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财产分割需另行起诉吗(民法典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财产另行起诉重新分割可以吗?
一、离 婚后财产 另行起诉重新分割可以吗? 离婚 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但是必须要符合我国关于离婚重新分割财产的具体的情形。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 ,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 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 离婚财产分割 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 婚姻家庭 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财产分割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 共同财产 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 债务 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合上面所说的,双方协商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割如有任何不瞒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找出有力的 证据 来证明财产的分割是不公的,这样法院才能进行受理,而对于另一方确关是有隐瞒或者转移的话,那么就一定要在法院判决的时候重新来进行分割,不然的话,就会负法律的责任。
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理
可以起诉追偿 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 婚前个人财产 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可以再起诉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满足法定情形就可以再起诉分割财产。例如离婚后一方发现有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一方财产的,即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判决离婚后,可以再另行起诉财产分割吗
判决离婚后,可以再另行起诉财产分割。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领先起诉要求分割财产。或者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的也可以在离婚后另行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后可以起诉再次分割财产吗
协议离婚后可以起诉再次分割财产,但需要有以下情形:1、离婚时夫妻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3、离婚时夫妻一方变卖夫妻共同财产;4、离婚时夫妻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5、离婚时夫妻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已经领了离婚证,还可以重新起诉分割财产吗?
已经领了离婚证,还可以重新起诉分割财产。但是,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才会重新进行分割财产。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当夫妻一方有隐瞒、损坏、转移、变卖夫妻共有财产的时候,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再次分割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夫妻的一方,发现了一方有隐瞒、转移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等行为或者是发现了还有未处理的夫妻共有财产,都是能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法院也是会予以支持。但是,如果发现夫妻另一方有上诉行为请求再次分割是有时效规定的,该诉讼时效为没有转移财产的一方发现的当天开始算起,三年期间没有起诉,就是自动默认为放弃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了。法律规定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类型有以下四种:一、夫妻双方的劳动报酬、奖金和工资;二、投资、经营所获取的相关利益;三、因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收入;四、继承、受别人赠与的财产,但是合同规定指定给一方的除外。以上四种,必须是在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取得结婚证,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才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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