之后,对女护士的态度前后判若两人。这种情况下,女护士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去找陈某理论,陈某对于女护士是威逼利诱。甚至还对这名女士大打出手,造成女护士在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折磨。

直到女护士难以承受这种状态,才选择在陈某家的家属楼楼顶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这个时候,父母也才知道自己的女儿的感情纠葛。女护士父母对于陈某以及医院进行了起诉,对于曾经提出的80万的赔偿费用,也并未接受,而且也不接受调解。

二、对于家里有女儿的家长,要给予女人信任和依靠。

本身女孩子做护士也是一份比较体面的工作,但是在事情没有爆发之前,父母根本不知道女儿的感情纠葛。也许是女儿在父母面前掩饰地太好,或者是做父母的对于女儿太过于信任,觉得女人任何事情都可以自己解决。

所以,对于女儿因为非正常恋爱般的情感纠葛竟然之前毫无觉察。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所以家里有女儿的家庭,一定要及时了解女儿的心理动向。尤其是到了该谈恋爱的年龄,不要被社会上一些行径恶劣、心术不正的男人欺骗。

现在,庭审结果目前还为对外公开,但是无非也是赔偿金额的多少,对于当事人一些政治权利的剥夺未必能够像女护士的父母想象的那样能够如愿。

因为他们的女儿是自杀行为,虽然是因为和陈某的感情纠葛才产生了情绪,但是如果严格按法律来定性,陈某未必能够被判刑。关于这一案件的庭审结果具体如何,大家也都在拭目以待。

三、女护士的父母因为女儿的离世受到重创,母亲甚至因为悲伤过度应激反应。

作为父母,孩子已经以这种方式告别了这个是世界。也许是因为抑郁症,才导致了轻生的念头,也许是因为感情的纠葛,觉得自己被欺骗,无颜面对父母才结束生命。

但是她想不到的是,在父母的心里,哪怕她做错了事情,即便是被欺骗,和已婚男人发生过情感纠葛,甚至怀孕打胎这些事情都发生过,但是父母还是爱她的。

做错事情的不单单是女护士,她也是受害的人。明知的家长不会对于已经处于穷途末路的女儿再打骂,逼得她无路可走。

家是港湾,不仅仅是累了、困了回家休息,还可以受伤的时候在家里疗伤,无论到什么程度,家人,尤其是父母,都会把孩子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

只能说这个女孩太傻了,虽然目前庭审的结果因为涉及隐私,暂未公布,但是在将来,即便庭审结果出来的那一天,父母难道会开心吗?只有看到活蹦乱跳的女儿围在他们身边,才是他们所想的呀!

结束语:

为父母着,不仅仅要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还要教会孩子在面对伤害,已经承受过伤害之后,该如何有一颗强大内心去承受。历经风雨的人,也配得到幸福。

女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死亡案即将开庭,死者亲属的诉求是什么?

2021年2月26日,全网热度很高的女护士在副院长家顶楼死亡案件终于在郎溪县人民法院发布了开庭公告,公告显示开庭时间于2021年3月3日上午8点半至12点,开庭内容是审理(2021)皖1821民初71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该案的原告是邓福兵、张清芳也就是女护士邓某的父母,被告是陈某、郎溪县人民医院,即涉事相关人和涉事单位。

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整件事情的经过,事情还得从2020年十月说起。2020年10月,有人报警称在某栋楼的顶楼上被发现有人在哪里上吊死亡。警方接到报警后赶紧到了事情现场。据调查,死者为安徽省郎溪县人民医院的护士邓某,而更巧的是,邓某死亡所在的楼是该医院副院长家所在楼的顶楼。但即使如此,在警方一系列的调查后,判定邓某的死亡属于自杀而并非他杀。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邓某的父母把医院和副院长陈某告上了法庭呢?原来事情的表面并没与那么简单。

我们可以了解到陈某是有妻子和孩子的,从邓某父母提供的聊天记录中可以得知邓某和陈某有着不正当关系,并且邓某还为陈某堕过胎。大概这也就为后来发生的事埋下了因果吧。直到后来曝出的邓某手机聊天记录被删事件,以及陈某给邓某父母32万元封口费的事,更是让这件事到达了风尖浪口上。邓某的父亲说,这32万元其实就是封口费,我要是收了对不起女儿。

邓某死前就已经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症,抑郁症是一种极度危险的病,它能导致病人做出许多极端的事,包括自杀,所以在此期间邓某遭遇的种种恶魔般的待遇,也是导致他自杀的元凶。

更为惊人的是邓某死前留下的遗书上竟然写到她还被陈某强暴过!遗书中最让人痛心的一句话写到:恶魔总是在吞噬我!

涉事副院长陈某已被免去党政职务,其涉嫌违纪问题县纪委监委已立案调查。据了解,邓某父母起诉的详细情况包括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且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费、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883511.5元。虽然陈某并没有直接杀死邓某,可它却是导致邓某死亡的罪魁祸首!

但不管怎样,坏人终将会得到惩罚,无论是法律上的还是内心的谴责,都会让你后悔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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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在副院长家楼顶死亡案开庭,家属的诉求是什么?

被病人称为最美女护士的邓琳琳,被副院长陈某灌醉并强暴后,却爱上了陈某。

有人说,对方是医院副院长,而且已婚,两人年龄也有差距,邓琳琳只是为了对方的钱和权而已。

而当邓琳琳在陈某家楼顶自杀后,有人又说,邓琳琳是被邓某骗了。

遗书中信息量大

10月14日,安徽宣城一医院26岁的女护士在副院长(陈某)家楼顶自杀。

邓琳琳留下的遗书中写道:“自己太爱他(陈某)了,也太恨他了,如果有后悔药,这辈子都不想认识他”。

邓琳琳父亲表示,女儿曾多次遭到陈某的强暴,并堕了两次胎,对方(陈某)愿意花32万元私了,条件是不要再提起这件事。

但邓琳琳父亲拒绝了这32万,他说,如果收了这钱就是对不起女儿。

随后,邓父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赔偿女儿各种费用合计80多万元,就是想还女儿一个公道,让外界知道女儿没有错,都是陈某导致的。

自杀前两天曾遭殴打

邓父交代,邓琳琳自杀前两天,曾遭到陈某及妻子的殴打和辱骂,警方到场后对陈某进行了500元罚款。邓父说,两天后,女儿在陈某家楼顶的外空调架自杀了。根据尸检报告显示,断定为自杀,邓父认为外空调离地面只有1米,而邓琳琳1.6米,怎么会吊死呢,但因证据不足,不能定为他杀。

而从邓琳琳与陈某的短信记录中,显示有效的内容就是邓琳琳曾为陈某堕过两次胎,证明两人发生过关系,其他方面的聊天记录均被删除。

陈某被撤职,是否说明他有罪?

从法律角度讲,这种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中,即使女方觉得自己被骗了,也只能说明自己识人不清罢了,邓琳琳已经26岁了,作为成年人,应该有自我主观上的判断能力。她因自己无法调节情绪导致的抑郁,最后选择自杀,不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因此无法追究陈某的法律责任,除非有更有力的证据证明邓琳琳的自杀与陈某有直接的关系。

虽然陈某已经被免去了副院长一职,但也只能说明陈某身为副院长,不应该乱搞关系。而对于邓琳琳自杀是否与陈某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暂时还没有直接有力的证据证明。而陈某当时决定给邓父32万元,也只不过是想息事宁人,不想这件事闹大,影响自己的声誉和前途。

被强暴了为何还会爱上他

邓琳琳的死令人痛心,很多时候,感情的事很难断,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有人说,邓琳琳在被强暴的时候,为什么不立刻报警,那就没有以后自杀的事了。为什么还能多次被强暴之后还会在一起存在不正当的关系,并两次流产,真的是无法理解。

也有人说,她是一个成年人,如果不是为了前途和钱,为的是什么呢,真的是因为真爱吗?一个有家室的人真的那么有魅力吗。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救死扶伤的副院长,并且已经有家庭,从道德层面应该受到人们的谴责,在组织上也会受到处分。但在法律上,还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有罪,只能说明他作风不正。邓琳琳的家属想要讨回公道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前路还是很渺茫。

别爱不该爱的人,没有结果

邓琳琳有如此遭遇,陈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不是陈某,她也不落堕胎,更不会因此而抑郁,也许就不会自杀。别人在同情她的同时,也有些许不理解,为何她会爱上这样的一个人。她的事,也给更多的人提了个醒,别去那些爱不该爱的人,根本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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